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第一份工作时在昆明,那时的工资只有一千八。城市陌生,前途迷茫。每早七点踩着高跟鞋小跑着到出租屋对面的站台挤公交,晚上八九点买上一小饭盒的油炸土豆权作晚餐,洗洗涮涮,十点半准时睡觉。不过很多次凌晨都会被隔壁还在大声玩闹嬉笑的小青年吵醒。
那时买了一个奶油黄的广口陶瓷杯,本来是打算用来喝水或者刷牙的,结果几天后,本我从街市上买的一把雏菊给占了身。后来在昆明的那半年日子,它乖乖地转换身份,做了一张七八十年代晃悠悠的老木桌上面的花瓶。昆明的花很便宜,当时晚上的街市,三四块可以买到很大一束花。作为花瓶它很尽责,有时是雏菊,有时是玫瑰,偶尔还会有点儿满天星或者百合之类,一起为我那一个月一百五十块钱房租的十平方陋室添着颜色。
之后的工作渐渐跨行,离初衷也越来越远。心早已被磨砺得比当初冷硬几分。却是越来越喜欢杯子了。不过现在对玻璃杯有了几分喜欢,比陶瓷杯还恋。
它们清亮的身,在各种光里它们折射的光。它们被各种液体随意改变身体颜色的从容。黑亮亮冒着气泡的可乐,清清白白简简单单一杯白水。各种颜色,很想让它们拥有彩虹的颜色。因为生活本来就够惨淡的了,干嘛还要抗拒那些多彩的颜色呢?
所以,学着接受,学着看淡。平平淡淡,还是要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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