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又长见识了。我一向知道长时间抱着手机看的坏处有伤眼、伤颈椎、伤脑、伤心……今天我知道了,它也伤手。
这两天,我跟手机格外亲密无间,把它久久捧在手心里,结果今天感觉双手除大拇指外的其他八个手指尖又麻又疼,外表虽看不出异样,但感觉就像被烫过似的。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况,不过丢开手机后用不了多久,不适感就会消退,而今天却比较严重,疼了半天还不见好。
不知为什么,刚才我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词——“低温烫伤”。咦,什么是“低温烫伤”?赶快打开电脑查一下。哦,果然,别小看了手机,虽然没测过,但是多用一会儿,会明显感知它的温度超出我们的体表温度,足有四五十度的样子。
在此,我忍着指尖疼痛,敲出这篇小文章,并献上我自己的爪图,是为了提醒大家:“手机虽好,不要贪杯!” 呃~,错了,是“不要贪玩”。
以下为引用:
“什么是低温烫伤?
低温烫伤是指机体长时间接触中等温度(一般指44℃—50℃)的热源,造成从真皮浅层向真皮深层及皮下各层组织的渐进性损害,损伤程度与接触时间成正相关。
有研究表明,当49℃的热源持续接触皮肤3分钟,可导致表皮损害,超过9分钟表皮将坏死;44℃的热源持续接触皮肤6小时,将导致皮肤不可逆损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