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为与现象
出门办事,等了半个多小时才来一趟公交。因为是起始站,人不多,大家都有位置坐。刚要坐下,后面老人家就立马扔来两袋东西,说,“小伙子,这里有人坐了”。这并非爱心专座,但我还是无奈地走向其他空位。后来的见闻却让我忍不住惊讶,抢占的两排座位竟然还包括给她身强力壮的两位中年子女。一路上他们谈笑风生,我心里却不是滋味。
于是发帖说了占座的事儿,表示这种行为不道德而有失偏颇。却引起一些人关注,留言希望注意言辞,说老人不道德,这样不好。难道对于老人不排队还占座的行为,青年人就无权指出?
朋友小漫正在地铁站台候车,排在队伍的首个。车快来了,这时一位阿姨无视她而直接挤到小漫面前,超出部分黄线区域。安全员哨声促响,队伍往后退了半步。当时小漫好声提醒了插队,但最无语是阿姨根本就不回头理她。后来想想,如果指责老人不道德,还可能会被人说没同情心,也就算了。
年轻人可以理解和包容弱者的不道德行为,但一定数量的个人行为就构成了不良的社会现象。有种潜在观念叫做“人都会老”,于是大家对弱者违反社会规则的现象给予极大包容。别让行善积德,助长歪风邪气。试想南京“彭宇案”,殊不知问题若不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这种情况就会长期存在而形成恶性循环。
(二)道德是什么
尊老爱幼,无可非议。可以主动让座,可没说允许占座和插队。客观讲,现实中的确不乏有人利用其弱势,博得别人同情以获得便利或利益。小孩划伤私家车,车主索赔,其父母却以“他还是个孩子”为由了事。类似的“弱暴力”屡见不鲜,弱者是否就该排除在道德之外。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那就要问道德是什么,道德所涵盖的对象又是谁?对于弱者,我们该不该指出其不道德行为?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以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人类道德活动的最终指向是伦理关系,代表着正面的价值取向。托克维尔说过,没有道德,自由的社会就无从存在。卢梭也表达过类似观点。假如没有道德的支撑,人类文明就会少了重要保障,世界将变得野蛮起来。吕思勉先生认为,人的文明开化就在道德礼仪的体现。可见,道德是一种社会秩序,也是社会伦理观,更是社会文明的底线。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一旦有人逾越规矩,势必造成不公平。
(三)道德的对象
生活细心的读者会发现,身边都是年轻人在担任着道德角色。这不是片面,也并不夸张,而是客观存在——社会也普遍认同“因为你是年轻人,所以就该怎样”的观念——于是就加强了“你弱你有理,你强你活该”的扭曲心态。
社会学者苏富忠对道德的分类体系进行了研究,其中承担者型道德包括个体道德和群体道德。社会不只有年轻人存在,个体道德中还包括年龄个体道德,分为儿童道德、青年道德、成人道德与老人道德。社会学家黄勇也认为,从以行为主体为中心到以行为对象为中心,才能走向一种良性的道德相对论。即把注意力从行为人转移到其行为上,从单独的个体到普遍的群体才更能揭示其道德价值和实际意义。可见,道德里没有人可以例外,“你弱你有理”并非道德的内涵所在。
(四)道德的评价
人是道德的主体,道德又涉及社会舆论,出于对人类文明与社会秩序的维护,就难免要对当事人进行道德评价。《江海学刊》曾刊文道“人类的伦理关系是主体活动的客体”,在此定义上讲,道德评价的对象就应该是道德活动之行为事实,而非人之本身。所以,道德评价的对象不应该有人,更不该有人的分类。平等地,每个身处社会关系中人的行为都该受到道德约束,也可受道德评价。
评价则涉及明确合理的评价标准。学者仲崇晟认为,把握正确客观的评价标准是道德评价的重要保证。不然,容易出现价值混乱和道德冲突,从而陷入道德的困境。
古往今来,道德以仁义为基础、以善恶为标准。面对弱者的不道德,我们退让和隐忍,是否能称之为善呢?媒体曾报道过这样一则新闻。大学生王某上高铁后发现座位已被老人所占,当询问时,邻座中年女子表示“没有坐错”,是因为母女俩买票时只有一张坐票,并希望王某与老人“将就挤挤”。毕竟路程遥远,王某拒绝了。而老人沉默无言也未曾起身,中年女子却一直在劝王某。最后是旁边的大叔把座位让予了老人,此事才有个结果。事后她还说王某没有爱心,反是大叔有道德。
本文的看法是:1.购买了无座票就等同于签订了无座契约,即购票人本身就没有落座的权益,刻意毁约就是不诚信行为;2.老人无座票且未在他人允许情况下落座,还未起身也未主动说明,就形成了占座的不争事实;3.王某票座一致,要回座位的行为属于维护应得权益,理所应当;4.作为子女,中年女子有座却不让给老人坐,反倒希望别人让座,不合乎情理才真不道德;5.大叔的行为也不妥,至少以第4点为前提来讲,的确有些不分是非。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中年女子则是己所欲施与人。对号入座本就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约定和规则,假若都不像王某一样要回座位,而是像大叔一样让出座位,恐怕世风日下,净是些像孙某一样的高铁霸座男。让座是美德,但不是义务。道德以善恶为标准,若以善助恶,则非道德。
(五)冲突的解决
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不道德行为,甚至产生道德冲突,直接表现就是哈姆雷特式疑难问题——“让,还是不让”、“说,还是忍着”。学者吴沁芳认为,假如迷失在诸多矛盾中或于茫然无措地慌乱,道德对象可能遭致恶运,甚至导致道德主体的价值失落。因涉及到利益关系的复杂性,就要考虑到基于彼此需要的关系之间的利害冲突。所以,过程方式可以调节,但面对矛盾的态度和处理冲突的原则,必须明确。
无座者占有票者座位的冲突行为,在当事人看来,其实就是面对矛盾而难以抉择的道德冲突。一是自己内心的纠结,即要不要让(意愿)、该不该让(情理)、能不能让(秩序);二是外部环境的影响,即你指出老人的问题后,是否再有旁人反来指责你。
道德的作用是要赞扬美好的现象并指正不良的行为,既约束个人言行,也促进社会进步。不要忘记鲁迅先生在《药》里提到的人血馒头,千万不要当道德的旁观者,作为当事人也不要怕被指责,正义总会出现并站在你的身旁。若总以“人都会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处世,就可能再出现诸如重庆公交坠江的类似惨痛事件。
孔子讲“君子喻于义”,荀子认为“先义而后利者荣”,即须先明确是非道义的立场。首要是我们先做好自己,再对别人温柔提醒、晓之以理。握紧正确的道德方向,表以明确的态度,以该有的社会责任感去面对此类道德困境。把座位让给那些真正需要的人,让给那些有涵养有礼貌的人,让给那些值得拥有的人,不要一味地逆来顺受,而无形中助长了不正之风。
尾 语
道德不分年龄,更不分性别、学历、财富与地位。没有人可以逍遥法外,同样也不能逍遥于道德之外。否则,秩序将形同虚设。年轻人作为道德主力军无可非议,但弱者也是道德的主角,每个人都该以身作则。“你弱你有理”体现的是道德绑架,而在脱离了是非道义的大前提下谈道德,没有任何意义。
你弱,并不能使你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报刊文摘》刊文说,弱不是用来要挟他人的理由,没有人该义务地为你的弱买单。而出于人的善性悯怀,弱,顶多只能作为处理道德冲突时的一小块平衡筹码。从侧面讲,弱的存在就是要逼自己变得比以前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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