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
91年出生的不丢,有一个妻子,两个孩子,开着一家早摊铺,河南人,在西安做生意已经有十余年了。
不丢姓叶,名字也稀奇,他坐在柜台边和我闲聊,他说自己租的房子只有50平,我在填表格的时候第二紧急联系人他说填我父亲吧,地址呢,我问。他说,我们住在一起。
50平的房间,住了三代5口人。不丢现在手捻弄着胸前长长的珠子,表情还是止不住的欢喜。车,他买了一台领动,店里一台普普通通的车,价格在店里来说也算中庸。分期付款,精明的销售忽悠他,套餐里面本来应该是不丢的所属,却硬被说成是为你努力争取来的,请经理批准的。于是,不丢带着十分的感谢和十分的欣喜,坐在椅子上更快地捻弄起胸前那长长的佛珠,一遍又把椅子转来转去,我感到有点眩晕。
我没有问不丢为何买车,现在买车首付可以付很低的价格,我看了一下不丢的月供,也只有不到两千。填表格时,我问不丢的月收入,他坐在我对面,隔着一张办公桌,他的声音缥缈模糊,不好意思地说,6万。坐在我一旁的同事复问,一个月6万吗。不丢站了起来,不对,你不是问我年收入吗,疑惑地看向我。还没等我说话,身边的同事一脸淡漠的关心,说那就是一个月5000,这样吧,月供2000的话,在表格上写月收入为6000,电话打过来的时候,你就说自己月收入6000,可以的吧。不丢说了一连串的是,好像是自己算错了,本应该月收入就是6000呀。
同事在一旁扫描文件,我坐在不丢的对面发呆,不丢缥缈的眼神穿出了这家店,店里人声鼎沸,来来往往的顾客,忙碌的销售们,从上午忙到了下午三点,还没有来得及出一口饭,这样的勤劳和忍耐为他们带来一月几万的收入,他们乐得其所。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他们惹身边实习四个月的女生,站在大厅讲各自的性生活,讲着讲着就撇去了性,说起来生活,说到最后说自己只剩下了活着。
在这个无比吵闹的地方,我的面前只坐着不丢一人,剩下一张桌子,两只旋转座椅。不丢买了车作何用,会在每个早晨载着儿子去上学,送妻子去上班吗?会在老父亲生病时送他去附近的医院?回河南老家时开着自己的领动,旁边是老父亲,身后是儿子和妻子吗?
他们一起回到老家,给故去的母亲烧了点纸,家乡的泥路不能开车,于是他们走着去了坟场,母亲没有看见儿子新买的车,就好像母亲永远看不见儿子繁忙之外的生活,平淡欢喜,母亲永远觉得孩子缺吃缺穿缺休息,永远在说注意身体,永远觉得孩子走在发家致富的路上。不丢买了一辆车,母亲看不见,不丢会说给母亲听吗,说,妈,我买了车,付了全款,儿子现在挣了点钱,生活也不那么辛苦了。于是不丢就不知道再要说点什么了,烧了纸之后叫过儿子磕几个头,父亲不站近,离得老远吧嗒几口旱烟,远远地看了几眼,走在人群最前面,一伙人原路返回了。
不丢会在每个早晨载着儿子去上学,送妻子去上班吗?会在老父亲生病时送他去附近的医院?
不会的。我没有问,但是我知道。
不丢在小区的门口租了一间铺子卖早餐,不丢需要清晨三点多起床,然后忙啊忙,忙到这座城市的人一个个起了床,一个个睡眼惺忪的人们买完早餐,不丢和妻子才收拾铺子。他们的两个儿子自个儿坐公交去了学校,早饭吃的也是自家的饭,然后坐在教室,跟着老师学习该学习的一切,眼角还挂着眼屎。
不丢其实叫叶布浦,这个名字也很有趣,他的老家在河南的一个村子里,这个村子的名字太普通我忘了,也不想编了。身份证上显示他在东坡组,我的脑子就开始了神奇的畅想,出现了被贬之后和农民打成一片的东坡,怡然自得写猪肉颂的东坡。叶布浦坐在我的对面,带着做小生意人的朴实和拘谨,偶尔和我搭几句话,偶尔问我一些车子的情况,更多时候低下头去玩胸前的佛珠,一遍又一遍。
终于手续都办好了,不丢走出店门的时候是下午的五点。同事给我一盒黑色的糕点,巧克力味道的。带点苦,带点甜。我咬了一口,甜腻的味道就弥漫在口腔,挥之不去。而不丢的身影慢慢地消失在五点还炎热的室外,我坐下來,看着停止旋转的不丢坐过的椅子,想着生活无非不就是痛苦加着美丽,永远别丢。
不知叶布浦会不会不喜欢我称他为不丢。
chapter2
这一次再见到不丢,完全是很偶然的事情。
每一天都要走过的那条马路,前天晚上刚下过一场静默的雨,路面还是潮湿,路边停着一辆辆车,小区门口和对面的路边靠着卖吃食的三轮车。
我看见了不丢。他刚打开车门,探出半个头,左脚踩在潮湿的马路上,轻轻地。他向着自己的右前方看了看,表情还是我第一次刚见到他时的那个熟悉的样子,嘴微微张开,眼睛大大的,闪着无知又纯情的光。
这是下午的六点半,我下班回家的路上。半个月之后,不丢的车早已经行驶在马路上好多次,不过这次我并没有看得清不丢的胸前是不是还挂着那个佛珠,他会不会在忙碌一天之后坐在车里捻弄珠子,发发呆,在往事中晃晃神,然后上到他28楼的房间,躺在等待一天的美梦中,迎接第二天早晨或好或坏的生意。
当然,我不会忘记不丢,我还记得他叫叶布浦。某一次,电梯门关上的瞬间我看见不丢匆匆跑过来,那张脸一闪而过,我拼命想这张脸属于谁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好像是好久不见,又好似他出现在我每一天的生活中。我五点起床跑步,这时不丢已经在自己的早餐铺上匆匆忙忙接待顾客;中午十二点,不丢在吧嗒几口面条进嘴,我在食堂边聊天边吃饭;下午六点半,不丢去小学接孩子回家,我走路回家。
不丢是陌生人,是普通人。我们的生活离得很远又很近。我们根本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于是在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知道住在同一个小区,同一个单元的我们,点到为止,除了彼此脸上憨憨的笑容,再也找不出别的话题去聊。
我能在每个瞬间看见不丢,在每个丢掉的瞬间。
坐在我身后的同事,年底就要订婚了,楼下的销售顾问,过几个月就要做爸爸。某个快要下班的下午,别的同事都在忙着处理手头的工作,他们两躲在最后一排的桌子下面,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不知在干些什么;
马路的尽头,放着一辆大卡车,开着的窗户上架着一双叠在一起的大脚,这是早晨的七点半,一个中年的男人,一边抽着烟,一边瞅着窗外,看着南三环污浊的天,等待着正式开始工作的时间;
深夜惊醒的中年女人,想起了年轻一点的时候遭遇的种种,看到了睡在一旁的老公,看见了自己和对方的慢慢变老的身体。想起了年轻时各种矛盾和争吵,却想不起具体的原因。不过是因为没钱嘛,现在想想,也只有这一个原因了。她不可置否地笑笑,摸了摸熟睡中男人的头发,从24岁到现在,都快50岁了啊。
我并不了解不丢的生活,因而只能用无聊的好奇心和窥探欲去了解这个陌生人的细节。在某个微小的瞬间,想起了不丢,想起了不丢的笑。正是这样的笑,起先低着头腼腆,然后慢慢地抬起头和我对视,笑得更开了,说,好巧呀,我也住在那个小区的10单元,我在20楼呢。
过去了半个月,我每天踩着高跟鞋和长鸣路摩擦,也久久没能和这座城市摩擦出一丝感情,未能在每一天无知又无畏的生存中摩擦出一点激情。
我完全没有想到还能遇见不丢,尽管这是件概率很大的事情。在那个下午,我用力盯着不丢,他的目光落在我脸上不到一秒,就扫过去了,他当然早已不记得我。
chapter3
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曾两次遇见了不丢。一次是在刚进小区的门口拐弯处,一次是在电梯里。
这两次中间隔了三天的时间,相同的是两次偶然相遇不丢都穿着相同的衣服。紫色的衬衣,一条暗灰色的领带,黑色的商务皮鞋,笔挺的西裤,胸前当然依旧挂着那条佛珠。
还有,我看到了不丢的妻子,她和不丢一样,一眼看过去,都是很普通的人。不丢的妻子比不丢低十公分左右,他们走在一起说话的时候,不丢需要稍微把头侧下去,耳朵靠近妻子的侧脸,听得很仔细。
我当然有了一丝疑惑,不丢和妻子不是开早餐店的吗,为什么二人都穿着这么正式的衣服呢,二人都像是酒店大堂的服务生,假装的精致蔓延到了发丝,他们的早餐店关门了?为什么?一开始就是我听错了?车还停在负二层的地下车库还是哪里呢?
真正的悲观主义是看清了生活和爱情的真相之后依然假装没有看见,于是我自以为是假装未曾看见不丢那一身标准的酒店服,假装未曾见到过不丢的妻子,假装在电梯里不丢曾认出来我了。
依旧,和以前一样,不丢和妻子经营一家早餐店,他们两个孩子在读小学,还有一个老父亲跟着他们一起生活,他们的老家在河南某一个村子里,母亲去世好多年了,甚至,不丢在梦里梦见母亲的时候,也是一张模糊的脸,完全忘记妈妈长什么样子了,存在的只是感觉。
每一次遇见不丢,我是说每一次,我总是有一种预感。就像是走在街角转弯处,心底有个声音说,是时候了,然后再一抬头,就看见了不丢。
第四次遇见不丢的时候,就是在电梯偶遇那次,我在十楼,不丢从27楼乘坐的电梯,门开了,里面有四个人,不丢站在最里面偏向右侧的位置,摆弄着胸前的工牌,上面写着密密麻麻的几行字,不丢带着三分的稚气,七分的认真,拍拍自己的袖子,努努嘴。我看着前面笑,这么可爱的人啊,笑了笑又装作漫不经心看看不丢,不丢的神色不变,依旧摆弄着自己的着装,好似外界的一切都未曾影响到他,好似他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总会深深陷进去,好似他有自己坚定的准则,谁都无法撼动,好似他所有的故事都藏在胸前的佛珠里,佛珠有着长长的绳子,和一身的西装一点都不搭。
我努力想看清不丢胸前的工牌上写的是什么,奈何一个字都未曾看清,我只能继续悲观,继续假装没有看见,继续认为不丢是早餐店的店主,有着能做一桌美食的双手,有着一颗稳稳当当的心,有着一个小小的家,有着一个纯净无瑕的自我空间。
第三次遇见不丢,我正在找工作,也未曾分手。在小区门口的拐角处遇见不丢,我带着还未找到工作的慌乱和深陷爱情的迷茫,匆匆瞄了一眼不丢,就换到自己生活的方向中继续行走。是在一个下午,六点左右,我的生活极其乱,从城西跑到城东,只是为了一份一个月几千块钱的工作,要双休,要不加班,要生活得有点价值。还有令我失去自我的爱情,每天都患得患失,想去表现,怎么表现,该抓住还是该放手,该祝福还是刻薄,对待自己应该放纵还是冷静,不懂。这个时候遇见了不丢,不丢依旧是老样子,走路徐徐,步履轻轻,神色坦然,不管不丢到底是否真的有一家早餐店(可能性很小)或者是酒店大堂工作人员,按照社会体系的评判,都不算是一份光鲜的工作品种。但是不丢,让我羡慕又喜欢的不丢,总是笑起来有点羞涩,说话的时候有点拘谨,活得真实又自在,坦荡又从容。
三天的时间,我果断辞了职,说了分手,找新工作,找新家,搬进新家。这么说来,第四次遇见不丢,也该是最后一次遇见不丢了。时间过得好快,当我写到这里,不丢的脸一晃,竟然也记不清他长什么样子了。不知道不丢有四十岁了没有,其实说不丢二十五岁我也深信,年龄只是一个概念,概念是含糊的,概念是一种意识,而意识总是在变,世界上,唯一不变的也只有变化本身了。
我的新家处于闹市,晚上总有车鸣声不绝入耳,大清早五点半就听得清公交车报站的声音,不过我挺喜欢这里,可能是刚搬进来的新鲜感,也可能真的是给自己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说来奇怪,好像是把內心深处那个人藏在旧屋子里,记忆也封锁住了,不去想就不会想起。就像不再会遇到不丢一样,并没有什么惋惜之处,在看不见的时间里,不丢还是不丢,不丢还是早出晚归,谁又会细细去追问不丢的工作到底是什么。
确定好一切事情之后,我回了一趟家,生了一场大病,在床上躺了两天,整整睡了两天两夜,对外界不管不问。回到城市是在某个雨夜的十一点,第二天搬家只用了三个小时,把各种东西打包的同时也把之前短短几个月的记忆打包了,零零散散的,不去细分,混在一起也觉得充实;该扔的东西全扔了,也不会再回头观望等待了。
想到再也不会遇到不丢了,我却丝毫不伤感。从阳台望向对面的人家,有郁郁葱葱的绿植,每个人都在虔诚、认真的生活着啊。
在每个瞬间看见了每一个不丢。
chapter4
又回了一次旧住处,用了一上午的时间。
坐上熟悉的400路,走上熟悉的旧路,内心只有排斥和恶心。
南四环的公路,依旧坑坑洼洼。
阴沉的天,攒着一场秋雨。
风吹着,冷冷清清。
走到小区门口,已经快十二点了,还是熟悉的卖各种吃食的小贩,水果摊子一条长线拉开,只留下大门口和车库入口是空闲的。
节假日,小区内人不多,庆祝国庆的红色条幅夸张地悬挂在几米高的空中,风一吹就鼓起来,很骄傲的样子,好像人们从来没有像今年这样开心过。
三三两两行人走着,宠物狗也走着,都看不出表情。
我没有想起不丢,只想快点上十楼,把一串钥匙交给房东,然后取走一个月的押金。
电梯门开了,向左走还是向右走?我总是走错,相信命运的我老是用这种方式来算卦。心里想着某件事,然后估摸一下左边是正确的或者右边?两者相同就沾沾自喜,不同就心想,看吧,早就料到。
不出所料,这次又赌错了。
这次我赌的是,他还爱我。
转身向右。
房东就在门口等我,不耐烦的样子。进门,房间又恢复了没住过人的样子,看到房间这幅模样,反而我也没有什么情绪了。
在这间房子里,和朋友吃过火锅,味道还挺好;蹲在马桶上抽过烟,在凌晨五六点的时候;坐在地板上打电话吐槽过;天气好的时候,也经常透过窗看晚霞,真美啊; 躺在床上哭,一个人的时候,满满的情绪只能留给自己;还有逆着惰性去看书,真的好难;一次次的视频和语音,甜甜的,慢慢淡淡的,后来越来越苦。
这间房子变得不留一点生活过的痕迹,甚至,连室友都不再见一面。我慢慢适应人与人之间的突然,突然来了,突然走了,突然热情了,突然冷漠了。
还有人与物品之间的突然,突然可以离开,突然可以接近,统统带着目的。
房东说我们违约了,不能把全部的押金都给我。争了几句,就算了。拿着几张钱去赶公交,下午还要上班。
我从十楼坐电梯下到一楼,这时天飘起了丝丝细雨,怪冷的。还是走,走出小区门口,想着也不会见到不丢了吧,也不会来这里了吧。
穿着各种各样的鞋子和南三环的公路摩擦过几个月的时间,也未能和南三环摩擦处任何感情,来的时候没有期待,走的时候亦没有留恋。
到最后,到底是谁无情呢?我从来不去思考这样无聊的问题。
走了十分钟,到了路口,等400路车,又等了好几分钟,终于上车了。看着阴沉沉的天,南三环是这样,市中心是这样,整个城市都是这样,在哪不是一样呢?又有什么不同么?
越长大世界越小,能容纳的东西越多,人却越空洞。
我越发觉得人性的复杂。就像我写不丢,我认识他吗?只是几面之缘的陌生人,相遇了几次,然后消失在茫茫人海,不用去猜,不用去问。
不丢也许还住在这里,也许换了工作,也许国庆节回了老家。也许呢?他瞒着妻子在外面还有别的女人。
认识一个人需要很长时间,很久很久。或许谁都不够认识谁,但是又有谁想要真的知道谁呢?什么又叫真的认识呢?
没有人不是一座孤岛,要么诅咒海水,要么建造船舶。
坐在车上靠窗的位置,想着在等一个小时就可以重新回到熟悉的地方,吃一碗热乎乎的饭,又立马重新振作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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