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个身边故事。某女士H是某单位人员,虽是体制内,但囿于学历原因,算是临时工。但是H女士做事认真麻利,人缘也好,在单位人际关系融洽,领导认可,同事喜欢,她自己也觉得这工作很舒服。
有天突然听说H女士辞职了,非常惊诧。听办公室的人唠叨几句,据说是疫情期间意外怀孕,等疫情结束,想采取措施时,胎儿有些大,体质不好,不能采取措施。考虑她已经有两个孩子,无奈只有辞职。大家都唏嘘不已。
过了两天,碰到了H女士周边的人,聊了一会,才知道实情:H女士生了两个女儿,年龄都不大,一直婆婆给她带孩子。这次疫情突然怀孕,原本她第一时间就想采取措施,可婆婆不干,希望能留下来生个儿子,这样一拖,胎儿也大了,无法采取措施。双方都是体制内的,目前计划生育是可以生二胎的,三胎都还没出政策,怎么办呢?当然首先是牺牲女方了,要她辞职,本来她生三胎后也确实无法再继续工作。男方也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怎么办?当然是万能措施“离婚”了。两个女儿归女方,一套房归女方。男方承担什么,暂时不是很清楚。当然说法是假离婚,等孩子生下来,马上可以复婚。大家都惊诧这是演电视剧呢。
问题是假如不复婚,女方该怎么办呢?如果生个男孩,男方及公婆肯定是愿意复婚的,如果再生个女孩呢?离婚协议上没有任何保障,从两个女孩都判给女方,即可见一斑。
感慨女生还是要有独立的经济,才能有独立的地位,否则“男女平等”何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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