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可以分为两类。
一种是轰轰烈烈地追求。就像粉丝对他们偶像的崇拜。这是最不可思议的一种喜欢。他们可以不计任何回报地付出他们的一切:为见到偶像一面,他们可以深更半夜地守在机场;为买到偶像的亲笔签名,他们不惜花钱买自己根本不需要的东西;甚至只是听到关于偶像的一点好消息都可以开心得就像自己中了大奖一样发疯。不论是金钱,还是时间,他们都可以为偶像付出。
很多人不理解,这样不可能得到任何回报的喜欢,是不是太盲目?是不是太傻了?
我有一个朋友,她喜欢一个歌手10年了。从他出道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上他,然后看着他羽翼渐丰,结婚,取得一个一个傲人的成绩,到现在成为华语乐坛的中坚力量。因为她的关系,我也有了解过这位歌手的经历,他的确走得很不容易:被公司雪藏的那几年,穷到骑自行车上班,没有一个舞台唱歌。
我的朋友说:“每次看到他哭,我心都碎了。”
我开玩笑:“有没有这么夸张?他又不是你的谁,至于吗?”
她的家里有很多他的唱片,专辑,海报,令我感动诧异的是,还有不少他妻子的照片。
我奇怪地问:“咦?你也喜欢她?”
她骄傲地回答:“那当然,她超厉害的。而且他是我偶像的妻子!那就是我的偶像。”
我无言以对,心里暗暗佩服这种“神奇”的心态。在喜欢一个人到痴狂的同时,还能祝福并喜欢着他喜欢的人。
我们何其有幸,可以喜欢你,可以陪着你,看到你的成长。还有,我们的成长。
如果有下辈子,我不愿做你的妻子,只想让你做最耀眼的那颗大北斗,我做小小的星星。像现在一样陪着你,支持你,一起,照亮属于你我的天空。
——粉丝的话。
另一种喜欢是偷偷地、小心翼翼地关心,俗称暗恋。这种喜欢是需要藏在心里的,也是需要经过时空考验的。
上了初中,我大概也能看出班里或是级里男女同学的一些暧昧。到了初三,有些也已浮出水面。老师不在的时候牵牵手,搭搭肩,搂搂背的场景也经常见到。也有一些男同学趁女同学没有看他的时候偷偷瞟一眼,又激动地转过身去,在看不到她的时候暗暗失落,难过。
我知道我们班里也有这些情况在发生,同窗三年,即使是路人甲和路人乙也能产生感情,这就难免会碰撞出火花。可我们都需要记住:这只是喜欢,不是爱。
从古至今,有多少人被情所困,为情所扰。人皆有情,每个人都有喜欢的权利,可是这种喜欢一旦变成爱,便只有两种结果。
一种就是成功。你可以与他(她)白头偕老,相濡以沫。
另一种便是失败。他(她)移情别恋,喜欢上了另一个人。这时候的“喜欢你”就只能是“对不起”。可通常,人都会愤愤不平,无法接受。像古时候的后宫之争,下毒,陷害,防不胜防,费尽心机,甚至是襁褓中的婴儿,都可以当做情的武器。又比如现在的正主和小三之间的争斗,竭尽全力,也终是夺得一颗不属于自己的心而已。
“ 若没有滴水穿石 寂寞的洗礼
那是喜欢不是爱 不刻骨铭心
若没有交出自己 没一点余地
这份爱 不配你的名字
……”
——一首歌的部分歌词
不是不给你们恋爱,只是见到老师就把你的手放开的人,又怎么值得你爱。
——老师给早恋的同学劝告
喜欢一个人,有利也有弊。幸运的是,我们在这份喜欢中,发现了不足,得到了教训,收获了成长,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