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把我的还给我
几天前,一个非常荒谬的机会让我知道了简书。我本是一个心浮气躁、不喜欢阅读之人,简书里的那么多文章也没有一篇能静下心来认认真真的读完。这几年唯一完整读过的一本小说就是《百年孤独》了,那些荒诞的情节已经有点记不清,印象最深的是常常看到后面再翻到前面查找人物关系。当时就骂,这南美人也太能省事了,一个名字颠过来倒过去可以用好几代人。所以,给想读这本书的人一个建议,读的时候要配纸笔,看到一个人物就记下名字以及与其他人物之间的关系,最后形成一张完整的族谱,这样就不会像我那样边看边骂了!
至于写,除非工作中必须要我写的,我也是能推就推给别人。记得某次,有位领导让我写个东西,我说我写不了。领导说:“哎,那谁谁谁说你写的很好啊‘’。真的假的啊,是那人记错了还是我真的写的很好?心中有些窃喜但最终还是没有接下那活。
我写过,认真的写过,用笔用纸认认真真的写过!我写的很好!!
她坐在教室的前排,好学生都喜欢坐前排。我和损友坐后排。能让我晚上跑去上课的动力就是能看到她了,上课的时候能看到她的背影,下课的时候能看到她侧过身子和边上的同学说话。(写到这里,我居然想起来和她一直坐一起的那个女同学的样子,真是不可思议!)偶尔,她一回头,我就像怕被她发现我的窥视一样马上低下头。直到半年后,连续好几次都没看见她来上课,实在憋不住的我不知道去哪打听了一下,原来她已经不在这里上了。
Everglow -ColdplaySo if you love someone, you should let them know.-------From The Song <Everglow>
我不是一个勇敢的人,反而是一个有点优柔寡断的人。但是,我能做到我喜欢谁就会让她知道!
那个年代,固定电话都是一种权利的象征。所以,鼓足勇气的我拿起了纸和笔给她写了封信。我写的很好,因为我收到了她的回信!虽然她说在那个教室里她并不知道我的存在。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公交车站,她是想表示感谢,更多的或想看看究竟是谁写出了让她无法抗拒的文字。原以为会就此别过,但是书信,就是书信又让我们连接在一起。捏着笔头写出自己的爱意,专门跑邮局去买信封和邮票,每周的那两天怀着忐忑的心情去大院的传达室查看是否有来信。。。就这样分分合合,每次都是书信把我们又拉到一起。后来,她去南方读书进修,我们写信、后来,家里都装上了电话,我们还在写信。后来。。。后来。。。
最后,10年后,我把我写给她的信都要了回来,烧了。烧了很久。。。
快20年过去了,我没有特别去想过她,除了今天。我好像也再没写过信。。。
可是今天,我想到了她,但为什么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伤痛现在却化为淡淡的哀愁,那些快乐的场景更消失的无影无踪。时间啊,你带走了我曾经的痛苦与快乐,我是该感谢你还是该痛恨你!我只希望在我临死前,你把我的都还给我。我的苦与悲、我的喜与乐、我的雨天与晴天,这都是我的,请把我的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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