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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因错获爱”,而不要让学生“因错生恨”

让学生“因错获爱”,而不要让学生“因错生恨”

作者: 共享阳光课堂邵锦堂 | 来源:发表于2018-10-27 15:22 被阅读521次
    让学生“因错获爱”,而不要让学生“因错生恨”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了关于因孩子迟到被老师罚站,某派出所副所长(系孩子家长)违规抓老师关7个小时的新闻,相信大家也看到了,当时就想写点东西表达自己的看法,不知是因为忙,还是因为懒,一直没有下笔,今天又一次出发,除了等车就是坐车,难得这么清静,就顺便完成我的心愿。

    我不想说可怜的老师,更不想说霸道的家长,我只想说:让学生“因错获爱”,而不要让学生“因错生恨”,这才是最好的教育!

    学校无大事,孩子无小事,但老师们大都愿意做学校的“大事”,不愿意做孩子的“小事”,往往“大事”做不好,“小事”没没得做。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需先悟“道”,授“业”需先精“业”,解“惑”需先不“惑”,这是老师必须首先具备的素质。孩子偶尔迟到总是有原因的,那时他们内心充满着恐惧,充满着内疚,希望老师能原谅他们,希望能有机会给老师一个合理地解释,但这一切“小事”往往被老师看不起而筑成了大事。让孩子站在教室外面,或者骂几句(所谓的批评),或者让孩子回家,或者叫家长面谈,或者让学生写检查,或者罚学生爬窗台写作业,或者……,在老师看来是权利是小事,往往不加思索,随手拈来,信口开河,而且美其名曰:“惩戒”。

    孩子是新苗、是花朵,需要用心来呵护,尽管有些孩子好比带刺的玫瑰,但仍需“避其锋芒,权且忍让”,保护其艳丽的一面。假如开头的那个迟到的孩子是一朵“带刺玫瑰”,老师才要小心翼翼,让她进教室学习,暗示她向老师说明原因,防止刺了自己的手。如果她已经是刺很锋利的“山玫瑰”也无妨,下课后带到办公室了解情况后再做处理也不迟。孩子迟到的原因很多,很多时候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孩子本身很委屈,最需要的是关爱,而不是惩戒,惩戒对了是教育,惩戒错了生仇恨。

    我是地地道道的乡下人,读初中时学校离我家十公里,跑步上学也得花七十分钟的时间,早上披星星上学,晚上戴月亮回家,中午从来没吃过饭,啃的是干馍馍,喝的是带骚味的凉白开。尽管一路小跑,汗水湿透了衣服,迟到还是难免的。夏天还好,如果是冬天,不到十分钟有一种刚被凉水浇灌了的感觉,冷的直发抖。那时,没有惩戒之意,更没有体罚之说,跑七十分钟山路,教室门口站岗半小时已经习以为常了,明着挑战老师不敢,但心底里全是“咒语”,可惜没有显灵过一次。回想起当年的求学之路,内心深处全是泪!老师本应该是受人尊重的对象,可有些老师不管你怎么努力也尊重不起来。后来,我转学了,转到更远的学校上学,仍然是“披星星,戴月亮”,但老师允许我不上早晚自习,从此我不需要奔跑,不需要汗流浃背,一路走着一路背着,需要机械记忆才能“掌握”的知识很轻松的就得到了,当然我的考分肯定不会低。一样的老师,不一样的怀念,有爱也有恨,“因错获爱”,“因错生恨”。

    写到这里不想写老师和家长谁对谁错,更不想写自己的上学路,就粘贴些别人的文章及跟帖,供大家思考:

    今日(18日),湖南一派出所副所长为女儿“强出头”的消息引发争议。
    网传文章称,日前,因迟到,湖南株洲育红小学一名三年级女孩,被何姓女教师罚站数分钟。女孩父亲,株洲渌口派出所一副所长知悉情况后,驱警车直入学校,将何姓教师带走,并关入审讯室7小时。“全程被人监视,限制人身自由,没给过一口水,一粒饭……从派出所出来的那一刻,泪水从来没有停止过……我从来没有因为孩子迟到,打过哪个孩子一巴掌!我勤勤恳恳教书,为什么会受到这样的待遇。”
    让学生“因错获爱”,而不要让学生“因错生恨”
    “罚站事件”已过去了一周,其处理结果在事发三日内就出来了。网上是这样报道的——湖南株洲县有关部门19日向记者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涉事的渌口派出所副所长#明#系违规使用公权力,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免去副所长职务,并调离公安系统。孩子已经转校 ……
    一切似乎尘埃落定,时间的流水或许会带走一切。随着新的热点、焦点事件发生,人们会转移关注的视线。因为,强大的社会,有它自然的消化能力、修复能力。但是,这件事从发生到结束,我的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我常问自己,难道这一页这么快就翻过去了,真的是风过秋水,了无踪痕?——对那位受伤害的老师,对于那个动用公信力,滥用私权的副所长家庭而言,透过教育的视角,我们又能获得哪些启思?
    赵副所长正是何老师的好学生
    赵副所长的女儿上学迟到,何老师罚站。于是赵副所长叫人把何老师带走了,讯问做笔录持续7小时。舆论一边倒,说警察越权。这是事实,确实越权。但我却以为,这两件事,其实性质是一样的。无非一个在教室罚站,一个在派出所罚站。看来,赵所长正是何老师的好学生,得其真传。
    让学生“因错获爱”,而不要让学生“因错生恨”

    老师应该有惩戒权,但不能乱用,要掌握度,从“罚站事件”来看,惩戒的尺度如何把握,惩戒的智慧如何体现?——相信以上的思考,是盘桓在每个教师大脑中的终极之问。   

    一线教师呼吁:该怎么管学生,请给我们一个详细的规则

    现在问题来了,哪些情况属于老师禁止采用的“体罚、变相体罚”?哪些情况又属于允许采用的“适当方式”?对此,一直没有一个权威的解释。也不可能有权威解释,因为根本不需要。

    最后提一下这位家长,他的做法比起老师来了,更加粗暴,更加无知,更加可恶。他不是一个个案,代表着一个群体,一个仇视教育的群体。表面看家长针对的是她女儿的班主任,其骨子里他是针对教育,这一社会问题不是哪一个人能解决的,也不是短时期能解决的。既然解决不了,老师们就要学会适应,用老师固有的大爱去化解一切可能。

    在这一事件中,被关押的老师是最大的受害者吗?被免职的副所长是最大的受害者吗?都不是,最大的受害者是迟到的孩子,虽然她有公安爸爸,一个电话呼之即来,但留给她的是烙在心底无言的伤害。有其父必有其子,有其母必有其女,这种伤害会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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