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静从我开始~
我亲爱的老头头的四叔,去年秋天收玉米的时候被倒下来的电线杆砸中,不治身亡。电线杆是被联合收割机刮倒的,肇事方赔付了四十三万,因为这个赔付款的事情,四婶把四叔的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分一半的钱。
这个四婶是四叔的后老伴儿,四叔的女儿比我亲爱的老头头大一岁,也就是我的大姑姐。说起来这个姐姐给自己设定的人生剧本很惨,十几岁的时候母亲因病去世,刚刚结婚娘家唯一的弟弟也因为意外去世,就剩下她和父亲相依为命。这个四婶是在我结婚后才经人介绍来到这个家的,他俩说不上感情好,也说不上不好。就是两个老人相互作伴吧。四婶是东北人,不做饭,也不爱收拾房间,喜欢买衣服,喜欢打麻将。我们这个村里的村风是比的勤劳和朴素,讲究是为家庭付出了多少。所以四婶在村里的口碑也不是很好,有四叔在,大家也不会当面说她什么。
四叔去世后,姐陆陆续续的给了四婶几万块钱,四婶也没说自己怎么打算的,也没离开四叔家。因为当初四叔接她回家的时候就提前讲明白了,活着两个人互相作伴,死了各埋各的,因为都有自己的原配。
过完了春节后,姐回娘家的时候已经空无一人了,家里所有的物件都被四婶扫荡一空。接着就是四婶把姐告上了法庭,要求平分赔偿金。
今天是开庭审理的日子,我亲爱的老头头去出庭作证了。他回来后恨恨的说这两个女儿真不是好东西,四婶没有出庭,是她的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去的。两个女儿在法庭上胡乱的说一通,把法官给反感的不行。两位老人家没有领结婚证,按照咱国家的法律规定是没有这个平分资格的。
四婶的女儿说他们是在外地登记结婚的,法官让她们出示证据,她们又拿不出来。唉~怎么一到了钱上,一个个的就原形毕露了呢。这可是四叔用命换来的钱,你一个外人凭什么来争夺呢?!
不写了,为了钱而丢了良知,丢了太多……
像极了小时候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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