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说》最新一期的辩题是:如果时间可以自由买卖,你支持吗?很有意思的辩题,以至于我觉得值得专门为此写一篇文章阐述一下自己的观点。
那么,我的观点是:支持。
原因也不算新奇,我试着说明。首先,我认为一件事情可不可以做大致上需要满足三个条件:成年、自愿、不损害第三方。有些事情的确只有成年人才能做,小孩子就是不允许,这个不需过多讨论。而“自愿”也是非常重要的约束条件,如果人们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完成了一些事情,那这根本无法代表他的自由意志,在法律上这也是无效的,大致上属于“被胁迫”之类,所以这也没什么好说的。“不损害第三方”也非常重要,你当然可以宣告你的自由,但你的自由不能以损害别人为前提,这就像深更半夜你当然有在自己家引吭高歌的自由,但你不能因此打扰别人的正常休息,否则别人就可以因此提出抗议,以“扰民”的名义报警。只要满足了这三条,我认为绝大多数事情都是可以不被禁止的。
其次,自由市场原则,这就是纯粹的经济学观点了。稍微了解一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只要有需求,就一定有供给,只要是在自由交易的市场中。有人要买,就一定有人去卖,这没什么好说的,真实的世界一直以来也的确在以这种方式运行。那么多所谓见不得光的交易,为什么千百年来屡禁不止呢,归根到底不还是因为一直存在相应的市场吗?令人深恶痛绝的“黄、赌、毒”,虽然一直在禁,但结果呢,无非是地上转移到地下,变得更加隐秘了而已。没办法,这就是人性,战胜人性的人倒不是完全没有,但一定是凤毛麟角,否则我们也不用奋力鼓吹什么“克制”、什么“自律”了,因为这两件事本来就是“反人性”的。相反,放纵、随心所欲才是人性。
再次,我觉得应该保持生活中更多的可能性。我自己的心态也许比较开放,对于许多没有明显害处的事情,我向来都觉得先尝试一下没什么不可以,确实产生严重后果了再做调整呗。正如辩论中的正方所说,一个奄奄一息的老人,想在临终前见自己的亲人最后一面,但已经撑不到那一刻的情况下,有人为他买多一点时间,最后达成心愿,这有什么不好呢?以前他没得选择,只能抱憾离世,现在多了一种可能性,当然他也可以不使用,但多出来这一种可能性,又有什么不好呢?就像古时候的人出门大多时候只能走路或者赶车,最多再加个骑马,现在呢,交通方式变多了,自由选择变多了,我们的生活是不是因此便利高效了许多呢?对于那些急需用钱的人来说,他们多出了用生命中的一段时间来换取这笔钱的可能性,我真的没看出来这有什么不好。至于那些喜欢说“再穷也不能拿生命换取金钱”的人,我只能说他们没有真正的受过穷,所以才站着说话不嫌腰疼。
不过虽然我的观点是支持,但我也意识到了反方提出的一些无法回避的问题,比如“会不会有中间商从中赚差价”、“会不会因此导致寿命差距越来越大”、“会不会因为资本的介入导致有人从中作恶”等等。的确可能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做的是提前完善法律,尽量规避类似情境的发生,不要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但这并不是说就要搞“一刀切”,也不足以成为拒绝这件事的理由。正如颜如晶所说,我们在市场中消费的时候,本质上不就是花钱购买了别人的一段时间吗?花自己的时间赚别人的钱,然后又拿赚来的钱购买别人的时间,人人都在这么做,时时都有这样的事发生,这有什么可新鲜的,这又有什么可指责的?
未来的某一天,我垂垂老矣,如果当时还挺富有,并且我对这个世界还有所留恋,那我就再买一点时间,多活几年;如果我已经觉得活够了、活腻了,那就算了,不买了;如果我没钱,那即便想买也买不到,我只能如千百年来的千百万人一样,带着些许遗憾离世,但谁的人生又能完全没有遗憾呢?相反,如果在那天到来之前我就已经不想活了,我还可以把自己余下的时间卖出去,卖给那些对生命还有无限渴望的人,或者哪怕仅仅是把这笔钱捐出去,也表达了我对这个世界的些许善意,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如果时间真的可以买卖,我一定支持,我就是想看看在那个世界,还有哪些现在的我们还完全没有预料到的新奇的故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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