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一大早,庞龙就到了青岛刘依依的宿舍楼前,这次是直接开车来的,说好了一起去爬山。他给刘依依发信息,请她下楼吃早餐。
庞龙坐在车上,点上一枝烟,车里播放着一首轻松的音乐,他面朝东方,一轮朝阳悬在楼顶上,正是阳春三月,路两边的柳树已吐岀串串鹅黄色嫩芽,早起的老人还穿着羽绒服。空气中漂来阵阵海腥味。
这个乍暖还寒的季节,他心里涌岀层层暖意,看什么都觉得亲切,以前怎么没有这种感觉,他好像从未曾感受过四季的变化。自己长这么大,一直苦哈哈地奋斗,姐姐经常说,他没像那些没爹没妈的孩子一样走了弯路,而且还算优秀,爹妈地下也放心了。她也放心了,天天叨叨他娶个媳妇,就再也不管他了。给他介绍了一个又一个,都没成,急的姐姐天天对他吼。
现在,他亲爱的烦人的姐姐终于可以放心了,他终于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人。想起刘依依,他从心底就升起那种美好的无法言说的微妙感觉。自己先傻瓜似的笑了。
有人敲车窗,他转头一看是刘依依,急忙摁灭烟蒂,跳下车,一把拥住她深深地一个拥抱,在她耳边低语:我想你。
倒把刘依依闹了个大红脸,她还从没有接受过这样炽热的爱。
庞龙闪开身,打量着她,刘依依满脸羞红,上身红色运动上衣,露着白晰的脖子,长长的马尾辫子,黑运动裤,白运动鞋,背上一个黑色的小背包,满身的朝气。
他打量她,满眼的爱恋。低头说:好像抱住你永远不放开。刘依依道:大街上呢,我们吃饭去,牵起了他的手边走边说:我姨说你是个闷葫芦,我咋感觉你特能说,还有,微信上咋就不能说呢?
庞龙干咳两声:对着手机干巴巴的说有点假,见了真人说的话才是真的。斜着眼瞅她笑。
刘依依装没看见,指着对面一个早餐店说,我们到那儿吃饭吧。过马路时,庞龙紧紧地握着刘依依的手,在前面为她开路。
早餐店里人不多,他们点了馅饼,鸡蛋和豆浆,很快的吃过早餐,他们就朝崂山驶去。
到了山脚下,已经是车如僵尸般的行走,游人好似忽然从地下冒出来似的越来越多。庞龙终于停好车。他牵着刘依依的手,就没有松开,他在前边左冲右突,终于走到“海上名山第一崂山”,几个石刻大字下,人群才分散开。开始闲散地游逛。
他们沿着石阶路拾级而上,山谷的风肆意的刮过来,刘依依打了个冷战,庞龙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刘依依的肩上,自己就穿一件T恤衫。
刘依依眯着眼看着他:你不冷吗?庞龙笑了笑:我心里热乎着呢,等会就要淌汗了。果然,接下来的攀爬,身体感觉越来越热,刘依依粉脸泛红,娇喘嘘嘘。庞龙粗气都不喘一声。刘依依奇怪地问:我咋看你不累呢?庞龙轻描淡写地说:以前在部队里练的,退伍后,我每天早上长跑十公里,风雨无阻,爬山对我来说太轻松了。
这次是真把刘依依惊到了,她娇喘地瞪大眼睛:你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
庞龙歪头看着她,禁不住心脏狂跳,左右看看没人,飞快的在她脸上亲了一下。自己窘的脸通红,刘依依更是羞红了脸,转头去看山谷的风景。
庞龙也为自己的大胆莫名其妙,这完全违背了以前闷葫芦般的自己。恋爱真能改变一个人的心智吗?爱让自己产生了一种奇妙的能力,以前自己只是活着,为了温饱,为了赚钱起早贪黑,从来没有奢求过什么。只想着有一天能有一个人和他一起平平淡淡地过日子,从来没体会过,原来生活可以这样令人陶醉。
刘依依更是心猿意马,有多少次自己在小说中读到过恋爱时的场景?可从来没有亲身体会过,今天她终于尝到了恋爱的滋味,原来可以这般美好与奇妙。
正在他们偷偷地想着各自的心事时,从上面拐弯处,突然跑出一个十多岁的男孩,快速冲来向他们,后边也紧追出来一个孩子。他们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一头撞上,刘依依被一下撞翻,她惨叫一声。庞龙也被撞得趔趄了好几步,好呆他牵着刘依依的手没有放开,否则她可能要滚下山。他一手抓住这个男孩,把他放到一边,赶紧扶起刘依依,她已经疼得站不起来了,嘴角咝咝响:我的脚,我的脚好疼啊。
庞龙挽上了她的裤腿,小腿上一块皮肤蹭破了渗岀了血,脚腕处一块黑紫血块迅速洇了一片。
他迅速的打了120说明了地点,背起刘依依就往山下跑。那个孩子呆呆地站在那里,紧跟着跑出来的父母不知发生了啥事。那孩子哇地一声哭了。庞龙顾不上跟孩子生气,一路狂奔下山。边跑边安慰:别怕,有我呢,马上就来救护车了。他们跌跌撞撞的跑下山时,救护车已等在山脚下。车上下来两名护士,帮着庞龙把刘依依放在担架上。庞龙问明了医院地址。迅速的跑上了自己的车。救护车拉着警报疾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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