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法学笔记】2017.3.14

【法学笔记】2017.3.14

作者: O_榨菜Chris | 来源:发表于2018-09-05 15:25 被阅读0次

    来源: TVB<一号皇庭1>第11集

    情节描述:流浪汉捡到一部录音机,被巡警发现,巡警因对流浪汉有成见怀疑其盗窃就将其带回警局,被警察部高级警督撞到,虽然流浪汉已一再强调自己是捡到该物的,但仍然被起诉。代理律师为其据理力争,但由于警方公诉人坚持认为其有嫌疑,并且被告人的身份背景弱势,在休庭期间,警督故意找到被告,挑衅被告,然后控告该流浪汉袭警,再次开庭后法院裁定第二次的指控成立,但考虑被告经济能力很弱,被6个月监禁。代理律师私下找到高级督察希望能庭外和解,并愿意支付被告对其造成的损失,结果此高级督察找到廉政公署检举被告律师,诬告其贿赂警察,企图破坏司法公正,经过法庭审理,虽然辩护方大律师庭辩时阐述了该案因由,但最后法官仍然判定流浪汉的代理律师贿赂罪名成立,监禁6个月,缓刑1年。

    知识点总结:

    1、 根据香港法例第63章《侵害人身罪条例》,即“任何人袭击或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或协助或煽惑任何人如此袭击或抗拒......循简易程序定罪后,可处罚款$5000及监禁6个月。

    2、 根据大陆地区《刑法》第277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 实际司法执行过程中,香港的社会里,对于流浪汉这类边缘化的人群的保护亦有欠缺,因以人为主体的实际技术操作过程中,偏见、成见、预判等问题很难避免。同时执法、检控、审判各部门的公务人员利用自身拥有的公权力蓄意对社会弱势的公民个体进行构陷的情况,法律公正会很容易被破坏。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法学笔记】2017.3.14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ijvawf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