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JavaScrip简介
JavaScript(通常缩写为JS)是一种高级的、解释型的编程语言[5]。JavaScript是一门基于原型、函数先行的语言[6],是一门多范式的语言,它支持面向对象编程,命令式编程,以及函数式编程。它提供语法来操控文本、数组、日期以及正则表达式等,不支持I/O,比如网络、存储和图形等,但这些都可以由它的宿主环境提供支持。它已经由ECMA(欧洲计算机制造商协会)通过ECMAScript实现语言的标准化[5]。它被世界上的绝大多数网站所使用,也被世界主流浏览器(Chrome、IE、Firefox、Safari、Opera)支持。
虽然JavaScript与Java这门语言不管是在名字上,或是在语法上都有很多相似性,但这两门编程语言从设计之初就有很大的不同,JavaScript的语言设计主要受到了Self(一种基于原型的编程语言)和Scheme(一门函数式编程语言)的影响[6]。在语法结构上它又与C语言有很多相似(例如if条件语句、switch语句、while循环、do-while循环等)[7]。
在客户端,JavaScript在传统意义上被实现为一种解释语言,但在最近,它已经可以被即时编译(JIT)执行。随着最新的HTML5和CSS3语言标准的推行它还可用于游戏、桌面和移动应用程序的开发和在服务器端网络环境运行,如Node.js。
二、JavaScrip大事记
1995年,布兰登进入网景公司,为其浏览器开发JS功能,用10天设计了JS的最初版本(非实现)。
1996年8月,微软发布IE3,支持JScrip(微软实现的JS),与网景公司拉开了浏览器大战的序幕。
1996年11月,网景向ECMA(欧洲计算机制造商协会)提交语言标准,标准名称为ECMAScrip。
1998年,由于网景在浏览器大战中的落败,限制了JavaScrip的发展近11年之久。
2008年,随着Chrome浏览器的迅速崛起,ECMAScrip的标准在随后的2009年发布了第五版,距之前的第三版相隔10年(第四版流产)。
2015年,随着Chrome浏览器的市场占有率的绝对地位,配合杀手级应用“Gmail”,以及后续移动端的迅速发展,JavaScrip逐渐逆袭,并发布ECMAScrip标准第六版。
三、JavaScrip的设计缺陷以及原因
1. 不适合开发大型程序
Javascript没有名称空间(namespace),很难模块化;没有如何将代码分布在多个文件的规范;允许同名函数的重复定义,后面的定义可以覆盖前面的定义,很不利于模块化加载。
2. 非常小的标准库
Javascript提供的标准函数库非常小,只能完成一些基本操作,很多功能都不具备。
3. null和undefined
null属于对象(object)的一种,意思是该对象为空;undefined则是一种数据类型,表示未定义。
4. 全局变量难以控制
Javascript的全局变量,在所有模块中都是可见的;任何一个函数内部都可以生成全局变量,这大大加剧了程序的复杂性。
5. 自动插入行尾分号
Javascript的所有语句,都必须以分号结尾。但是,如果你忘记加分号,解释器并不报错,而是为你自动加上分号。有时候,这会导致一些难以发现的错误。
6. 加号运算符
+号作为运算符,有两个含义,可以表示数字与数字的和,也可以表示字符与字符的连接。
7. NaN
NaN是一种数字,表示超出了解释器的极限。
8. 数组和对象的区分
由于Javascript的数组也属于对象(object),所以要区分一个对象到底是不是数组,相当麻烦。
9. == 和 ===
==用来判断两个值是否相等。当两个值类型不同时,会发生自动转换,得到的结果非常不符合直觉。因此,推荐任何时候都使用"==="(精确判断)比较符。
10. 基本类型的包装对象
Javascript有三种基本数据类型:字符串、数字和布尔值。它们都有相应的建构函数,可以生成字符串对象、数字对象和布尔值对象。
这里有三个客观原因,导致Javascript的设计不够完善。
1. 设计阶段过于仓促
Javascript的设计,其实只用了十天。而且,设计师是为了向公司交差,本人并不愿意这样设计(参见《Javascript诞生记》)。
另一方面,这种语言的设计初衷,是为了解决一些简单的网页互动(比如,检查"用户名"是否填写),并没有考虑复杂应用的需要。设计者做梦也想不到,Javascript将来可以写出像Gmail这种极其庞大复杂的网页。
2. 没有先例
Javascript同时结合了函数式编程和面向对象编程的特点,这很可能是历史上的第一例。而且直到今天为止,Javascript仍然是世界上唯一使用Prototype继承模型的主要语言。这使得它没有设计先例可以参考。
3. 过早的标准化
Javascript的发展非常快,根本没有时间调整设计。
1995年5月,设计方案定稿;10月,解释器开发成功;12月,向市场推出,立刻被广泛接受,全世界的用户大量使用。Javascript缺乏一个从小到大、慢慢积累用户的过程,而是连续的爆炸式扩散增长。大量的既成网页和业余网页设计者的参与,使得调整语言规格困难重重。
更糟的是,Javascript的规格还没来及调整,就固化了。
1996年8月,微软公司强势介入,宣布推出自己的脚本语言Jscript;11月,为了压制微软,网景公司决定申请Javascript的国际标准;1997年6月,第一个国际标准ECMA-262正式颁布。
也就是说,Javascript推出一年半之后,国际标准就问世了。设计缺陷还没有充分暴露就成了标准。相比之下,C语言问世将近20年之后,国际标准才颁布。
"与其说我爱Javascript,不如说我恨它。它是C语言和Self语言一夜情的产物。十八世纪英国文学家约翰逊博士说得好:'它的优秀之处并非原创,它的原创之处并不优秀。'(the part that is good is not original, and the part that is original is not good.)"——Brendan Eich
Brendan E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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