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在甲骨文中作曲绳之形,代表鸷击之鸟。
罗振玉、郭沫若曾据甲骨文中“笰”、“雉”、“叔”等含“己”符的诸种字形,释“己”为鸢之缴。罗氏之说云:“雉…今以卜辞考之,古文乃从夷。盖象以绳系矢而射,所谓缯缴者也。”
这一解释是可以信从的;不过根据商人将雉奉为神鸟、以褅礼祭之等迹象,可以进一步判断“雉”字中的“矢”形乃象征迅捷鸷击的神力。
这正如《释名·释兵》所说:“矢,指也。言其有所指向,迅疾也。又谓之箭,前进也。”
换言之,可把缴形之“己”理解为如矢之击。
关于“己”和鸷击之鸟的关联,今有以下三个旁证:
其一,《说文解字》释“鹳”云:“如鹊短尾,射之,衔矢射人。”可见古人认为鸟有射人的神力。
其二,《左传·文公七年》说:“穆伯娶于莒,曰戴己。”按莒人原姓嬴,是少皞挚的后代。《左传·隐公二年》正义引杜预《世族谱》:“莒,赢姓,少昊之后。”
《世本·氏姓篇》:“莒,自纪公以下为己姓。”
如果说少皞挚是鸷鸟的象征,那么,作为少皞挚的后代,莒人在后来改用己姓,应当出于崇拜鸷鸟的缘故。
姓己而以“戴己”为名,亦显然和古人关于戴干、戴辛的说法有相类似的用意。这也就是把“己”看作可戴之物,认为“己”代表了鸷鸟的神力。
其三,在金文中,“夷”字作“矢”、“己”相合之形——从矢从己。
这意味着“夷”有鸷击的神力。旧释夷字为“从大从弓”,这种解释不甚合理。因为“夷”字读若“尸”,从矢得声,而非从大或弓得声。《左传·昭公十七年》服虔注说“夷”、“雉”二字相通。这两个字便是同从“矢”声、同含“己”形之字。
《〈易·明夷〉序卦传》释“夷”为“伤”,《左传·隐公六年》杜预注释“夷”为“杀”,《国语·周语》贾逵注释“夷其宗庙”之“夷”为“毁”,又《释名》释“夷矛”之“夷”为“夷灭”:这些解释,都表明“夷”字原有击杀一义。
总之,十干中的“己”,是鸷击之鸟的象征。
《夏小正》说六月之象为“鹰始挚”,《说文解字》说“挚,击杀鸟也”。所以在商民族的历法中,己次于戊,代表六月。
这一判断还可以证诸“己”字的两种引申义:己以矢缴为表识,故“己”字又训为“纪”,意为“记识”、“治理”、“纲维”;“己”代表“鹰始挚”,故“己”字又训为“起”,意为“发步”、“飞”、“起发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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