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齐僖公与庄公石门相会、歃血订盟之际,僖公趁机提出愿将女儿许配给庄公世子——郑忽。庄公便回去问儿子的态度。然而儿子却表示“妻者齐也,故曰配偶。”,自己不愿高攀,并表达了“丈夫志在自立”的志向。
“婚姻门户要相当,大小须当自酌量。”作为先秦时代的一国公子,能够具有‘门当户对’的观念值得敬佩,也有很教育意义。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世子忽这样做,并非明智之举:
1、当时的齐、郑两国已经建立了同盟关系——“约为兄弟,有事相偕”,用血缘关系来保证盟约是最好的选择,所以齐郑联姻很有必要。从这个角度讲,世子忽当答应这门亲事,至少不应该多次拒绝!
2、作为世子,郑忽的地位是不稳的。据《史记 郑世家》记载,当时郑国大夫祭仲劝公子忽答应这门亲事的原因是“三公子皆君也”(太子忽,其弟突,次弟子亹都有资格接班),而“太子无大援将不立”。与大国齐国联姻,可以使自己坐拥强大的外戚势力,这将成为巩固自己地位强有力的靠山。如此一来,几个兄弟只有梦里想想罢了!可惜,他并没有这样做。
郑忽多次拒绝与齐国联姻的原因,史书上并没有详细说明。只是说郑忽认为郑国小而齐国大,不想因联姻而将来受制于齐国,因而一再拒绝。
会不会有其它原因呢?比如,他早已心有所属、不可辜负?不得而知!
郑忽虽然有“丈夫志在自立,岂可仰仗于婚姻?”的豪言壮语,但终因这种政治上的不成熟而未能做稳郑国国君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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