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姑娘很久了,都记不清多久了,应该比之前的女朋友恋爱的时间都要久。开始的时候,我是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的,可是我也知道自己是要离开成都的,彼时的我想必是理性的吧。后来,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的开始研究生生活,我依然喜欢着这个姑娘,可是我已经忘记了为什么喜欢,甚至都找不出一个理由给自己。
别人都说不要让自己爱得太卑微,可是很多时候,你就是这么卑微。你明明知道根本得不到,却依然可以找到那些可笑的理由去说服自己。每次和电话,总是会有一段一段的空隙,只能听到你的呼吸声。于是,我好想好想,回到我们都还在同一个学校的时刻。至少如果现在给我一个机会,我想我会吻你,或是胆小一点,抱你,至少至少,能够看着你而不是看风景。
出学校的时候,我发誓,研究生毕业后一定会回成都的,可是外面的世界真的好大,挑战好多,乱花渐欲迷人眼。身边的师兄师姐几乎全都走上了一线城市的道路,我终究难以找到回家的路,因为纷乱的世界已经遮住了我的眼。你告诉我,不要牵挂你,大胆地选择自己前途。我明白,你终究不会离开成都,而我已经离开,渐行渐远。
每天都要听着coldplay的Viva la Vida去提醒自己还活着。也许经历过家庭痛楚的人都会在身体和心灵上有些敏感,因为害怕,就像《心灵捕手》里的男主威尔害怕面对失去和伤害。
得不到的,终究要放下,尽管我那么爱你,却依然要目送你走向别人的怀抱,一边祝福,一边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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