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说到,曾明“巨额资金”来源不明的嫌疑得已调查清楚后,因时间关系,曾明主动拒绝了张正义、孙喜和王悦三人的礼送。
曾明把自己重新归来的消息,告诉各位好友后,纷至沓来的短信,全部都洋溢着真诚的问候……
曾明便嘱咐赵武,自己将在别墅设宴招待大伙,以便加以解释和略表心意。
远在来凤村的刘长河和夏天青,曾明只能通过电话相告了。
两位老人激动的心情和关切之声,让曾明这个坚强的汉子潸然泪下……
话题又转到张正义、孙喜和王悦一行三人身上。
辞别曾明后,三人紧赶慢赶,终于提前5分钟来到省委大院。
王安明居然也在大楼门前徘徊,看见张正义三人后,便赶紧召手,示意时间很紧了。
张正义迎上前,一边迈着大步,一边解释了一下晚来的原因。
王安明听后,也轻声说道:我们欠曾明一个礼遇。
不大不小的省委会议室里,包括J副省长、商务厅王滔厅长在内的十几名委员、秘书处、办公厅的同志均已就座。
王安明带着张正义、孙喜和王悦三人专案组坐在了委员们的对面。
也许是昨天已经报备,办公厅主持会议的同志居然连开场白都没有了。
王安明也有些诧异,从对面的各位委员的表情上看,似乎都在等待这个结果。
久经阵仗的王安明也没有任何客套,手一抬,张正义、孙喜和王悦,瞬间起身,也几乎同时手拿调查报告,不到一分钟就递送到了各位委员、秘书处、办公厅同志的手中。
王安明正色说道:各位委员及相关同志,请仔细阅览一下这份调查报告,我想比我纯粹用嘴来说更有说服力。
当然,如果有任何异义,或需要解释,请尽管提出,我院专案组组长张正义同志也可以做补充说明。
十几分钟过去,王安明、张正义、孙喜和王悦四人都有点惊讶,看似十几页的调查报告,其实纯文字叙述也就三页,其余的几乎都是相关证据的影印件和相关单位开出的证明。
再怎么看,也用不了这么长时间呀?或许这些委员也被调查报告的内容所惊呆了?所以得看好几遍?
最终还是主持会议的办公厅的同志开了腔:检察长同志,你们的这份调查报告,是不是还缺少你们检察院的最终结论?
是的。特事特办,但我们最终结论依据的这个调查报告中的事实不会变。王安明回答。
此时J副省长问道:检察长同志,请问一下你刚才说的“特事特办”是指什么?
基于事实,在最终结论报告还未出来之前,我们提前终结了,要求曾明同志主动配合调查的一切行动。
简而言之,曾明同志已经像过去一样,自由自在地去上班了。
J副省长尽管面无表情,但内心却是狂喜的。
J副省长侧脸与王滔对视了一下,俩人眼神里透着旁人无法窥视的喜悦。
原来支持曾明的,自然是十分轻松和惬意的,持保留意见的也暗自庆幸,没有轻易倒向某一边,再表决时,自然有了新的选择。
持反对意见的,这下就有点目瞪口呆了……
这些人都是混迹于官场的“老油条”,那怕刀架在脖子上,眼睛都不带眨的。
J副省长问话后,又是一阵沉默,王安明再次开口说:我们检察院的调查报告,明眼人看了,一眼就可以得出结论……
各位委员及秘书处、办公厅的同志,如果没有疑义,那我们的汇报是不是可结束了?
最后调查结果的结论报告,我们下午将准时送达省委。
王安明的话音刚落,就有人问:检察长,最终调查结果的报告,还没有出来,就释放了嫌疑人,是不是有点草率?
请注意你的措辞!王安石当头说道:曾明是我们依照调查的程序,采取审慎的原则,到商务局请黄群同志,准备做其工作,主动配合调查的同志。
非传唤、非留置,也不是什么嫌疑人,而只是涉案人员,关键曾明本人也只是涉及到自己,有所谓的“巨额资金”来源不明的问题。
甚至是连匿名信也并没有举报,曾明有其他的所谓“罪行”,好像也只是笃定曾明同志,只要说不清楚这些“巨额资产”的来源时,就可能会“犯罪”。
现在真相大白,曾明同志是清白的,匿名信的投寄人,也只是想当然地认为,曾明同志年纪轻轻,是不可能拥有“巨额资产”的。
潜台词就是:说不清楚合法来源,即是有罪。
我们检察机关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经过充分地调查取证,已经完全证实曾明同志是清白的。
我们礼送曾明同志回归正常工作状态,何来释放“嫌疑人”一说。
那你们只是要求曾明配合调查,并没有采取羁押、隔离等措施,难道就不怕他跟别人串通做伪证吗?这个聒噪的声音再次想起。
张正义在王安明的示意下,补充说道:我们办案是有着严格的保密措施的,我们去商务局跟黄群同志接触时,曾明同志是毫不知情的。
黄群同志当着我们三人专案组的同志,向曾明同志说明来意后,他很爽快地答应主动配合,而且当时就主动上交了手机……
更重要的是,曾明还主动提供了合法的资金来源和赚取巨额财富的原始证据。
这里我要强调的是:我们刚刚递交给各位委员的调查报告中,所附带的所有证明和证据,都是经过调查、核实的。
当然,这些证据和我们调查、核实以后的(证据),跟曾明同志提供的是完全一致的。
另一方面,曾明同志为了排除不必要的嫌疑,主动提出了“留置”。
近三天的时间里,没有出过房间一步,也没有向外打出过一个电话。
宾馆过道的监控和电话记录,都有清晰的视频录像和记录。
这也就是说:刚刚提到曾明是否有串供、串通他人做伪证的想法是轻率和不可能的。
王安明又不温不火,但又一字一句地说道:如果我们检察院提供的调查报告,众位委员和相关同志有超过半数,也置疑它的真实性的话,还可以提请纪委监委去复查。
不过我也要郑重声明,我们检察院保留对那些有着恶意中伤调查报告之人的反诉之权。
就算纪委监委进行复查,我们检察院坚决反对再次牵连曾明同志本人,因为我们检察院所调查的结果,跟曾明同志提供的证据是完全一致的。
复查我们的结果,其实就是再次调查,曾明同志是否有着“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的情况。
王安明的话,再也明确不过了,检察院在力挺和担保曾明的清白,并直接保护曾明,在万一有可能复查的情况下不受干扰……
王安明的话过后,又是一片寂静。
在座的众多的委员中,那怕是曾经持反对意见的,都不可能还傻到在铁的事实面前,而多此一举地去置疑检察院的调查报告,又去画蛇添足似的,去向上面申请纪委监委的复查。
刚刚两段不合谐的,置疑检察院调查结果的人,虽说有质询的权力,但其内容和语气却明显在袒护某些人,同时也不敢,也不愿相信,年纪轻轻的曾明,怎么可能会创造出如此巨大的财富呢?
精彩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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