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岳阳金鼎商贸公司
乙方:
为了提高营销人员的积极性,确保2020年完成公司销售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的季度任务量考核:乙方要按甲方要求完成每个季度的出货,回款和新网点开发任务。每个季度任务量会在每个季度1号公布,而任务量的制定一定要科学合理,要让60%以上的人能完成。乙方的考核主要是回款,出货和新网点开发,但出货和新网点开发不签在协议里。完成季度回款任务量的业务人员,除按现在的标准拿提成外,再给予乙方回款的千分之五奖励;未完成季度回款任务量的业务人员,按甲方给乙方制定目标任务量的千分之二处罚。
2)乙方年度任务量考核:如果乙方完成甲方的年度回款目标任务量,甲方给予乙方千分之八的奖励。如果乙方季度回款目标未完成,但年度回款目标任务完成了,乙方季度千分之二的处罚,甲方将补给乙方。
3)乙方季度奖励按季发放,乙方的处罚同样也会按季度执行,奖励和处罚都会在工资表中体现。
4)此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6)未尽事宜,通过甲乙双方协商再做补充。
补充协议:公司回款是按季度回款来考核营销人员,因为公司每年3次活动都是在第二,第三、四季度举行,实际上除了3次促销活动外,乙方几乎没回款,所以甲方对乙方不做月度回款考核。
附营销人员季度、年度回款任务,甲方将按以下目标任务量考核乙方。
第二季度回款任务量公布(235万):
张晓利 50万
陈文星 50万
邓时英 40万
刘仕杰 30万
万朝霞 30万
许景 20万
刘秦 15万
第三季度任务量(450万)公布
张晓利 90万
陈文星 90万
邓时英 80万
刘仕杰 60万
万朝霞 60万
许景 45万
刘秦 35万
第四季度任务量(515万)公布:
张晓利 105万
陈文星 105万
邓时英 85万
刘仕杰 65万
万朝霞 65万
许景 50万
刘秦 40万
2020年公司回款任务:1200万
甲方:岳阳金鼎商贸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本协议签订时间2020年4月1号至2021年1月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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