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
早上 09:30,刘丹准时打开了 YY PC 客户端,调整麦序,点了开播。此时的她,已化好精致的妆容,穿着很显身材的吊带加热裤;虽然她的假睫毛长得有点过分,深玫红色的口红也略显艳俗,但整体看来她还是漂亮的,很直接的那种漂亮。
每早九点半准时开播,一天播四次,每次播一到两个小时,刘丹通常会选择跳舞,跳累的间隙唱会儿歌或者和观众聊聊天,然后接着跳。
当然,像刘丹这样的职业主播,中国远远不止她一个。
午饭后,各地的主播们不约而同地打开摄像头,这时候直播间迎来了一天中的小高峰开始热闹起来;晚上8点,香港的五五开在斗鱼上开始了他的英雄联盟,照例是边吹牛边吊打对手,这个企鹅电竞的大仙带着粉丝打王者农药一直打到了下半夜;杭州的刘飞儿则继续她蹩脚的炉石直播,当然,她真正直播的可能是她的颜....
直播对这些主播来说就像上班一样,这是她们赚钱的工具,她们也付出相应的劳动。
而劳动,从来就不是可耻的。
那孤独呢?
张楚在《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中唱到:
孤独的人 他们想象鲜花一样美丽
一朵骄傲的心 风中飞舞 跌落人们脚下
可耻的人 他们反对生命 反对无聊
然而张楚本人却在某一次采访中说孤独的人并不是可耻的。
是啊,当然。
孤独才是人生的常态。那么孤独的人看直播呢?可耻么?
◤无聊
很多人都会对直播抱有一个疑问:这些观众看着这些主播唱歌、跳舞、打游戏、聊天,有那么好看吗?能看几个小时?
韩松落也曾如此评论过直播:“看和被看里,都是无尽的无聊、乏味和空虚,这种大面积的、长时间的无聊和乏味,让我毛骨悚然……不给文明增量,也不给经济增量,只是用互相消费来挨过暗淡时光。”
然而我想说的是,人的需求从本质上来说从来就没有变过。
电商解决了资源不对称的问题,过去我们靠火车、轮船运输来解决,再往前,人们开辟商贸大道互通有无——丝绸之路就这么来的;即时通讯解决了异地沟通的问题,过去我们靠长途电话解决,再之前则靠书信,送达速度变了而已,需求变了么?新闻、知乎等产品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只是改变了电视、收音机、纸质书等过去的载体罢了...
这么看的话,现在绝大部分通过互联网手段来解决的问题我们都能往前追溯。问题没有变过,只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变了。
那我们试着回溯直播这个行业。没有直播之前,这些观众在哪,他们在做什么?他们不无聊不空虚吗?他们是在读康德尼采吗?
我想,答案你已经有了。
区别是什么?仅仅在于我们现在可以在 app 里看到一个个生动的头像,我们可以看到在线人数这个具象的数字。
在没有直播产品之前,今天看秀场直播的热血方刚小伙子们可能流连于 1024、Pornhub;喜欢看脱口秀类直播的家庭主妇们看的可能是言情剧、《知音》等读物...
我这里没有丝毫贬低之意,我只是想说:直播没有作恶,它没有制造无聊,它只是把一部分人的生活空洞赤裸裸地摆在了全国人民面前。
◤本质
2000年的春晚,宋丹丹和赵本山的小品《钟点工》出了句经典台词:有人花钱吃喝、有人花钱点歌、有人花钱雇我陪人唠嗑。
17 年了,我们的购买行为并没有什么本质变化;直播跟任何其他行为一样,都是价值交换的结果。
坐飞机而非火车,我是用钱来置换时间;封建社会下甚至今天的某些婚姻,女方用生育能力、持家能力换取男方的物质生活保障...
试想一下,当有着迪丽热巴颜值和身材的女孩子对着你眨着水灵的大眼睛,时而娇唱,时而热舞(尽管隔着屏幕),点名道姓地欢迎你,在众人面前用么么哒感谢你的虚拟礼物...大部分宅男都会快乐地不知所以吧。仔细观察就明了:主播的直播环境大多数是房间,床,化妆间等隐私性地点,在近距离的摄像头下,主播们与观众有着难以言喻的亲密感,让人产生一种主播就在你身边的幻觉,直播的互动性、隐私性正是其他产品不具备的特质。
所以实质上,主播是用自己的外表(这也是一种资源,甚至是一种比较稀缺的资源,只是随着整容业的发展和国人审美水平的的提升,这个资源变得没那么稀缺了)、才艺、时间…来换取金钱、认同感、虚荣心;而看直播的人呢,用金钱和时间来加速多巴胺的分泌、换取愉悦感,消弭孤独。
很自然,不是么?
◤理解
我记得网络上有一句很非主流的话来描述青春期的阵痛:「在最爱慕虚荣的年纪却一无所有。」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反正我个人挺认同的。而现在,直播让那么一部分“爱慕虚荣”的年轻人能通过自己的付出买到想要的包包、衣服、化妆品、飞机票...他们不用像我当年那样活在郭敬明的小说里,这似乎,也不算什么坏事吧。
有时候觉得身在这个快速变革的行业也是一种幸运,毕竟这世上确实有一部分人的生活因为互联网而发生了改变——秀场主播、外卖骑手、专车司机、自媒体…这些都是在互联网的土壤中生长出的职业,所以我们凭什么说知识型 IP 开场知乎 Live 收费是理所当然,而秀场主播们努力扭动腰肢来换个 666 就是下作?
凭。什。么?
《奇葩说》有一集我印象深刻,那一期的辩题是「你终究会变成你所讨厌的人,这是不是一件坏事?」。
我很喜欢看辩论,因为你会发现在一个辩题里,辩手们大多数时候是在做同样一件事——定义。比如这个辩题中就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你所讨厌的人”,另一个是“坏事”。
什么是你讨厌的人?你真的讨厌他吗?你讨厌一个人的各项衡量标准会变吗?什么又是“坏“事?...
然后四十多岁的张泉灵是这样说的:
这世上多的是我们认知之外的事,喜好、认知这东西简单用一句 low 不 low 就说得清吗?它是一个人的出身背景、家庭教育、生活环境、个人际遇、经历累加等多个因素的出口。
而喜欢的事,讨厌的事,高雅、庸俗、意义、目标,我们真的有必要现在下结论吗?重建认知是个破坏性事件,但也是件很有意思的事。
如果实在理解不了那些“认知之外”,那就一别两宽,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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