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时冲动提了离职,回去想了一下离职了,又要花一个月的时间也可能可长可短的时间吧,而且还要自己去找代缴社保和公积金,更何况还没有存款,还要还欠款。支付宝的欠款还有8千多,信用卡还有5千多。如果冲动裸辞,代价真的很大。
如果是以前的我交接好,第二天可能就不来公司了。但是现在不是了,现在的感觉就很不好受,感觉被全公司诬陷一样,但是这种苦还得自己慢慢嚼!
为什么说是诬陷呐?因为昨天谈的加薪,没加,合同的薪资5400又是不对的。薪资表还是我人事做的,那么6000的薪资就是我自己加上去的!!!这可真是大冤案了,如果张总没有说过,我区区一个人事一个工具人怎么有这个胆量去加,既然加了为什么不多加一些。呵呵……
今天谈的时候,我说了不辞职的事情,唉~提加薪的结果就是,薪资没变,我还成了那个“罪人”公司和张总反而成了好人,不但不追究之前的薪资,我还可以继续做下去。
唉……这真的好憋屈,我要是真的有异心或者不好的行为,为什么不直接多加些呐,为什么不把自己的文档和劳动合同先填写好,盖好章在去提加薪的事情呐。公司真的是比后宫了,大鞋穿不了,小鞋死命穿~
面子在现实面前,果然是一分不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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