豌豆角
吃夜市时,烧烤之类的菜肴尚未上来之前,食客点一盘花生毛豆是最平常不过了。每当看到毛豆,我就会想起来小时候偷吃生产队的豌豆角。
豌豆角也叫豌豆荚。故乡那一带的畜力大多数是大黄牛,骡马较少。牛多骡马少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大黄牛虽然没有骡马跑得快,但是牛的力气大,也持续作业性强,耕地时牛远远的胜于骡马,骡马只是多用于拉车跑长途;二是骡马被称之为“高脚牲畜”,饲料的标准较高。牛吃麦草完全可以,顶大加一点麦麸或者是榨油后留下来的麻生饼。而骡马的除了吃麦草之外,离不开豆类饲料,比如黄豆、豌豆,实在没有豆子吃了就只好用玉米粒来替代。因此,生产队只要有一两头“高脚”,每年就得种一些和大麦混种的豌豆。
那个年代每放了暑假,我们就开始打听哪块地里有豌豆角,然后结伙去偷吃。豌豆荚在没有完全成熟的时候,豆子很软,也很好吃。只要是风调雨顺的年景,豌豆蓬勃生长,籽粒饱满,它和混种的大麦在微风里轻轻的摇曳着,剥开一个角子,里是一排绿盈盈、鲜嫩嫩、晶莹剔透的豌豆粒儿,吃在嘴里甜丝丝的。既然是偷吃,必定是有人在看守。针对我们这些调皮捣蛋的毛孩子,生产队便安排一个老头在豌豆地一圈转悠。但是这也是防不胜防。俗话说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我们那里柿子树多,玉米高粱等高杆作物也不少,天然的障碍物影响着看守老头的视线。况且豌豆地里的大麦个子也高,便于我们隐身。看守稍不注意,我们就猫着腰爬进了豌豆地,风快的捋下几把豌豆荚后又爬了出来,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的把豌豆角偷吃了。偷吃了豌豆荚,我们回来是不敢给家长说的,因为那个年代家风都很严,父母要是知道了,孩子是免不了一顿打骂的。
生产队种豌豆的面积很少,有限的偷吃往往也解不了我们的馋嘴。七十年代末,生产队给社员分了自留地。家家户户便在地埂上点种了黄豆或者是大豆,一是为了换豆腐吃,再一个就是能给孩子们煮豆荚吃。这样以来我们就很少偷豌豆荚了。只是,不管是黄豆角还是大豆角,也就是现在夜市上的毛豆,还是没有豌豆荚那种风味的。
偷吃豌豆荚,跟偷瓜偷果一样,是那个年代少年身上的一大特色,那个无忧无愁,调皮捣蛋的美好的岁月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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