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读完《芳华》的时候,很想认真写书评,却不知从何写起。
不是没有感触,而是百感交集。
想到自己的生活,想到为别人活了一辈子的刘峰,当他固执的寻找那个牺牲的年轻抗战小兵的墓地,他的女儿却在偷偷的鄙笑。
多余的牺牲。在新一代人眼中,上代人是多余的、平凡的、傻乎乎的碌碌无为了一辈子。
所以他们的执着成了没事找事,他们的牺牲成了自立牌坊,就连他们纯粹到死的爱情,在后代人眼中也成了甚至不值得耻笑的谈资。
他从帆布挎包里拿出一个油纸包,打开,里面是一团黑黢黢的东西。一股芝麻的甜腻香气即刻沁入我混乱黑暗的内心。
上学的时候,大家都穷。少男少女们唯一可以用来证明对对方的爱的,便是从自己的生活费里省下来的一点零食钱。那个时候,没有人想未来,也没人在乎对方的家境、背景。每一个人都一门心思想着,毕业后,一定要上同一所大学,到时候就可以正大光明的在一起。
这样的感情,只怕在我们下一代的眼中,在这个幼儿园起便开始谈恋爱的时代,也会变成为人鄙笑的谈资。
就像在刘峰的年代,物质及其匮乏,仅可足温饱的时候,一块点心、一张糖饼,便是最好的给予。而这些到了如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确实连谈资都够不上。
她爱驮弟弟,因为她爱看她驮弟弟时母亲的微笑。
何小曼,这个小小的拖油瓶,就像被嫌弃的松子,以做鬼脸的方式逃避现实的责难,谄媚的祈求一点温柔。
没有爸爸,爸爸是屈辱的爸爸。
没有妈妈,妈妈是别人的妈妈。
我若是小曼,怕只会想早早的长大、早早的离家,永远不回来。我不要报父母的恩情,因为父母本不该生我。
说到底,小曼心里是有恨的。且看她是如何将妈妈给妹妹穿的大红毛衣拆染重织。她拆的不是毛衣,而是她心底对妈妈那一腔的爱和企盼。她织的也不是毛衣,而是与这个已无她容身之地的家庭决裂的防护网。她从此把自己装进网里,与他们永远隔了一层天涯。
夏夜,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你还叫“救命”?最终送命的是我。
刘峰这一生的走向全因了两个女人。
两个女人,两记触摸。一次让他身败名裂却刻骨铭心,一次让他偶然成为灵魂的摆渡人。
在他生命最后的时刻,他在想些什么?那个他爱了一生的女人,还是那个爱了他一生的女人?
他这一生都是糊涂的,糊涂着成为“雷又峰”,又糊涂着从那“高处不胜她”的位置上跌落下来。直到老之将至,不知他是否意识到,自己穷尽一生追求的那份爱情,那个爱人,不过是一场庄生梦蝶罢了。
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
终于,林丁丁变成粗糙泼辣的妇人。她曾是那么骄傲灵巧的文工团台柱子,一身军装气宇轩昂。
那青涩容颜终于染上了炊烟。
世事残忍,谁都逃不过。没有人的青春会不朽,除了死人。
刹那芳华弹指老。也许有一天,青丝变成白发,岁月在脸上刻上道道皱眉……还能与两三老友把酒言欢,畅谈过去。没有人再在意谁今天穿了新裙子,谁的口红比你美。
曾经那么执着的事情,终究成了云烟。曾经以为了不得的大事,已经成了故事。
你看,就是这样。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只是上面爬满了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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