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旅行
杨白劳真傻,怎么就不懂得和解呢?

杨白劳真傻,怎么就不懂得和解呢?

作者: 良大师 | 来源:发表于2018-09-23 23:57 被阅读456次

    1.

    小时候学白毛女的故事,热泪满眶,多好的姑娘啊,竟然被地主黄世仁玷污压迫,无奈之下,逃入深山,头发全白。

    当然,故事结尾众望所归。白毛女男友,带领八路军返乡,在山洞内将其找到,替她申冤雪恨,打倒了黄世仁,阴霾散去,阳光普照。

    可是,白毛女的父亲杨白劳,可就够悲催的。欠了黄世仁的债,被逼要拿女儿抵,一时想不开,竟然喝了做豆腐用的卤水,撒手而去。

    造成这出悲剧的,除了黄世仁的逼人太甚,杨白劳的逆商太低,更重要的是,当时政府的不作为(应该叫衙门才对)。

    是呀,派几个当差的,去做做杨白劳的思想工作嘛,你欠别人钱,还债天经地义啊。还不起?拿女儿顶呗,大不了黄地主再贴点钱给你......

    这世上还有啥事是钱不能和解的吗?

    2.

    现在社会进步了,执法者都特会为受害者“考虑”,杨白劳事件也再难遇到了。

    近日,鲁山县检察院发布一个微博,引起不小轰动。

    猛一看,还以为是检察院叔叔们找回了出走少年,所以家长送来锦旗感谢。

    可是随着媒体曝光才知道真相。

    这面锦旗是小赵同学家长送来的,为什么要送锦旗呢?

    因为16岁的小赵,暑假期间,难忍干柴烈火,将17岁女孩小花强奸。

    事后,检察院积极介入,成功调节施害和受害双方。最终,小赵家长赔偿了小花父母8万元,并得到对方谅解。

    过程大体如下图,不赘述:

    鲁山检察院做这种好事不止一件,今年3月24日,该院官方发布了一则喜报:《热烈祝贺我院选送的未成年案件成功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件》。

    根据报道,此检察院将一高中杀人案成功调解,施害人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有点经验的人都知道,这牢是不用坐了......

    鲁山检察院这么为人民服务,怪不得小花性侵案中,施害者小赵的母亲,大呼感激,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上面还用大黄字写着:

    “执法为民、尽职尽责、情系少年、倾心相助”。真是浩然正气啊,真是白日青天啊......

    这起把坏事变成好事的调解,简直可以写入教科书。

    开端恶行昭然,结尾皆大欢喜,小赵家里避了灾,小花家里得了钱,检察院扬了名,难怪被官方大肆宣传,各种标榜。

    可是小花呢?不但得了性病,心理的创伤难道是几节辅导就能解决的?

    此案件引申出的负面影响呢?如果小赵家没有8万元钱,是否就不会被谅解?那是不是可以认为,钱可以消除罪行?而积极调解,是不是也意味着,官方认可甚至鼓励这种做法?

    我没学过法律,但是于情于理我看不出这起事件的积极影响,更看不出值得宣扬和鼓吹的地方。

    恰恰相反,我看到了“钱”在这起事件中的积极作用。

    3.

    历史学家吴思,在《潜规则》中提到一个概念,叫做“合法伤害权”。

    意思是指在古代,平头老百姓如果犯了事,官家就拥有了“合法伤害权”,这种权力弹性极大。

    比如,同样是50大板,既可以让你如做保健,也能10板之内把你打死,轻重完全掌握在执法者手里。

    你可能会问,老百姓如何与这种权力抗衡?

    吴思说,只有一个办法,用钱来对抗,所以自古中国人赚钱,不仅仅为了享受生活,更是为避免过重的“合法伤害权”。

    他写了清朝监狱中的状况:

    没有钱的人,被整晚拴在尿缸旁,受尽虐待和折磨;

    有点钱的人,睡高铺,也挨点皮肉之苦,但凑合能过;

    很有钱的人,可就了不得了,住豪华大铺,不但有鸦片抽,吃饭能点外卖,想随时出去转转都可以......

    你看,这就是差别,这也符合我们的一贯概念:

    钱能解决一切问题,如果解决不了,那是因为不够......

    特别需要声明的是,我没有暗指小花一案有权钱交易,这需要证据,不能信口开河。

    但是,有一点不能否认,执法者的有意撮合,让双方冰释前嫌,不就是协助施害者避开“合法伤害权”的另一种体现吗?

    我不知道在中国,贿赂受害者算不算也是一种贿赂?也不知道能否上升到法律层面?但是貌似在执法方的牵线搭桥下,就可以堂而皇之的称为“和解”。

    我不想去纠结法律术语,但是这种大事化小,不就是在助长“花钱消灾”的风气吗?

    这样只会固化“金钱可以摆平一切”的意识,淡化法律的一视同仁和严肃性,如此一来,就法治层面而言,几千年我们的进步到底在哪里?

    4.

    2016年,“中国留美学生虐待同学案”,引起轰动。

    因为争风吃醋,几名中国留美学生,将同学刘某进行长达7个小时的虐待。施暴行为包括,扒光衣服、烫乳头、殴打、逼吃头发等残忍手段......

    东窗事发,主犯翟芸瑶、章鑫磊和杨玉菡三人分别被判13年、6年和10年的监禁。

    家长们不仅难以授受,有位施害者父亲,更是不远万里飞来贿赂受害人,想私下以金钱摆平此事,但被警方逮捕,锒铛入狱,吃上官司。

    据说,还有一位家长愤怒异常,他说:“为打这个官司,我已经花了200万人民币了,如果在国内,早就该摆平了......”

    是啊,钱是好东西,能去除一切苦厄,包括缠身的官司,包括抹平一切罪恶,这不就是很多人的想法吗?

    其实拥有这种想法并不可怕,人非善类,恶念不用灌溉,自然蓬勃生长,最怕还有一张温床,滋养这种恶念。那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之盒,地域空荡荡,人间满是牛鬼蛇神。

    5.

    写此时评,不仅想表达愤慨,更想抒发一种无奈:正义有时也需要钱的支撑。

    2008年10月29日晚,深圳海事局局长林嘉祥,在某酒楼喝酒。上厕所时,看到一可爱的小姑娘,便摸了别人脖子一把。

    那女孩家长前去理论,没曾想林局长嚣张异常的说:“我是北京大领导,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你们算个屁呀,敢和我斗?我就是摸了,怎么样,你要多少钱?开个价!”

    女孩一家果断报警以及通知媒体,事情搞大了,林局长后来服软,找到女孩一家,要出高价“买断”,被女孩父亲断然拒绝。

    后来,媒体广泛曝光,虽然未被定为猥琐罪,但由于影响恶劣,林嘉祥被免除一切职务。

    在一次采访中,有记者问那女孩父亲,林局长愿意出高价“买断”为何不干?他说,根本看不上那点钱......

    据悉,女孩父亲是个生意人,在深圳的房产都有十几套......

    我为什么说这个事?

    我想表明的是,众人无需去责怪小花父母的“见利忘义”,因为8万元对她们一家应该不算个小数目,一个为生存挣扎的家庭,是不会舍弃利益,而单纯追求正义和公平。

    像杨白劳那样玉石俱焚,不如听从调解员的建议,反正悲剧已无可挽回,拿点实在的,岂不是最优选择?

    所以,惩恶扬善,维系法律公平的责任,不能指望个体,哪怕是当事人。而全然在于公权机构的作为,就怕你总当和事老,总在粉饰太平,还为此歌功颂德,最终正义二字也难免沦为称斤算重,明码标价的器物。

    -END-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 星心形行:...想笑
      • 千羽惊鸿:和谐社会,当然要“被和谐”了,我呵呵!
      • 晴天Sgj:人性有恶,这是人性弱点。与大师的人非善类观点不谋而合,任人自然成长,最后必然是恶大于善的。一直以来,行善都很难,不仅需要成本,还需要善心,而作恶是人天生就会,无师自通的。
      • 愿你我都幸福:人非善类,恶念不用灌溉,自然蓬勃生长,最怕还有一张温床,滋养这种恶念。那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之盒,地域空荡荡,人间满是牛鬼蛇神。
      • 留个好印象:第四段中:将同学某进行长达7个小时的虐待。
        应该是将某同学进行长达7个小时的虐待吧。
        良大师:@留个好印象 谢谢,是刘某
      • 北美之北:“惩恶扬善,维系法律公平的责任,不能指望个体,哪怕是当事人”👍
      • 厚德载物_538d:大师
        这出钱的小孩子长大会啥样?可曾想过。。。。。。会不会成为天一
      • 笔锋笔锋:这也敢写呀!
        👉
        良大师:哈哈,有何不敢

      本文标题:杨白劳真傻,怎么就不懂得和解呢?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iglqo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