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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孝顺,要得?要不得?

中国式孝顺,要得?要不得?

作者: 瞳言勿记 | 来源:发表于2017-10-13 20:34 被阅读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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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孝就是顺


    对于孝顺,我的看法是一定要孝但不一定要顺。

    孝即在精神上尊重父母,尊重父母的个人意志,把父母作为独立的个体看待和对待;在经济上赡养父母;在感情上关怀父母。

    不顺即在精神上保持自我的独立,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不以父母的意志为转移。

    武志红老师认为中国式的孝顺是一种病态的共生,成年人都是巨婴,没有独立生存的能力,孩子要顺从父母的意志,满足父母的全能自恋,是一种人性的逆转。

    一个社会如果把孩子顺从父母视为必须的道德,也意味着将关系的不平等视为必然,它是所有不平等关系的源头。

    如果对孝顺做出太多评断,总会有大逆不道之嫌,所以下面只列举三个案例,对中国式孝顺心理做出分析。

    文中多次使用的名词“客体使用”是指将自己视为主体,将别人和其他事物视为客体,客体使用即主体觉得可以自由使用该客体,不必担心来自客体的反击,更不必担心客体会与自己断绝关系,并且客体会承受住来自于主体的攻击,不会毁灭。

    孝顺,更深层的解释就是父母在孩子身上追求客体使用感觉——我可以对你做一切,而你不会反击,更不会抛弃我。

    案例一

    在某节目录制现场,大家让一个妈妈说说她儿子的三个优点,这个妈妈想了想说:第一,他无条件的爱我;第二,他包容我,我怎么发脾气他都能包容;第三,他可以为我做一切。

    在场的妈妈们无一不被感动,武志红老师却觉得非常荒谬。

    正常的亲子关系中,母亲是要关注孩子、爱孩子、帮助孩子完成与世界的链接的人,而在这个家庭中,母亲是乱发脾气、缺乏控制力的孩子,孩子却被迫做了好父母,去承载母亲对好父母的客体使用功能。

    案例二

    一个女孩儿给武志红老师来信,说她爱上一个很好的男人,但父母反对,母亲因而患了心脏病,父亲则宣称要想结婚,得踩着他的尸体才能过去。

    经过了解,武志红老师发现是母亲反对女儿结婚,其实父亲无所谓,但是妻子可怕的情绪绑架了他,让他不得不反对女儿嫁给这个男人,母亲的态度无比坚决,为了不让女儿和这个男人结婚,她可以付出一切代价,

    经过与母亲的深度谈话,武志红老师终于找到了母亲反对的真正原因:女儿原来什么都听母亲的,并且向母亲承诺恋爱前一定会带那个男人给她看,她答应后女儿才能继续发展恋情,可是女儿在恋爱半年后才告诉母亲,母亲强烈地感到被背叛。

    案例中的母亲与女儿构建了病态共生的关系,母亲视女儿为自己的一部分。女儿完全听母亲的话,让母亲有一种无所不能的感觉,这份感觉成了她的自我核心感。而女儿忽然恋爱了,打破了共生关系,母亲的无所不能感就被颠覆了,产生了自我撕裂感,于是想死或者想杀死女儿,但这些都不好,所以将怨恨投注到了女儿的男友身上。

    案例三

    中国家长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好”。

    这句话隐含的意思是:我永远都是对的,所以错的永远是你,所以你必须要听我的。

    这句话里同时包含了中国的面子文化和孝顺文化,即我怎么对你都是为了你好,我不必了解你,尊重你,我完全从自己出发,随意对你,但你必须承认我是为了你好。

    这种文化的设计是为了给爱无能的人开脱,也是为了给强势的人开脱,最终造就的是野蛮、荒凉和粗糙,而无正义与真理可言。

    每个生命都该是独立自主的,这意味着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感受负责,而中国式孝顺要求孩子为父母的感受负责,不能让父母不高兴,只要父母不高兴了,孩子就是不孝。

    孝顺问题其实也是权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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