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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另一个我——试探自由的边缘

【故事】另一个我——试探自由的边缘

作者: 宋少侠 | 来源:发表于2021-07-09 23:27 被阅读0次

    老爸和老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老爸更能赚钱,所以我跟了他,等我长大成年,就成了一个不学无术的浪荡子。不幸的是,老爸去年在一场车祸中死球了,幸运的是,他给我留下了一笔可观的遗产,我还能用它过几年无忧无虑的日子。

    在我的公寓里,我就是王。

    衣服真是个无用的累赘,要不是裸着身子出门会被穿制服的给抓起来,我宁愿永远不穿衣服。所以,在我的公寓里,我不爱穿衣服,当然,你也可以说我穿着皇帝的新衣。

    有时候,我开门拿外卖的时候,外卖小哥看到我的样子一般都会吓一跳,我不太清楚他是因为看到我穿着“新衣”,还是因为我胯下的兄弟个头太大。

    但也有一些外卖小哥看起来见多识广,有的摇头叹息,有的给我抛媚眼,有的内涵地说一句“哎哟,不好意思大哥,耽误您办正事儿了”。不过,说句心里话,对我来说能称得上正事儿的也就两样“食”和“色”。我每天都要办正事儿,尤其是后者。

    小丽是我这儿的常住女友,我怀疑她住我这儿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喜欢和我在一起,而是不用交房租。经过我多日的观察,从以下两点就能看出来:

    首先,每次我要和她办正事儿的时候,她总是说,昨天不是才办完吗,怎么又要办。这就像每月房东问你要房租的时候,你心里一定想吼上一句,踏马的,不是才交完房租吗,怎么又要房租。所以,如果我让她交房租的话,她肯定不会和我老老实实地办正事儿。

    其次,我和她办完正事儿的时候,她总是气喘吁吁地说我像一头生猛的老虎要把她吃了一样。众所周知,有句话叫“房租猛于虎”,要么臣服于老虎的淫威,要么承受房租的重压。所以你看,在房租和我之间,她明智地选择了我。

    小丽有一点不好,就是喜欢模仿我。她也学着我穿皇帝的新衣,这也就罢了,她每天不上班却经常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我问她,为什么不去上班。她说,上班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上班的。我又问她,为什么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她说,她有些焦虑。我问她,为什么焦虑。她说,因为不上班。

    我说,你这样走来走去,在我跟前晃悠你那两个大灯笼,我头晕。她说,那我能怎么办。我说,咱们办正事儿吧。于是,我们就办正事儿了。

    老是在家里宅着,人容易颓废。作为一个积极向上的热血青年,我勇于探索外面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所以,我经常开车去兜风。

    车子是老爸留给我的,他也是在这辆车上领的盒饭。每当我开上这辆车,总会有一种被老爸灵魂附体的感觉,情不自禁地加速加速再加速。我知道他车技一流,但我的水平也不赖,这个时候,你的脑袋里应该出现拓海开着AE86送豆腐的画面。

    出去兜风必须去的一个地方就是酒吧。在酒吧能玩得很开心,还能认识很多朋友。小丽就是我在酒吧认识的,还有小美和小花。当然,酒吧也是和兄弟们聚会的好地方,我的好哥们大志和小强,只要我去酒吧总能遇到他们。

    大志,严格来讲应该叫大痔,因为他的菊花长了一个大痔疮。你可能会问,我是怎么知道的。首先,他是坐办公室的,你也知道,这玩意儿久坐的人就容易长;其次,每次我们去吃饭,他都会说不要点太辣的,怕菊花受不了。

    还有就是,有一次大痔、小强、小美、小丽、小花来我家,我们大家一起办正事儿的时候看到的,无需多说,一目了然。从此,他就有了这个名字。

    小强,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蟑螂,我这位朋友以前叫大强,之所以叫小强跟星爷的《唐伯虎点秋香》一点关系都没有。

    一次,我们几个人在一起喝酒聊天的时候,我就问那四个女生,我们三个男生的家伙谁的最大。小丽说,二蛋的最大。我听到以后洋洋得意。但是,没想到小美却说,虽然大强的最小,但是他的持久性最强,可以说短小而强悍。

    对此评价,其他三个女生都表示同意。我和大痔默默地低下了头。这时候,轮到大强得意了。从此,我们再也不叫他大强了。

    刚才你也注意到了,怎么是四个女生,不是小美、小丽和小花三个吗?不好意思,忘了介绍了,还有一个小朵,我们认识她的时候,她在24小时便利店做店员。

    大痣和小强都是夜猫子,他们俩经常去我那玩儿,他们一来少不了熬到半夜。酒喝完了,烟抽完了,就到附近的便利店去买。

    这天晚上大概凌晨一点多,我和大痔去便利店买酒,街上除了我俩没别人,非常安静,我们拎着一打空啤酒瓶,心里想着一个起码也能抵五毛钱。

    到了便利店门口,也真巧,正好碰到一个男的头上套着丝袜,手里拿着水果刀,对面的女店员吓得直哆嗦。心想,完了,遇到打劫的了。

    我俩二话没说,把手里的啤酒瓶直接往那个男的头上扔。那男的头上的肉色丝袜一下子就变成红色的了。

    制服了小贼,女店员小朵也成了我们的朋友,那段时间我们在她的便利店买了不少东西,因为她给我们打八折。

    不过,抢便利店这种情况在咱们国家很少见,国外倒是挺多。为啥呢?我觉得,一是惩罚比较厉害,最低也得三年起步吧;二是现在都是无现金支付了,不好抢了;三是到处都是摄像头,你跑哪儿去?不管跑哪儿,都能把你逮着。

    所以,干坏事儿的成本太高了,那咋办呢?咋办,能咋办?干好事儿呗,办正事儿呗。

    说到这儿,我内心不禁觉得有些愧疚,刚才说的这些事情都是我的臆想。

    我其实是一个年近花甲的废人,一个脖子以下全部瘫痪的废人。大部分时间我都坐在轮椅上,每天的活动空间不过斗室。我不能喝酒,不能抽烟,不能行走,更别说办正事儿了。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想象,我想象自己是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拥有健康的体魄和挥洒不完的青春,就像三十年前那样。

    那天晚上,我开着自己买来没多久的汽车,在午夜的马路上飞驰,当时我以为自己就是这世界的王,谁也不能把我怎么样。

    忽然,一道白光出现,只听到一声巨响,我便不省人事。

    天若欲其亡,必先令其狂。我在自由的边缘疯狂试探,上天给了我最明确的回应。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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