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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二十六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二十六

作者: 嘟豆豆 | 来源:发表于2019-07-19 16:50 被阅读0次

    资料来源: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二十六,在此之上标注断句。

      正德二年五月

      ○癸卯 朔,四川·布政司·右·参政 郭绪 乞致仕,许之。

      ○车禄等族番人头目 坚墩陆竹 等备马匹盔刀遣人入贡,给赏彩叚绢纱如例。

      ○升僧录司·间住·右·觉义 性道 为右·讲经,佥押管事兼智化寺住持。寺,乃故·太监 王振 所建。天顺初,赐 振 碑文,立旌忠祠于寺内,以僧官主之。至 性道,三传矣。时 刘瑾 方欲踵 振 所为,故从 性道 乞而升之。

      ○甲辰 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洪钟 以九年考满也,升本院·右·都御史,仍总督漕运。

      ○云南·武定·军民府·知府·土官 凤英 以有军功升布政司·右·参政,仍知本府事。至是,请乞金带。礼部查无例,上以 英 既累有军功,准赏钣花金带一束,不为例。

      ○提督·仓场·户部·右·侍郎 林泮 奏:“旧例,京仓·副使月俸三石,实支二石,攒典实支米一石。正统十四年军饷缺乏,于副使实支米内借八斗,攒典米内借四斗。其后副使所借米改钞拆布,官吏守支日久,贫不能存,乞如旧复给所借。”户部言:“仓官月米止一石二斗,攒典止六斗,自正统六年已然,而秋冬之俸折支绵布,则文武官通例也。”上命:“如借数复之。”

      ○丙午 湖广·永顺·宣慰使司·土官·知州 张宗保 等遣舍人 彭文 等贡马贺立中宫,给赏如贺即位例。

      ○总督·两广·军务·右·都御史 熊绣,总兵官·伏羌伯 毛锐,镇守·广西·副总兵·都指挥·佥事 康泰,各奏:“今年正月进剿贺县獞贼,两月之间擒斩二千八百余人,俘获四百余人。”得旨:“并太监 潘忠、张瑄 等,俱赐敕,劳之赍奏人,各升一级,仍赏绮衣一袭,新钞千贯。”

      ○丁未 铨注·宁夏领班·署都指挥·佥事 张雄 于狭西·都司。

      ○戊申 以明日 孝宗 敬皇帝 大祥,遣驸马·都尉 林岳 祭泰陵。

      ○己酉 孝宗 敬皇帝 大祥,上诣几筵行祭礼,是日免朝。

      ○命:“朝鲜国王 李 之弟晋城君 怿 署理国事。”病无嗣奏请以国事付 怿,礼部议移文核实。至是,其国议:“政府具举国公议申请。”礼部又言:“虽病难必其不愈,而果于无嗣也。况 怿 既有贤称,亦岂肯自处于薄,宜令暂署事,务以忠孝自存。俟卒,乃具奏议封。”上从之,赐之敕曰:“尔兄国王以世子夭亡,哀恸成疾,无他子姓,令尔权署国事,请命于朝。尔国宗戚群臣,咸奏尔为王亲弟,孝友好学,夙有令望,宜代承先绪。而尔乃以不敢自明,益增陨越为辞。上下之间,交尽其道。顾封国事重,特下礼官及廷臣佥议,以为古者兄弟有相及之义,但尔国素号秉礼,而尔方执谦处厚,兹特命尔署理本国大小庶务,以国王体统行事。尔尚益敦孝睦,以系群望,统厥臣庶,绥定尔家邦。朕将有后命焉,钦哉!”

      ○降辽东·都司·定辽·中卫·纳粟·都指挥命事 周辅 为指挥使,坐贼入境虏掠也。

      ○太监 李荣 传旨:“以司设监·左·少监 王镇 管神机营左掖头司。”

      ○庚戌 旌表孝子 董玹 及节妇孙氏等十人。玹,真定府高邑县人,任长沙府·湘潭驿·驿丞。母亡,庐墓三年,旌其门曰:“孝行”。孙氏 河南泰康县民 王智 妻,张氏 锦衣卫·校尉 杨林 妻,寇氏 保定·左卫·舍余 薛珤 妻,周氏 苏州府·常熟县·生员 钱承恩 妻,汪氏 江西·武宁县·民 杨□□雚 妻,陈氏 山东·莘县·举人 张睿 妻,吴氏 定辽·左卫人·太仆寺·寺丞 李恭 妻,贺氏 广宁卫·舍人 胡鉴 妻,聂氏 广平府·邯郸县吏 于敏 妻,黄氏 广宁卫·指挥 曹俊 妻,俱以年少夫亡,守志无玷,旌其门曰:“贞节”。

      ○辛亥 庆王 台浤 奏:“本府护卫旗军,先已调千余,防御甘州矣。近因总制官奏,又命选千人守备韦州。本府差用不给,乞留之。”事下兵部议:韦州之戍,实所以卫护本府先茔也。王欲勿遣,臣等难以定拟。有旨:“留供本府役。”

      ○壬子 改起复太仆寺·少卿 程文 为南京·通政司·右·通政。

      ○升江西·布政司·右·参政 王纶 为云南·右·布政使。

      ○杖监察·御史 冯允中 于午门,禠职为民。允中,刷卷南京·参究·指挥 张翰 等罪。翰 等瞰其复命枉道还家,呈守备·太监 郑强 奏闻,逮 允中 诏狱拷讯,且坐以参究不当事情。有旨:“命司礼监官监杖三十发遣,而尽宥其所参究者。”

      ○癸丑 四川·越嶲卫·卭部·长官司·长官 领阿福 入贡马匹,给赏钞绢如例。

      ○太监 李荣 传旨:“都知监·左·监丞 梁珤 令往浙江市·舶司管事,张和 取回南京闲住。”

      ○守备·山海关·太监 赵刚 奏:“乞照居庸关例,改为分守。”从之。

      ○沈王子·宜山王 诠鏋 奏:“请客店额名。”不允,且诏:“各王府今后不许自置客店,及请给额名。通行各长史司知之。”

      ○河南守臣奏:“各处王府镇国将军以下,房价俱官给。惟河南将军府,盖造率用已赀,未经定拟。”章下工部会议谓:“势同事异,诚有不均。若概与之人,恐民劳财伤,难于经久。今自正德三年正月以后,凡将军授封出阁者,按季类奏,每镇国给银二百四十两,辅国视镇国六分去一,奉国视辅国五分去一,中尉视奉国四分去一,俱布政司给与,自行修盖。”上曰:“宗室日繁,房屋宜有等杀。庶几恩可溥施,而财力不屈也,其著为令。”

      ○甲寅 仁宗 昭皇帝 忌辰,上祭奉先殿,遣驸马·都尉 蔡震 祭献陵。

      ○免贵州所属镇远龙里镇宁婺川等卫府州县及宣慰安抚二司正官朝觐,以地方旱疫故也。

      ○升山东·按察司·副使 陈镐 为江西·布政司·右·参政。

      ○朝鲜国·署国事 李怿 遣陪臣 卢公弼 等来朝贡方物马匹,赐宴及袭衣绮帛有差。

      ○乙卯 赐定陶王 诠鑨 《四书集注》,从沈王请也。

      ○改起复·狭西·按察司·提学·副使 李逊学 为山东·副使,仍提调学校。

      ○万全·都司·永宁卫军 朱瑾 先充延绥·副总兵,坐神木失事谪戍。至是奏辩,欲比例递减。兵部覆:“瑾,情虽若可原,于法未容轻议。”得旨:“瑾 情既可原,宥之。”以为金吾·左卫·正·千户·带俸差操。

      ○提督·修盖京通仓廒·太监 高谅 奏:“乞将先年取回军士一千,并拨赴泰陵卫者,行令各卫佥补,兼营军服役。”兵部言:“三千等营军差用已尽,团营系听征士马,亦已摘拨甚多。各卫虽有一二余丁,系供贴正军之数。况粮饷有限,供用无穷。虽济目前之役,恐贻日后之艰。”有旨:“以仓廒积贮,军需非细故也。可仍于三大营并各卫正军及余丁辏拨五百名,乘时并工修缮。”

      ○升赏永昌卫九个井斩获虏贼有功旗军,三十四人有差。

      ○丙辰 升刑部·员外郎 黄伟 为山西·按察司·佥事。

      ○升赏肃州卫境外亦集乃坝口斩获贼级官军夷人八十四人有差,仍赏镇守太监 杨定、总兵官 刘胜 彩叚二表里,兵备副使 李端澄 半之。

      ○丁巳 昏刻,月食。

      ○戊午 准度在京在外僧三万名,道一万名。僧录司·左·善世 定暟 等奏谓:“已及十年给度之期,宜如例举行。”事下,礼部·侍郎 张澯 等覆议:“前此度僧道,视额数已逾十倍。今止宜照缺度补,不可滥度,以蠹耗民财,阴损户口。”不从。

      ○锦衣卫·都指挥 杨玉 奏:“臣奉命同监丞 张淮,侍郎 张缙,都御史 张鸾,会勘皇庄地土。顺天府·府丞 周玺 缴报各官行移,俱以申呈依准,于臣处止用关文,惟欲挫武职,而不顾朝命之重。”玉,刘瑾 党也。得旨:“杨玉 系近侍衙门,奉敕勘事,顺天府官当受节制。玺 乃敢颉颃,锦衣卫执赴镇抚司,杖讯明白,以闻。”既而 玺 竟毙于杖。然 玺 尝居言路,颇以地望恣傲,凌侮朝士人,亦不甚惜之。

      ○庚申 赐巡按·南直隶·御史 曾大有、张昊 各纻丝一表里、银十两,以平海贼 钮东山 功也。

      ○辛酉 太监 李荣 传旨:“令兵部·主事 谢迪 致仕,兵部·员外郎 李昆、监察·御史 陈伯安 调外任。”于是,昆 调解州·知州,伯安 调南充县·知县。迪,内阁大学士 迁 之弟也。迁 以守正忤 瑾 而去,时 刘宇 至兵部,迪 与 昆 又以事忤 宇,宇 在都察院时,伯安 亦以事忤,乃譛于 瑾 而害之。

      ○南京·太常寺·卿 吕 乞致仕,许之,令驰传归。

      ○都指挥·佥事 乌铭 以神木堡失机,谪戍宁夏后卫。铭奏辩,乞照 杨宏、马隆 例录用。兵部覆议,得旨:“铭 既有微功,免戍,照原职降三级带俸,听调杀贼。”遂降为宁夏·后卫·指挥·佥事。

      ○癸亥 命:“户部查给最胜寺前,马房草场地十顷,与寺作香火,且赡护·太监 钱喜、钱福、钱能 坟茔。”成化间,喜福 卒,赐葬其地,已建寺。至是,能 卒。刘瑾 为治丧事,又奏乞寺傍之地,乃特给之。

      ○兵部·尚书 刘宇 言:“国家文武并用,每三年开武举,每五年考军政,大抵俱仿文事,而行无非欲网罗贤才,以弼治理,苟得其人,则自所卫都司而上,以至营府,焉有不举其职者。况总兵副参所系尤重,知之不明,则用之不当,尤不可不振顿,而作新之也。臣请申饬都布按三司,将本处军职自副参游击以至千户,备开年甲、籍贯、历任、缘由,各系考语于下,送抚按官再加询访,另注考语于册,赍送本部,遇有大小员缺,臣等查照各册所报,参以平日见闻,名上请委用各官。若毁誉失真,取舍欠当,或耽延岁月废置不行者,从本部劾奏,以为狥情不忠之戒。”从之。

      ○巡按·直隶·御史 郭东山 覆勘:“宣府·虞台岭 张雄 等游兵被贼围困之时,宣府副总兵·都指挥·佥事 白玉 与大同·副总兵 黄镇 俱分阵策应事,虽未济,终非束手畏敌。玉 能策救 王震 人马,其奇兵等营士马溃围而归,实由总兵 张俊 应援之力。”因极言:“各官罪固难容,功有可录,劝惩不宜偏废。”兵部言:“如 东山 奏,则各官之罪,似皆可赎,而 白玉 之功尤宜加劝。”得旨:“玉、俊、镇 俱准赎罪,玉 仍赏彩叚二表里。”玉 既受赏,复自陈其功,乞升。诏:“升一级。”部拟实授·都督·佥事,特授署都督·同知。

      ○甲子 升南京·吏部·左·侍郎 杨廷和 为南京·户部·尚书,南京·礼部·左·侍郎 刘忠 为本部·尚书。

      ○改总督漕运·都察院·右·都御史 洪钟 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掌院事。

      ○旧制,各处榷收钱钞入内供应者,俱收本色钞贯。成化间,钱钞中半兼收。弘治间,折收银两输承运库。至是,司钥库·太监 庞 奏:“钱钞缺乏,支放不给,宜如旧制,仍收钱钞。”户部覆议:“可如所请,且欲免差部官监收,而领以府州之佐。”从之。

      ○运太仆寺马价银三万两,于宣府。

      ○庆成王府·辅国将军 表木□朵 造低银,令本府·仪宾 胡世福 强买物货,因挟势欧人,都察院上其罪状。诏:“世福 逮问,表木□朵 赐书切责。”

      ○乙丑 升通政司·右·通政 卢亨 为南京·太常寺·卿。

      ○丙寅 以处置两淮等处监法·右·副都御史 王琼 总理漕运。

      ○浙江·左·布政使 林符 以疾乞休。吏部言:“符 历官无过,恬退可嘉。”诏:“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致仕。”

      ○贵州·布政司·右·参议 林鐄 乞致仕,许之。

      ○丁卯 转浙江·右·布政使 李赞 为本司·左·布政使。

      ○太监 李荣 传旨:“荫顺天府·涿州·学生 高荣 为中书舍人,文华殿办事。锦衣卫·百户 张容 为正·千户,舍人 李昱、扶凤、李昙、黄福、刘景祥、温和、黄成、赖友、范广、谷本、谷椿 俱锦衣卫·实授·百户·世袭,管事。”

      ○戊辰 升光禄寺·少卿 张纶 为通政司·右·通政,提督誊黄。

      ○己巳 宁王 宸濠 奏:“封国以来原设护卫,臣祖宁靖王于天顺初,偶因微事,干冒朝廷,所司深文奏,革为南昌左卫。今臣府止有仪卫司,校尉缺人供役。乞仍改南昌左卫为护卫,赐府管辖。”事下,兵部覆议:“宁靖王先因违法,朝廷遣官查勘,率因护卫旗校拨置所致,故从而革之,仍禁约前项人员不许出入三府。盖此辈皆党恶之徒,朝廷不令近王左右者,正所以保全宗室也。今奉成命五十余年矣,而宁王乃有此奏。虽称卫从缺人,不过奉迎诏赦祭祀山川而已。其于事体关系甚重,非臣等所敢擅拟。”得旨:“王既奏本府缺人供役,原革护卫准回本府供役。”盖 刘瑾 受 濠 重赂,而阴主之也。

      ○改抚治郧阳等处·右·副都御史 汪舜民 为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时吏部以顺天等府巡抚·都御史 柳应辰 与 舜民 并荐,有旨:“应辰 再不必推。”

      ○升顺天府·府尹 余俊 为南京·工部·右·侍郎。时吏部以副都御史 艾璞、柴昇 荐,有旨:“用 俊,璞 不必再推。”俊,本俞姓,而又讹为余。盖 瑾 方秉笔,其专恣如此。俊 初为布政,被劾时,瑾 尚未显,俊 诇知其必秉政,赂之,瑾 深德焉,故卒赖其庇。

      ○升大同府·知府 胡汝砺 为顺天府·府丞。

      ○升浙江·按察使 邵宝 为浙江·右·布政使。

      ○晓刻,金星犯毕宿天高东北星。

      ○庚午 兵部·尚书 刘宇 言:“臣顷建议急选将材,今已三年,举至者百无一二,诚恐疆场有警,仓卒求将,不亦晚乎。宜照节行事例,移文中外府部、寺院、科道部属等官限一月之内,抚按、都布按、三司知府等官限三月之内,但有谋勇出众,体貌魁梧,晓畅军法,堪充将领之人,不论资格门第,不拘名数多寡,不分已用未用,速行访保,一体明扬。本部待举至之日,参酌议拟,会同内外文武大臣选试,奏请简用。其各官有荐举狥情,及迁延不举者,听科道官紏举。”上曰:“然。将材必先预蓄,其命内外诸司从公亟访,毋视为泛常,互相推托,有负朝廷用人之意。”

      ○太监 李荣 传旨:“升锦衣卫·正·千户 张容 为本卫·指挥·佥事,同覃泰南镇抚司管事·百户 谷大为,指挥·佥事同 朱成,象房管事·百户 魏英 为正·千户,舍人 丘安、马勉 为锦衣卫·实授·百户,俱与世袭管事。”

      ○亥刻,顺圣川西城,更鼓房东旗竿上有火光,大如碗,俄雨作而灭。

      ○辛未 升贵州道·监察·御史 颜颐寿 为光禄寺·少卿。

      ○升河南·布政司·左·参政 屈直 为浙江·按察使。

      ○整理·两淮·长芦等处盐法·右·副都御史 王琼 奏:“淮安分司临淮等四场,在淮河之北,而淮安坝批验盐引所,在淮河之南。其淮北盐课,俱赴所。称掣岸高水低,难为船运,日掣不过三千引,兼河道宽广,私盐难禁,守掣□船,多溺风波,欲将所移于河之北岸便。”户部议覆,从之。

      ○兵部·尚书 刘宇 言:“驿站之设,所系甚重。马匹铺陈,俱有等级。承平日久,北方生齿渐繁,土民以近就役,南方以银就工,揆之情法,两为便利。但因徵解不时,困于借贷,减价数多,用度不足,以致法敝民疲,驿政大坏。宜著定例,每年除工食刍豆,已有定价,铺陈带徵,三分之一,俱仍旧。马有不时物故,宜每岁全给其价。自正德三年为始,系会同馆者,上马徵银四十五两,中马四十一两,下马三十八两三钱三分;系南京会同馆及各驿者,上马徵银四十二两,中马三十八两,下马三十五两三钱三分。或于秋粮内带徵,或于丁粮上均派,或于义仓内支给,每年限十月内,徵解本处司府收贮。系两京会同馆者,限年终解,赴两京兵部。其河南、山东、北直隶各驿者,听呈巡按御史通查所属。有江南马匹驿,分每年正月内差官,率每驿马夫一名,赍文分投该管巡按御史,转发各司府领回前银,发各府掌印官。如未及置买铺陈之年,许除其银贮库。其余工食刍豆马价,尽给之马夫。其正德二年以前,各驿逋负,俱如给事中 邹轩 所奏事例徵解,不许那移侵欺马夫。借贷银两,不分远近多寡,债主不许加利逼取。四川、湖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及南北直隶府,分原无编佥外省马头者,驿站夫役支应丁粮,殊无定例,有司任意派徵,其弊甚多。至于边关军站,滥费尤甚,亦合通行抚按痛加兴革。若有物故马匹,置买铺陈,或修造红站船,只须申请待报,委官勘明,方许置买。修造计处之后,务在遵行,诚有不便,许抚按同都布按三司官,会奏上请。”从之。

      ○壬申 以河南·左·布政使 李瀚 为顺天府·府尹。

      ○黜工部·郎中 刘汝靖 为民。汝靖,丁忧家居,以侵夺官地,为东厂官校所发。逮系锦衣狱,狱上。诏:“杖三十而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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