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和人欲
天理和人欲(私欲)这种二分法,最早可见的在儒学《礼记》/乐记:
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
(白话,后同)
人的内心受到外界事物的诱惑而发生变化,人变成了物,就会泯灭了天授予人类的善良本质,去追求无穷的个人私欲的满足(白话:新浪爱问:陈扰勤。
《遗书》(《河南程氏遗书》)程颢:
不是天理,便是私欲……无人欲即皆天理。
人心私欲,故危殆。道心天理,故精微。灭私欲则天理明矣。
人心惟危,人欲也。道心惟微,天理也。
“天理”变成“良知”
已知良知论最早出现在《孟子》,孟子说: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朱子语类》朱熹:
人之良知,本所固有。
其良知、良能,本自有之,只为私欲所蔽,故暗而不明。所谓“明明德”者,求所以明之也。譬如镜焉:本是个明底物,缘为尘昏,故不能照;须是磨去尘垢,然后镜复明也。
义是那良知良能发端处。
在朱熹那,“天理”“良知”“私欲”“人欲”这些词已经被他多次使用,如有精华:
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方始为学。(卷四)
心者,主乎性而行乎情。故“喜怒哀乐未发则谓之中,发而皆中节则谓之和”,心是做工夫处。端蒙。
心之全体湛然虚明,万理具足,无一毫私欲之间。(卷五)
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天理明,自不消讲学。(卷十二)
问:‘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卷十三)
饮食,天理也,山珍海味,人欲也,夫妻,天理也,三妻四妾,人欲也。(卷十三)
上面这些语句最早我看到出自这些书里面,如果有出自更早的,欢迎告之。
在王阳明心学那里,“人欲”变成“私欲”,“天理”变成“良知”,要求去私欲,致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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