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中国人的葬礼上,基本上都有一项向死者遗体或遗像鞠躬或跪拜的程序。很多基督徒每遇到这个环节时就深感左右为难。拜吧,内心不安,教会中也常常提醒不可向死者鞠躬和跪拜。不拜吧,参加葬礼的其他人都拜,就你直杠杠的不拜,又怕死者的亲属不高兴,显得你不尊重死者。不过,好在到了今天,基督徒不鞠躬或跪拜死者已经能够被大多数人所理解了。这是因为以前的基督徒在这上面付出了很大代价的坚持,前人栽树,我们乘凉。他们渐渐地都知道这是我们基督徒信仰的要求,并非是对死者的不敬。我们不拜,有时反而还会令他们中的一些人,觉得我们对自己的信仰是认真的。但是,毕竟中国这么大,各地区、各家庭、各个人都会有很大的差异。所以,不向死者鞠躬或跪拜,多多少少还是会遇到一点点难处的。
于是,有些基督徒就开始质疑这种‘不向死者鞠躬或跪拜’的要求到底有没有圣经根据,如果不是神的吩咐,只是人的传统,那我们还付这么大代价去遵守,岂不是白付代价了吗?尤其是,很多人也觉得不过就是鞠个躬而已,怎么能算是拜偶像呢?我们又没把死者当成神。这种想法听上去是很有道理的。那我们就来看看是否不把对方当成神,我们就可以鞠躬或跪拜。
【斯3:2】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因为王如此吩咐;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
亚哈随鲁王格外抬举哈曼,使他的爵位超过其他臣宰。为了使哈曼可以得到大尊荣,王吩咐其他人都要跪拜哈曼。唯有末底改不跪也不拜。难道是因为哈曼对别人说:“我就是神,你们都要把我当成神来拜。”所以末底改才不拜的吗?不是的。要是按照今天某些人的观点,我只是尊重拜他有何不可?我又没有把他当成偶像。这样,就一点难处都不用受了。这样看来,末底改真是太死板、太顽固了,付这样的代价值吗?不但你自己要为此付上生命的代价,险些连我们全民族都跟着你遭殃。但是,在神眼里,末底改这样做才是最符合神的心意。
拜偶像分为直接拜偶像和间接拜偶像。在很多基督徒的观念里,只知道直接拜偶像那才是拜偶像的罪。比如,把偶像当成神,对它烧香、磕头、上供……。他们对于这些直接拜偶像的行为,也知道、也承认这是犯了拜偶像的罪。但是,他们很多基督徒甚至是传道人,却不知道或者是忽略了还有间接拜偶像的罪也是神不喜悦的。其实,间接拜偶像的罪范围要更大,形式也更多样和隐蔽。总结了一下,大体上分为这么几大类:
第一类是以别的取代耶和华的。【诗16:4】“以别神代替耶和华的,他们的愁苦必加增。”这处经文中的‘别神’,在原文是没有‘神’这个字的,和合本也在‘神’字的下面加上了小点点用以表示出来。其实,就是别的。‘别的’就包括很多东西了,既包括别的偶像,也包括偶像以外的其他东西。比如,其中圣经特别强调了一种,那就是,贪财就与拜偶像是一样的罪。基督徒中,拜有形财神的人没有几个,除非那是糊涂到极点的人。但是,拜无形玛门的基督徒可就太多太多了。
第二类就是各种的迷信通灵手法。比如:占卜、交鬼、法术、邪术……。
第三类就是我们沾染和偶像有关的事情。
在这几类间接偶像中,其中第三类偶像,也就是‘我们沾染和偶像有关的事情’。因为是与咱们本话题有关,所以,我就只单独把它提出来再做一些解释。
【徒15:20】只要写信吩咐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
我们都熟悉这处圣经,这是我们今天新约的教会特别要遵守的四项要求。其中有一项就是要我们禁戒‘偶像的污秽’,他没有说禁戒‘拜偶像’,而是说禁戒‘偶像的污秽’。这里的用词是非常严谨的。如果圣经只说禁戒‘拜偶像’,那我们就很简单了,只要不去拜直接的偶像就好了。但是,这里说禁戒‘偶像的污秽’,这一下子范围就大多了。我们就要禁戒一切与偶像相关的事情了。
比如,有的人会这样想:我又不去拜偶像,我知道偶像都是一动不动的泥胎,那都是假的。但是,我在偶像庙里去坐席总该可以吧,坐坐席总不能算拜偶像吧。如果只是不要拜偶像,那当然去坐席没有问题。但是,圣经还吩咐要禁戒偶像的污秽,如果以这个要求看来,去偶像庙里坐席也是不可了。为什么呢?要避嫌!如果你能在偶像庙里坐席,他人就敢放胆去吃祭偶像之物。再比如,有的人说我不去给死人烧马、纸轿、纸钱,我只是给他们扎纸马、纸轿,叠纸钱可以吧?如果只是不要拜偶像,那是没问题的。但是,要想遵守禁戒偶像的污秽,就不可以了。为什么呢?要避嫌!
同样,向死人鞠躬,只要你没有把这个死人当成偶像,那么从不可拜偶像的角度看,没有问题。但是,从禁戒偶像的污秽的角度看,就不可以了。还是因为要避嫌。如果你可以以‘我心里没有把死人当成神’为理由向死人鞠躬的话,那么,他人就可以以‘我心里没有把死人当成神’为理由向死人跪拜,还有人就可以以‘我心里没有把死人当成神’为理由为他烧纸……。
我们的前人已经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才将基督徒不可鞠躬或跪拜死人的观念普遍传播开来。为我们换得了今天相对较为宽松的环境。我们不能再开信仰的倒车,为自己躲避那一点眼前的难处而寻找借口。【林前16:13】“你们务要警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稳,要作大丈夫,要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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