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这个职业,近期很敏感,也可以说是相关信息铺天盖地。身为教师,置身在这个大环境中,除了冷汗阵阵之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暖暖的爱。
这爱来自家人,来自亲戚,来自朋友。
“现在的孩子娇怪,千万别动手!”
“如今不是以前了,咱上学时在校挨了批评,回家再挨顿打。”
“学生就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
“实在被熊孩子气极了,你就想不是亲生的不是亲生的!”
千言万语化作一句话,这就是爱,是亲人们对我的关爱,对我们教师这个群体的关爱,这是一种是感性的爱。
还有一种爱,来自我们的职业规则。《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禁止体罚学生”。《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这些规则告诉我们,教师严谨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如有违反,必将严惩。用法律来规范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提醒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这是一种理性的爱。
身为一名一线班主任教师,携爱上路。工作中,对学生严管厚爱,不越底线,继续承担教书育人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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