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这东西,好像谁都有,可是又好像不是谁都有。有的人活着是靠食物,有的人活着是靠金钱,有的活着就是靠本能,而有的人活着确是靠信仰。
每个人都该有信仰,为什么要有信仰呢?我一直都对别人说,人活着总要信点什么,要有信仰,至于为什么,我还真不知道,只是从小老师就告诉我们做人活着要有信仰,而我认为老师说的是对的。在看《血战钢锯岭》这部电影之前,我还真是不明白什么是信仰,为什么要有信仰。现在我好像有那么点明白了。
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最震撼我的是男主角戴斯蒙德·道斯对信仰的执着坚信。在第一次攻战钢锯岭中,道斯所在的军队几乎全军覆灭,在枪林弹雨、战火连天的战场上,所有人都撤退了。只有道斯看着遍布的战火,听着呼啸的枪声,他问自己是谁,他说他听不到上帝的声音了,就在此时他听见无法撤退的伤员在呼喊医疗兵,他听见了来自上帝的呼救,来自信仰的召唤。他又毅然决然转身一人独自投入战场中去救人,在战火中救了一个又一个,从白天就到天黑,又从天黑救到天亮。每救完一个人,他都会对自己说再救一个。就这样,在怀着再救一个的信仰下,他冒着生命危险救下了数十条生命。而这些被救下的人其中不乏曾经一直不认同不尊重他的信仰,甚至嘲笑他的信仰的人。不被认同不被尊重的信仰最后救赎了一个又一个濒临死亡的生命,这样的信仰让人敬畏。看到道斯在战场上一直冒着战火枪雨救人,我内心深深地受到震撼。同时我也在心里叩问我自己:“你的信仰是否还在?”问完,我我才恍然醒悟,在这得过且过的生活里,我的信仰早已面目全非,被淹没在这随大流的波涛里了,更别说还在不在了。正因为道斯对信仰的执着与坚定,在战争中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最终获得了战友和上司的认同和尊敬,并且还成了战友上战场的定心丸。最后道斯受伤被战友抬上担架,面对死亡,他在意的不是自己是否快要死了,而是自己的那本《圣经》。这本《圣经》是他信仰的支撑,在战场上别人杀人,他却在救人。在整个战争中,他唯一一次拿起枪,都是在救人。在新兵营宁愿上军事法庭,也要拒绝哪怕是摸一下枪,但是在战场上,为了营救在新兵营曾经让自己难堪的长官时,他还不犹豫的拿起了枪,用一把枪做了一个简易的拖床,在这个镜头中长官和他自己都错愕了。他拒绝用枪杀人,但是却也会毫不犹豫的用枪救人,并且始终与杀戮无关。在泯灭人性的战场上,毅然坚持自己不拿枪杀人的信仰,这是又是何等的无所畏惧,又是何等的美好人性。
“如果我不能坚守信念,我不知道该如何活着,怎么才能与你共度余生,我希望我在你眼中我是最好的我。”这句话是道斯因为拒绝持枪操练而被即将要送上军事法庭,面对爱人的劝告时所说的话。道斯的信仰是《圣经》里的上帝所说的,要拒绝杀戮,杀人是最沉重的罪。在被侮辱,被压迫,被嘲讽,被群殴,被所有人抗议时,道斯都不曾丢弃那一本小小的《圣经》,怎么也不肯放弃自己的信仰。这《圣经》不仅是道斯的信仰所在,更是道斯对爱人最诚真美好的爱,因为那本小小《圣经》是离别之时爱人相赠之物,寄托了相爱之人的无限期盼,显得格外的珍惜。做自己就是爱人眼中最好的我,做自己其中有一样最重要的东西就叫做信仰,因为信仰而与众不同,信仰是最真实的自己。
靠信仰而活的人是和别人不一样的,知道自己为何而活,清楚自己该如何活着。此时我想我才真正明白做人活着要有信仰,信仰就是最真实最好的自己,一辈子只不过短短数十载,却要稀里糊涂的过完,想想都觉得怂的慌。为信仰而战的人生才会酣畅淋漓,才是大快人心。最后我还是要问问自己:你的信仰还在吗?我想我的信仰应该是还在的,我还是愿意为信仰而活,还是要坚持自己的信仰才会知道该如何活着,如何面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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