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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相互保,不是洪水猛兽,但也没那么美好

81、相互保,不是洪水猛兽,但也没那么美好

作者: 雷磊货殖论 | 来源:发表于2018-12-18 20:47 被阅读0次

    这两天,无论是在问答区还是在保险师各个微信交流群中,相互保都是一个热点讨论话题。我发现吧,除了极个别表达了“拥抱”这个所谓的“新事物”之外,主要有两大类声音:

    第一,恐慌。

    感觉保险行业就要变天了似的,这一次的《保险大地震!刚刚,支付宝重磅炸弹!》比起之前什么《卖保险的慌了!微信出手卖保险!》这一篇,好像更让那些“不明情况的”伙伴们慌张。

    第二,抵触。

    很努力的找相互保的各种不足和问题,甚至跳出保险本身,用“这是一场阴谋”来分析。在我看来,这种抵触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就像很大一部分伙伴心中永远只有“自己家的保险才是好保险,别人家的都有问题”是同一个道理。

    这里,我先说我的结论:

    第一,从让更多人拥有基础重疾保障的角度来看,相互保是一个很好的工具;但是,远没有能够“改变行业“的程度;

    第二,从保险产品本身的角度来看,相互保可以作为保障补充;但是,决不能作为保障计划的主力、更不是“有了相互保就不用其他保险了”。

    接下来,我具体来说一说吧。

    相互保险制度不是什么创新的制度——至少,从保险行业悠长的历史来看,相互保险制度早已有之。美国的相互保险制度已经远超百年历史,1845年成立的纽约人寿(世界500强)就是相互人寿保险(mutual life insurance)。当然,对我们来说,这种制度确实是一种很好的创新——或者,我更愿意用“尝试”这个词。

    目前国内获批的相互保险有三家:信美、众汇、汇友,由银保监批准筹建并受其监管,可以说,相互保险的安全系数等同于你所在的保险公司。

    因此,在这里,可以很负责的说,这绝不是骗局。

    至于有人说,这是马爸爸想出来的另一出“吸睛”并狠狠“挣钱”的戏码……嗯嗯,所有好的东西都需要牛逼的商人来推广。如果商人赚不到钱,那谁来为你我的生活提供服务和便利?如果你做保险没有收入、没有高的收入,你的动力在哪里?你能提供好的服务吗?(所以,切勿返佣!)

    由于相互保的门槛极低,并且是“先有保障后出钱(分摊理赔款)”的方式,所以在我准备这个资料的时候,加入相互保的的人数已经马上超过1000万了。此时此刻,作为一个保险人,我的脑袋里闪过的一个念头是:牛逼呀!

    短短一周时间,已经有1000万人得到了远远超过1亿元的重大疾病保障;如果按照30万/人的额度来计算,那就是3亿元的保障啊!

    如果这样牛逼的制度和方法是我想出来并将它实现……这是不是功德无量的事?同时,对我个人而言,我就是可以载入中国保险发展史的人了。

    如果你和我一样的笃信人寿保险的重要价值,此时此刻,你会不会和我产生相同的感觉并由衷的赞叹一下呢?

    好几亿的保障总额诶!这是真好。

    有1000万人获得至少10万元的重疾保障,这也是真的好!

    但是,对每一个家庭、对每一个个体而言,最多也就只有30万(40岁以上就只有10万),你觉得这样的保障额度,能够作为“疾病治疗费”吗?能够作为客户的“收入补偿”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当然远远不够!

    因此,对于我们广大业务伙伴而言,你可以和我一样,每次给客户做健康保障方案的时候,除了自家公司销售的重疾产品外,再推荐他申请加入水滴或者抗癌公社这样的互助平台。而今天以后,你还可以为他推荐,加上这样的一份互助保吧——相信我,无论是互助平台还是相互保,对你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做50万或者100万的收入补偿,还是继续做);而对你的客户而言,却可以用很少的成本锦上添花得到更多(他还能更好的感受到你在真正为他考虑,而不只是一味的推销自己的产品罢了)。

    为什么说对做业务影响很小呢?那就让我们从产品角度来聊一聊吧:

    相互保作为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障包括恶性肿瘤在内的 100 种重大疾病,等待期90天(因意外引起的没有等待期)。没有提供轻症、豁免、身故等其他保障,属于非常简单纯粹的重疾险产品。

    关于保障的额度:出生30天-39周岁前罹患重疾,可以获得 30 万理赔;而在 40-59周岁之间罹患重疾,只能拿到 10 万赔付。60岁之后呢?不赔。

    注意:加入年龄不一样,理赔金额不一样,但保费分摊一样。

    我们一直以来所销售的保险产品,费率的厘定是根据性别、年龄以及保额来确定,即“风险越大的人付出的保费越高”——这是非常重要的「个人公平原则」。

    所以,随着你的年龄的逐年增加,对你而言,这款产品的性价比是在逐年降低的,到60岁就直接没有了——这是在我看来,这款产品最大的缺点!

    请问,癌症(大病)最大的风险因素是什么?答案是:寿命

    (关于癌症,请看李治中博士在一席的演讲《癌症的真相》)

    所以,一个家庭、一个人的重疾保障计划,一定要以终生重大疾病保险作为核心和根本,现有的任何互助方式都只能作为增加额度的附加和辅助。

    因为,在我们患病风险相对较低的时候往往是我们家庭责任最重的时期,在这个时候通过互助的形式,用较低的成本去有效提升保障额度;

    而当互助那部分锦上添花的保障降低、甚至失去的时候,往往是你患病几率越来越高的时候——此时的你,无论是为了自己的医疗和生活,还是为了不给自己的子女(增加额外负担),你都必须要有一份能够保障终生的重大疾病保险!

    以上,就是我对相互保最想要和你交流的几个观点了。

    在这里,我没有去讲那些规则的东西,因为这两天你一定已经看了不少相关的内容了。

    我希望大家作为一个成年人,不要轻易人云亦云,不要看到标题来一个什么“震惊”“颤抖”之类扎眼的词就陷入慌张;也不要听人给你说这是“最好”的创新或者产品就盲目相信、盲目信任——就像,我今天讲的这些仅仅只是我的个人观点罢了,对你而言也是仅供参考。

    所以,欢迎你把自己对相互保的理解和看法,在评论区和大家一起分享交流。

    最后我想说:作为一个保险顾问,没什么比让自己变得更加专业更有价值的事情;也没什么比站在客户立场为他的价值和利益设身处地考虑更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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