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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活着,但更需要存在感”——《阿Q正传》

“我需要活着,但更需要存在感”——《阿Q正传》

作者: 稻草上的打火机 | 来源:发表于2018-02-11 16:17 被阅读0次

    非常不想继续讨论“精神胜利法”,一来,老生常谈毫无趣味,二来,新文化时期的社会现象应当被赋予一些现代的活力。非常巧的是,鲁迅先生把阿Q的性格批为中华民族的劣根性,现在来看,阿Q依然能代表大众普遍的自卑感。

    生存在未庄(乡下)社会最底层,打短工干力气活,有上顿没下顿,“没人留心他的行状”,因此阿Q本人其实是缺乏存在感的。那些能够让他获得关注的事件,让他格外高兴,比如别人夸他干活干得好,或者是通过嘲笑“条凳”“葱丝”来显示自己知道的比别人多。总之,他树立自己存在感的方式是“唯我独尊”,运用自己片面狭隘的角度,将所有事件进行归因,得到只有自己才能想到的结论,时刻谨记“我们不一样不一样”,这是他的核心观念。

    而追求认同,并通过别人的认同获得存在感,本身就是自卑的表现

    有些胜利者,愿意敌手如虎、如鹰,他才感得到胜利的欢喜;假使如羊、如鸡,他便反觉得胜利的无聊。又有些胜利者,当客服一切之后,看见死的死了,降的降了,“诚惶诚恐死罪死罪”,他于是没有了敌人,没有了对手,没有了朋友,只有自己在上,一个,孤零零,凄凉、寂寞,便反而感到了胜利的悲哀。

    而阿Q,却没有这样,他是永远得意的。

    有些事情虽然会让他获得存在感,但是,更多的是耻辱、不舒服。比如头上的疤、被强迫磕头、被骂畜生、赢钱之后被偷。为了从不自在的感觉中摆脱出来,他有一系列自创的小妙招——别人调侃他头上的疤,他就说“别人不配,只有自己才有这份荣光”;挨打,他就说“老子被儿子打了”,在语言上取胜;被骂畜生,他就说“自己是虫豸”。总之,他的思路有两条:① 欺负弱者寻求优越;② 凡事从别人身上找原因。他认为“状元不也是第一个吗?”,自己当不了最好的“第一”,至少可以当“唯一”。只要找到自己跟别人的不同就胜利了,比战胜别人容易多了。

    他害怕输,所以他逃避正面对抗,因为一旦参赛,必有输赢,唯有看客,永远不败。因为“不胜”不代表失败,却可以被解释为:从来都“不屑”跟你们计较。所谓的优胜,即使只是内心的优胜、客观上的失败和屈辱,他也可以安然地选择视而不见,这就是“精神胜利法”。 

    值得注意的是,赌搏赢来的钱被偷的时候,他“真正感到失败的痛苦”,为什么要特意强调“真正”二字?也许是之前的打骂阿Q都没有真正失去什么,而这次真正危及到生计?也许是之前都可以从别人身上找原因,但这次如果骂小偷就要承认自己的失败?总之在“真正”失败之后,阿Q“真正”开始放肆地为胜利寻找依据——他将自己分裂成两个“我”,自己打自己就是胜利的“我”教训失败的“我”,这样还有一半的自己是胜利的。这波操作我是服气的!

    然而,这一切都没有让阿Q找到彻底安全的存在感,直到他意识到捆绑营销的威力。

    默默无闻的他,仅仅被赵太爷打,就“扬名立万”。捆绑的好处在于轻松“蹭热度”,但是软肋在于无法继续依附。人红是非多,他调戏个小尼姑、老仆人,就被赶出了赵家,失去了饭碗。这个打击对他来说非常严重,失去工作,意味着不再被需要,他的存在更加不受重视,所以他气急败坏找小D打架。也许只是为了发泄怒气,也许为了扳回一局,但是开打之后他和小D都意识到,虽然有人围观,但是并不会带来他们想要的结果,因为两个无足轻重的人打起来,没人关心。所以逮到机会,俩人便不再纠缠,不谋而合地溜了。

    抢饭碗失败之后,看到食物也不能在阿Q心里激起任何波澜,因为“他所求的不是这类东西了他求的是什么东西,他自己不知道”。他失去了生存的手段和存在的意义,甚至突然的变数让他不知道如何重拾往日“光辉”,他有些不知所措,于是,打定主意,背井离乡,重新开始。

    小半年过去了,“衣锦还乡”大肆吹嘘自己如何见过世面、有门路。此时他的神秘,让全未庄都有一丝敬畏,甚至之前攀附的赵家也要反过来巴结他,才能买到一些时髦的物件。这份虚荣的存在感使他膨胀

    他在幻想中身为奴隶的他做着主子的迷梦,幻想着凌驾于他人之上压迫和欺辱他人,这样的幻想现实中有实现的捷径,只需要“参加革命”。因此,他不需要知道革命具体是什么意思,就像大多数其他村民一样,只需要知道,它能让人感到神秘和恐惧就行。然而,现实中,他又一次被忽视——别人“革命”走了之后,他才后知后觉地出场。自然成了千里找锅背、万里送人头的可怜虫。

    最后,他画押,画了个让他自己都羞愧的不圆的押,但是除了他自己,没人在意。

    最后感叹一下文章的文笔,原先,让阿Q害怕的是狼的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地来穿透了他的皮肉。”但是在游街的时候,更怕的是民众的眼睛,“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意外的东西...在撕咬他的灵魂。”

    为什么人的眼睛如此可怕,因为狼至少知道它要的是什么,而人,已经停止思考,已经产生“被枪毙便是他(阿Q)的坏的证据;不坏又何至于被枪毙呢?”这样的逻辑。民众惯性盲从,身为帮凶而不自知,甚至比施暴者更残暴。在阿Q的故事里,那些殴打他的看似强大的人,在他们各自的故事里,是否也是受虐待而寻求胜利感和存在感的人?

    人活着,有时需要的就是一些虚无缥缈的感觉,这些感觉不实际存在,却真实地影响着每个人。

    [1] 翟传增. 自卑与超越——阿Q性格的一个视角[J]. 社科纵横, 2004, 19(2):85-88.

    [2] 钱振纲. 民魂缺位——阿Q性格本质特征新探[J].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6):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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