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两年多的小说,今天里面的一卷终于圆满画上了句号。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重新归于平淡,一切又回到了故事的原点。当我键盘敲打上最后一个字“终”时,豁然开朗,心里什么都放下了。曾经很多人说我没心没肺,是啊,我生性属于比较薄凉的那种,不会执念很久。我的文笔比较生涩,语言不尽优美,人物塑型并不太强,但我会慢慢修饰,直到可以阅读。
我一共执念了四回,执念的时间也越来越短暂。第一回,父母到底爱不爱我,将致使我执念一生; 第二回,同桌的你,那时的晦涩和理性使我执念了十年; 第三回,他的好,我成了依赖,使我执念了快三年; 第四回,这是一种什么感情,看不懂自己的情绪使我执念了半年。有的执念我会记一辈子,直到死都无法释然,有的执念随着酒席散场,就再也不为我所动了。那些曾经遥远而明媚的青春年华也已在泛黄褪色的记忆里慢慢枯萎,时光易逝,曾经那些可爱的人,兴许留给他们的只剩照片的追忆。但是他们都会藏在我心底的某个角落里,陪伴我成长成熟。心真的好小,可能有一天他就满了。
现在的我是程铮,可是我不会像他一样兜兜转转。一个人走了,会有下一个人填满,这就是人类神奇的地方,也许是我自己神奇的地方,也许是自己真的薄凉吧!
上个周胳膊流血了,我没有去制止他,而是任他肆意的留着,流出一点心里的毒就少一点。现在的自己越来越喜欢刺激,因为只有刺激才能发现自己还活着,才能感受到心还会跳动。
今天早上我用骰子给自己人生做了一个选择,可能也是心真的也往那个方向移动,看到结果不知道是喜还是更加无望。但是选择了,就会不遗余力,或许他会给我带来最强的刺激!
我的故事不会有结局,即使自己一生多平淡乏味,也要用文字记录着曾经发生的点滴,这是我成长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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