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为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题记
从来没有那么认真的思考着活着的意义,对于二十几岁的人生,因为没有那一段用岁月积淀的经历,一切的词语都显得过于单薄。也许是因为我们太年轻,所以在人生面前显得那么稚嫩,可是正因为还年轻,才有机会去想一想,自己活着的意义。
而在思考这些的同时,余华的《活着》给了我太多的启示。他在自序中写道: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那么突出。所以在他笔下所塑造的富贵这个人物才显得那么的生动。在那样的背景下,有了属于自己的高度。他所描述的那些人生的经历,虽然种种苦难让我们觉得命运有些残酷,但在一个人与他的命运之间,那种友情却又是我们所感叹不已的。
余华在中文版的自序中,写下了创作的初衷,在他与现实紧张的这种心态下,偶然听到了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便是富贵的原型。
富贵由原先的富家子弟沦落为农民,父亲受不了这样的打击而离世,之后富贵和妻子家珍带着自己的母亲,孩子住进一间茅房过着清贫的日子,谁料在一次为母亲去城里请大夫的途中,富贵被抓壮丁的人抓走,过了好几年才得以回家,这时母亲去世,孩子凤霞因为发高烧而不能开口说话。之后小儿子有庆在献血的时候活活被抽死,凤霞因为难产而死,家珍得了软骨病安详的死去,他的女婿在一次干活中出了意外,本来只剩孙子和他相依为命,怎料在一次生病中,小孙儿吃多了豆子也被撑死......
苦难太多,像一把利剑插入心中,留下的是太多无法言说的失去亲人的锥心的痛,可是就算这样,生活仍然还是要继续,所以富贵并没有一度活在抑郁之中,就像他在劝慰那个害死自己的儿子春生一样,要活着,一定要活着。所以他一直活着,替他所有的亲人去看看那个他们未曾到达的旅途。
是的,时间带走了原本属于他的一切,可是谁也不能去要求时间的倒流,这便是时间的神奇之处,任何人都要走向那个最终的终点,一切亘古不变。然而我坚信富贵他还是幸福的,因为在他经历的种种苦难面前,一直都有家人的陪伴。不管是忠于他的妻子,还是心心念念着儿子的母亲,亦或是一双儿女的孝顺懂事,都是他在苦难面前的支柱,让他能够屹立不倒。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在苦难面前春生选择了自杀,而与他相反的是富贵仍旧一个人好好的活着。就像现在的我一样,在即将面临社会的门槛上,显得有点不知所措,但令我庆幸的是自己仍旧活在这个世上。还有好多好多的时间和机会让我去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也许正是富贵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与未知的力量。
我想人世间的苦难还是有那么多,也许还会有比富贵更苦的人仍然坚持的生活着,所以对于属于青春的我们来说,这只是一个开端,一个不一样的开端。在人生之路上,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放弃, 因为只要你还活着,就还有希望,因为人是为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相信此刻的感悟比什么时候都来得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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