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可终生美丽 才值得勾勾手指发誓--《终生美丽》郑秀文

年轻
相信很多人小时候都当过一个瘦子,经常都会
有一句话挂在嘴边“我吃不胖的”没错,小时候的
确吃不胖。想当年,我一天吃两大碗米饭外加
三个鸡腿再加一大盘的青菜,我就是不胖(我
170,120斤,骨头密度大外人都说我只有100
斤的样子)。

变差
那个当年,还是19岁的美好时光,刚刚毕业到
社会开始打滚。晚上经常跟朋友出去打球、吃
饭宵夜、唱K、泡妞、打游戏、泡夜店,毫无节
制的消耗着自己的身体,觉得又年轻又瘦一年
到晚不生病,没问题的,就开始经常熬夜到3.4
点才回家上床睡觉,然后明天8点又很不情愿的
爬起来去上班。这种生活足足过了四年,整个
人的精神身体都开始变的很差。

缘分
到我23岁的时候,我遇到了生命中的那个她,
她不太美,脾气不太好,还很懒(给她看到文
章,今晚就跪键盘了)。遇到她的时候我还是
很瘦,慢慢的我们在一齐了,也开始同居了,
才发现她超级喜欢煮饭做菜,而且味道是平均
86分以上的(因为我做饭好多年,所以会有点
挑剔,而且86在中国评分标准上是A了)。我
爱上了她做的菜,爱上了她煮的饭,还无可救
药的爱上了她。

幸福
到了26岁时,在没有能令人感动到哭的浪漫求
婚,没有举办大型的婚礼,没有去很远的地方
度蜜月(这也是我觉得一辈子欠她的)的情况
下,她,嫁给我了。而我们也一直快乐的活着
这平淡的生活,我因为她做的饭菜,从原来的
120斤活生生的长到了152斤,足足32斤的体
重,这也是我们一直幸福生活和她那些该死的
饭菜惹的祸。因为实在太好吃了,每次做饭,
我都会不自觉再吃一碗饭,跟她抢菜吃。

来不及
我想起了以前在家有儿女里面看到的一句话,
别以为瘦就不会胖,一胖就来不及了。真的很
有道理,因为当你遇上了那个可以厮守一生,
永不离弃的人时,你们会异常幸福,就算他
(她)不会煮菜,可是你的饭量也会不自觉的
增加,所以胖起来,你想瘦已经来不及了,因
为你们已经幸福的无可救药了。最后希望全世
界的单身狗都能找到属于自己那个让你一胖起
来就来不及的另一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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