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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111)

学习(111)

作者: fe2ad115e53d | 来源:发表于2021-03-25 19:03 被阅读0次

    今天学习以下几个知识点。


    1.仲裁是决定,法院是裁定。


    2.原则上法院优先。但仲裁庭先受理的并且已做岀决定的,法院不受理。


    3.仲裁必须书面。


    4.债权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份的,受让人必须接受,除受让人反对以外。


    5.人身权等不能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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