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这种奇怪的痛苦了解得越深刻,就越能减轻痛苦的程度。
——狄更斯
01、解构痛苦
“痛苦”基本来说,可以定义为:一种令人主观感到不适的精神感受。
注意,这里必须是“主观感到不适”,如果一件事情引起第一个人的痛苦,却带给第二个人以快乐,那我们则永远无法评判说这件事本身是快乐的还是痛苦的。
其次,“痛苦”必须是一种感受。如果一样东西带给了某人不适,那我们顶多只能说这样东西引起了某人的痛苦,而不能说在这个过程当中除了某人的感受以外的任何事物是痛苦的。
这样,就基本将“痛苦”厘清了。
其次,划分一下痛苦的种类和形式。
勉强来说,可以将痛苦分为生活之苦、皮肉之苦,以及精神之苦。
(这样划分其实严格来说并不准确,因为从广义来讲,一切的痛苦都是精神的痛苦,没有什么痛苦能够绕过“精神”而直接作用于人。但是方便起见,我们暂时这么区分。)
生活之苦,指的是吃喝拉撒睡、衣食住行、柴米油盐酱醋茶,求学升迁、谋职交友…这些生活领域内的问题所引发的痛苦,即为生活之苦。
皮肉之苦,更好理解。即因伤害或疾病而导致的身体损伤所带来的痛苦。这就不用说了,大家生过病和受过外伤的经验,都一样记忆犹新。
重点要说的是第三种:精神之苦。
从狭义来看,精神之苦专指非外界、非宏观物质的全部原因、责任所引发的痛苦。
注意!这里很难彻底说清这个概念。因为“物质”和“精神”的边界,其实到了这里,已经变得相当模糊。
不管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还是现代的脑神经科学,都说明着物质和精神是相互对应、互为因果、难舍难分的。
所以一种纯粹的精神上的痛苦,你很难说它没有、不会和任何物质性的因素相关联。比如说你在遭受某种痛苦感受时,大脑也极有可能同时正在某处做着相应的某种规律的物质性变化。
但是说起来,这就太微观了。这至少是从人体的组织细胞,甚至是更微观的分子、原子层面去讨论痛苦的“物理等价”。
而我们根本没有办法去弄清楚在最微观的层面上,“精神之苦”究竟还涉及多少人体物理性的变化。
所以我们只能在这里设一条线,假定物质与物质之间有微观和宏观的区别,而我们所谓的精神之苦,仅仅是与宏观的物质性变化相对立,而那些细微如人体的大脑神经元之间或其内部所涉及的物质,则不在讨论之列。
所以到了这里,我们可以看到:
“生活之苦”主要由外界的物质变化而引起;
“皮肉之苦”主要由人体的宏观物质变化所引起;
而“精神之苦”,可能对应某种人体的微观物质变化,也有可能没有任何的物质变化来对应。
这样,我们便基本厘清了“痛苦”的种类和形式。
接下来聊聊如何解决。
02、解决痛苦
一切痛苦能够毁灭人,然而受苦的人也能把痛苦消灭。
——拜伦
对于苦难,可以说是人类生存在世,最大的几个根本命题之一。
甚至,有时可以把“之一”都去掉。
人类所有真正值得歌颂的品质,基本都诞生于减轻和对抗自我或他人之痛苦的过程。
在我们以上三类痛苦的分类中,生活之苦和皮肉之苦,有着较为清晰的痛苦源。精神之苦,则有时不易分辨痛苦的真正起因。
在解决痛苦上,痛苦基本也可以分为如下三类:
一类是通过作用在外界的努力可得到消除的;
一类是通过作用在自身的调整可得到消除的;
还有一类,则是无论如何、任凭你怎样使劲,都不会消失的。
第一类痛苦好说,去通过劳动、做事,主动地工作、学习,便可得到解决。而事实上,这一类“痛苦”的产生,也正是作为人在生活领域内出现了某些问题的信号而出现。只要通过外部事件的相应解决,此类痛苦自然会消失。
第二类。通过作用在自身的调整,可以得到解决。事实上,人生的大多数痛苦,是不能够通过一件明确的在外部能够轻易解决的事件而消失的。这个时候,就需要自身的调节和释然,来平息这一种痛苦。
如果说第一类方法是马哲当中的社会实践的话,那么第二类则包括大多数的思想工作、心理咨询/调节/辅导、励志/挫折教育、认知/思维改变…以及所有的在主观能动范围内能够调节自身的方法。
第三类痛苦大多数人不会碰到。即,无论如何、怎样努力也无法消除的痛苦。
人类所有的哲学、宗教、艺术的最初起源,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便是出于尝试解决此类痛苦的需要。
那些真的不幸遇到了第三种痛苦的人,如果将其错当成第一类或第二类,便会走很多的弯路,甚至碰壁。
但是话说回来,一种痛苦如果不经自己去用方法检验的话,有时也很难知道痛苦的性质。
正如丹麦著名的哲学家克尔凯郭尔所说的那句话一样:
“一个人最大的不幸,便是不知自己心灵上的痛苦,究竟是罪,还是病。”
这话大家可以自己品。
所以说到这里,我们大概能够明白,在对待痛苦上,我们无非有三种方法:
一是改变外界;
二是改变自身;
三是面对无可改变的部分。
而人类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改变能改变的,面对不能改变的,以及界定二者之间的界限。
如果你只幸运地遇到了第一种痛苦,那么恭喜你,你具有清晰的可解决问题的路径;
如果你遇到了第二种痛苦,那么也别害怕,终究是别人来帮你解惑,还是自己寻求解脱,问题终归是会解决的。不同的,仅仅是时间的差别;
如果你当真遇到了最后一种痛苦,那么——带着伤痛活下去,则是全部的答案。
“重要的不是治愈,而是带着病痛活下去!”——法国哲学家加缪的这句话,此刻的参考意义极大。
如果你当真遇到了一种无法解决的痛苦,那么为此痛苦给出恰到好处的解释,赋予能够去承担下来的意义,则成为了解决它的手段。
带着镣铐起舞,披着荆棘赶路,何尝不是一种积极、伟大的人生?
最后,记住:苦难战胜不了人,但无意义的苦难可以。
所以,要寻找意义、知悉意义、明确意义、赋予意义,乃至于创造和建设意义。
如果你反问:“做这些有什么意义?”
答:
“人,绝非应生来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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