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约翰福音7章50-51节 内中有尼哥底母,就是从前去见耶稣的,对他们说:“不先听本人的口供,不知道他所做的事,难道我们的律法还定他的罪吗?”
——没见过他/她本人,也没听他/她说过话,不知道他/她所做的事,难道我们就敢随便地定一个人的罪吗?只要有耶稣的呼召,以及人对那呼召的顺从,罪中的罪魁都能变成圣徒。犹太人所藐视、恨恶的税吏马太就是因为有了耶稣的呼召以及对耶稣呼召的顺从,后来就成了马太福音书的作者(参考马太福音9章9-17节)。我们对人,首先是第一印象,然后是所谓的熟悉认识,再然后是深入认识。若我们对人是停留在所谓的熟悉认识阶段,而没有设法走近他人而获得深入认识,那么我们会发现我们不喜欢的人还挺多。像有些人,我们对他们的第一印象很好,可到了所谓的熟悉认识的阶段,我们就不太喜欢他们了。若我们不停留在所谓的熟悉认识阶段,而设法走进他人、获得深入认识,那么这些我们不太喜欢的人就可爱起来了、或又可爱起来了。另外,我们若不停留在所谓的熟悉认识的阶段,而进入深入认识的阶段,我们也不会被一些我们所熟悉认识之人的仍算肤浅的表现所蒙蔽了。
祷告:求主引导我深入认识人,好使我不被表象所蒙蔽,以及理解我不喜欢的人、发现他们的可爱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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