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刚来的同事问我,为什么做这一行。我想了很久,没有答案,只是笑笑敷衍。
从什么开始,我不再问自己喜不喜欢,重不重要?只关心工资,福利。甚至以前觉得无所谓的东西,现在却会在意。
年少时,觉得整个世界都是我的。只要我张开翅膀,哪里都可以飞翔。于是我荒唐,胡闹,任性,做自己想做的事。
还记得那时做工作很挑剔。必须自己感兴趣的,工资养活自己就行,但老板得过关。那时候工作很苦,钱很少,却很快乐。
我去过很偏远的沙漠,和那里的孩子生活,向他们分享新的世界。我也曾想,尽自己的努力把他们带到外面的世界,可是我放弃了。在行走的过程中,我忘记了最初的目的。于是我辞职,逃避自己的过错。
我也曾为了写字,每天加班到凌晨。为了让文字发光,让老板随意涂抹还不能反抗。最后我放弃了,因为它不再是我最初喜欢的样子,反而变成了迎合大众的商业物品。
从前,我很喜欢纳兰,可以写很多很多他的东西,但我从来不写。因为对于我来说,他是神圣不可玷污的,我怕自己写出来会毁了他,更怕别人看了我写的他会侮辱他。但现在,我甚至可以云淡风轻的拿他和学生开玩笑,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了。
从前,我有一腔热血,要报效中华。现在它早已被淹没在柴米油盐里。
以前,我想用自己的笔带给大家温暖,现在写字对我来说却是一种奢侈。
以前,我觉得做好自己就行。温温静静,世界也会温柔可爱。现在我发现,浑身带刺,世界反而越发可爱。
那一天同事的问题让我回想了很久。我是个做事三分钟热度的人,但也有在意的东西。
未来的日子里,我希望自己不忘初心,背负梦想,勇往直前。偶尔可以偷懒,但却不能放任自己没了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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