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哥视角,abo存在和没存在没啥关系但我还是要写(你走。
写给自己和孙宇强
又名《你不仔细看大概看不出是一篇臻强文》
我好忙啊,为什么我还在搞强强,我的手请让我去学习
依然喜欢小红心和评论,请砸我,祝使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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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很喜欢孙宇强的,至少是不讨厌。
他是把我养大的那个人,做饭做的也不算难吃,娃娃脸长头发自然卷,笑起来眼角还有好看的鱼尾纹。
对了,听说他的路书也写的很棒。这是林臻东告诉我的,那个至今也没有被我爸灭掉的高大男人。
但这并没有成为防止我的出逃。
我想要逃离这个家而已,没有原因的,只是某一天的突发奇想,我便这样做了,只带着兜里的一点零钱。我在茶几上留了一张纸条走出了门,又想起了孙宇强说今天晚上要上夜班会晚点回来,折回来将门反了锁。
我12岁了,快要到分化期了。不知怎的周围的所有人特别是班上的同学们似乎都对此感到兴奋,他们热情的讨论着自己即将拥有的第二性别,还拉上了我一起,有人说,张飞,你一定会很你爸爸一样成为alpha然后做一个优秀的赛车手的。我将原话在饭桌上转述给孙宇强,他咽下一大口米饭,用筷子拨拉下烧茄子上面的蒜瓣,有些高兴地回应我说,“这也不错呀飞哥,等你分化完了我带你去趟巴音布鲁克。”
巴音布鲁克,他不断的提起这个地方,口口声声的说着要带我去,却一次都没有实现。我们太穷了,也太忙了。
上海是全中国最过繁华的地方,也意味着在这里生活的昂贵,孙宇强还要交我在东方明珠脚下的号称全上海最好小学的学费。他把我爸唯一留下了的奖金存了死期说留着上大学用,大多数时候都连轴转着打上好几份工,归家的时候已然是后半夜。他疲倦而冰凉的钻进被窝里,倒头就睡,我凑过去我窝他怀里,听他轻微的鼾声,鼻子发酸。
远方太远,生活太近,活着很花钱。
为此我曾向他抱怨我的父亲,就这样抛下我们风风光光的离去,好不公平。
他第一次对我生气,扬起手要打人。我倔强的昂着下巴,瞪着眼睛看他。
那只手终究没有落在我的身上,只是软软的垂下了。他的头发遮住了表情,
“飞哥,不是这样的...”
糯糯软软的声音里好像带着哭腔,我不确定,因为我从没有见到他哭过。
黄昏近了,我们常去的那家兰州拉面馆亮起了灯火,有牛肉面的味道飘出来,我有点饿了。
我记得孙宇强很喜欢吃面,要加香菜不要葱花的那种,从前隔三差五就爱拉我来,美其名曰改善伙食。他吃东西的时候总是扎起头发,眼睛和嘴唇都亮晶晶的很好看。不过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来这里了,他在为了我能上一个很好的初中而拼命赚钱。我都知道的,虽然我已经很多天因为他归家太晚,没有和他好好聊上几句了,虽然在我问起时,他总是遮遮掩掩的不愿看我的眼睛。
孙宇强真的是一个很神奇的人,总是在奇怪的地方将我看成小孩子,但却愿意将家中所有的大事与我一起分享。
他告诉我,家里并不富裕,将银行卡和零钱包交到我手里,委托我账本记录开支,在夏日的晚上开着小夜灯把一天的辛苦所得都摊在床铺上,拉着我一起快快乐乐的点数;他告诉我,他身体不好,要我提醒他吃药,多多担待他可能会出现的反复无常,我从八岁那年就开始陪他往医院跑,站在与我一般高的桌子旁,听他向医生陪笑,对不起呀大夫,然后扑上去抱住他的大腿。
我把手伸进兜里,攥紧寥寥几张的纸币,咬咬牙转身离开了刚才站立的地方,继续在这座城市里漫无目的地瞎逛。夕阳给街道染上橙黄色的光,恍惚之间我想起四年前在那片高原上的晚上。
其实我根本不喜欢赛车,不是因为他夺走我父亲这样幼稚的原因,只是单纯的不明白,那种东西到底是为什么能让那个人和我的孙宇强就这样愿意付出青春乃至生命。我也不太能记起我的父亲了,他大概是一个有着好玩东北口音和炒饭香味的中年男人,总之不会是那些在我的同学们之间传阅的杂志上的白白净净成功有为的年轻人模样,我想。
孙宇强于我更有父亲的影子,虽然在我第一次提出要叫他爸爸时,他就极其夸张的拒绝了我,“不是吧,飞哥,我还没有女朋友呢!”眼睛弯成一道月牙的形状。
其实我们可以不愁吃穿的。林臻东隔三差五的会来我们家蹭饭,他来的时候,孙宇强会下意识的多炒上两个菜,都是我不爱吃的。他们偶尔会开上一两瓶啤酒,但大多数时候都只是坐着聊聊天,每次他来孙宇强都会笑得比平常多一些,而他走的时候会偷偷的给我塞钱,趁着孙宇强回到厨房收拾碗筷的时候,嘱咐我去多买些好吃的东西。
我知道他是想要直接给到孙宇强的,而孙宇强不会接受。他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告诉过我,不要接受他人赠与的钱财,因为人活着,尊严与生命本身同等重要。
但对我来说,“孙宇强”更加重要。他差不多是我拥有的全部东西了,除了他送到我的,那架被我搁在床头的作为12岁生日礼物的飞机模型。所以我会收着林臻东给的钱,压在我枕头下的钱包里每天用一点,给我们的晚餐加上一滴荤色。
天色渐渐暗下来了,城市的街头华灯初上,我们的街道,这条被人们称为城中村的地方,依然有些冷冷清清,几盏昏黄的灯像是渴睡人的眼。夜里有些回凉了。街角躺着喝醉了的中年男子,空酒罐子散落一地,难闻的味道四散开了。我偷偷撇上一眼,裹紧了衣服,匆匆离去。我还不想回去,我要为自己找到一个住的地方。
孙宇强很少喝酒,他曾经是抽烟的,后来也慢慢戒掉了。他从来没有过夜不归宿,十二点过后一定会回家,这是我们之间不成文的小小约定。
他睡眠不好,总是做噩梦,猛然间的惊醒然后坐起来,被汗水沾湿的长发黏在额头上。月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模糊了他的影子。我伸手去拉他的手臂,迷迷糊糊的问他怎么了。他反手拉住我,说到,没事的,只是烟瘾犯了,你快睡吧。然后会呆坐上许久,才重新躺下。
他大多数时候都对我很好,非常好的那种,让我怀疑他真的是我血浓于水的亲人。他有着好闻的雨水的味道,就像是夏日里的瓢泼大雨,乍一闻不起眼,却是清清亮亮的勾人心弦。我很喜欢。
偶然,只是偶尔,他也会睡得很熟,大多数是半夜回来身上沾染其他的味道的时候。就像是一瓶烈酒被泼在了大雨中,混在了雨水里,却怎么也冲刷不干净,与雨水是味道交融中一起。并非不好闻,只是我不喜欢。
那是林臻东的味道。
小旅馆的招牌布满了尘埃,半透明灯罩下的LED等挣扎着闪着光。我穿过狭窄的楼梯,犹豫的在收银台前黑糊糊的地板上给自己找了块下脚的地方。
“您好,我想要住一晚。”
柜台后的女人抬起了头,看向我,目光里满是疑惑。我最近长高了不少,可以直接掠过柜台看到女人臃肿的身子。
她是一位孕妇,一个即将成为妈妈的人,是我从没有拥有过的妈妈。我有点想孙宇强,有点想家了。
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重复一便刚才的话,“我想要住一晚,我有钱。”
她大概是被我的理直气壮震住了,从手边的盒子里给我抓了一把钥匙,
“左手边一直走,九号房。”
我道谢离开,隐隐约约听到她打起了电话。
大概是认为我是离家出走的孩子,在报警吧。我打开房门倒在床上,疲倦的想。有饭菜和米饭的香味透过窗子传进来了,伴随在家人的嬉闹,我拿被子蒙住头,想念孙宇强过年的时候会炒的青豆炒火腿肠,真的很好吃。我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我是被开门的声音吵醒的。
孙宇强冲进来,他的黑T恤被汗水打湿了,渍出更深的颜色来,我看到他焦急的表情,猛然意识到,我离家出走了,才刚刚被他找的。
我向他他身后看去,果然林臻东也在,靠在门框处,神情复杂的看着我们。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语描绘这样的心情,既像是确认了什么似的如释重负,又像是重要的东西遗失了般苦闷与空落落。
我偏过头,赌气般的不去看孙宇强,直至有温热的液体砸在我被他拉着的那只手的手背上。
孙宇强哭了。
他没有像以往那样,在我做错事时,生气的训斥我。而是一言不发的低着头,眼眶红红的,几滴泪水涌出,淌在面颊上。
他说,对不起。翻来覆去的说。
我慌了,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大概是犯了严重的错误,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林臻东走了过来,站在孙宇强旁边,我看着他伸出想要搂住孙宇强的手,在空中犹豫了一下,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
不该这样的,你能做到更多不是吗,比起我能够做到的,我在心里呐喊。
其实我只是想要孙宇强看看我罢了,希望他不要再那么忙,能多花些时间像是曾经那样和我在一起;希望晚上放学的时候能看到家里的灯是亮堂堂的;希望我推门的时候,他能系着围裙,转身给我一个微笑;希望他能够拥有自己的幸福,他值得去过更好的生活;又希望他永远不要抛下我。其实自打我留下纸条迈出门的那一刻起,我就希望他能够找到我,却全然没有考虑那之后。
不是所有的愿望都能美满的实现的,我记得他这样对我说过。
是时候做出些让步了,我想。
我回拉住他的手,直视他盛着水汽的眼,将道歉的话语说的诚诚恳恳,
“宇强叔叔,我错了,再也不会做让你担心的事情了。今天真的非常抱歉,”他摇摇头,想要打断我,我却看了一眼林臻东,咬了咬牙,继续说下去,
“林臻东哥哥他喜欢你,喜欢了很久了,如果他欺负你,一定要告诉我,我帮你灭了他!”
他一瞬间愣住了,没有反应过来我说了什么,我笑着向后退一步,林臻东上前抱住他。无视掉那道冲我而来的带着感激和不可思议的目光,我看着孙宇强,暗暗祈祷他的幸福,
爸,我做的对吗?
我们终究还是去了巴音布鲁克。那里的夜晚很寂静,很黑。没有灯光和高楼的阻挡,整片天空的星星都又大又明亮,孙宇强的眼睛也是,亮晶晶的,有星星落进去了。
白天是林臻东和他一起拿了冠军的拉力赛,晚上我们一起坐在草原上庆祝,他们两个喝啤酒,孙宇强给我开来一瓶菠萝啤。
“只是友谊赛而已,而且要不是洪阔这小子有事要回老家,我可没有机会坐上车王的副驾驶。”孙宇强说,林臻东看着他,咧着两颗小虎牙。我也很高兴,因为孙宇强终于可以继续实现他的梦想了,我们的关系也越来越好了,他答应我了,除非我这个飞哥主动抛弃他,他永远不会不要我的。
对了,还有一件事。
我是与转型成功成为游泳教练的记星叔叔一起站在终点看完他们的比赛的。巴音布鲁克的风混着沙土铺面而来,耳机里是解说员的兴奋报道和孙宇强平静而有力的声音混杂在一起。记星拉着我的手,我们手心里都是汗,有他的,也有我的。我们注视着那辆红蓝相间的赛车冲过终点,越过我父亲舍命的大弯,向我们飞驰而来。我好像突然间明白了什么。
赛车马达的轰鸣声就像是蓬勃的心跳,是青春,是鲜活的活着的证明。这场漫长的拉力赛与其说是与自然,与对手搏斗,不如说这是一场自己与自己的战斗。
奉献给热爱,孙宇强这样告诉我。
我看着领奖台上兴奋的孙宇强,听他接受采访,他说:
“我这一辈子,做的最有成就的一件事,就是写出来能跑完整个巴音布鲁克的路书!”
不,还有一件事,我在心里默默的反驳他,你培养出了巴音布鲁克下一代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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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磕磕绊绊的写了好久,效果还算是满意吧
先来说一下飞哥:他是个好小孩。孙宇强要赚钱,该没时间管他,小张飞想要他多关心自己,想要他不要那么忙了,又想要他去过自己的生活,不想成为他的累赘,又面临12岁的青春期和分化期,就离家出走了。他还是个孩子,请大家好好对他。
再来说一下孙宇强:我真的真的好喜欢他,想要给他一个快乐的结尾。
然后解释一些题目:
Wabi-sabi——残缺之美,接受人生的不完美和生命轮回,在缺憾中寻找美好。很像他们,不是吗?
发在清明节是因为我很喜欢这个节日中踏青的含义,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清明,对我来说有一种,啊,春天真的来了的感觉。算是一个对孙宇强和自己的祝愿吧,一切都将从新开始,一切都会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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