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想

作者: 一个最终脱离了高级趣味的人 | 来源:发表于2021-02-03 21:29 被阅读0次

            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以前并不能真正的结合实践来理解这句话,如今却突然茅塞顿开,下面我将结合实际情况诠释下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我们所知道的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也称为矛盾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矛盾规律被称为辩证法的核心,是因为所有事物发展的动力都源自于它存在的矛盾,由此也揭示了人的一生会永远处于各种各样的矛盾当中,当解决了一个矛盾,就会被另一个矛盾所困扰,只要超不出物质决定意识的范畴,那么永远就会受到矛盾规律的限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就成为了推动我们生活前进的动力,既然它是规律,那就一定能被人所认识和掌握的,就形成了一个从认识到实践再到认识再到实践的循环统一过程,这个规律对人生活的启示就是人可以通过对规律的认识和实践,来完成自主意志对客观世界的改造。

                那么,人是怎么具体的运用规律呢?是通过对问题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次要方面以及相互的转化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分析,也就是“重点论”和“两点论”的统一,举个例子,就拿我现在所干的供暖工作来说,我们的工作性质是属于生产运行,生产运行的目的就是保证品质供热,安全经济运行,在供暖初期的时候,我们所面临的主要矛盾为广大热用户热与不热的问题,次要矛盾为节能降耗的问题,所以热与不热这个矛盾才是我们供暖初期要去解决的重点,而当这个问题解决后,那么次要矛盾就会转化为主要矛盾,那么节能降耗就会成为我们所面临的的主要矛盾了,我们后期的工作就是围绕这个主要矛盾来进行的。这只是一个例子,无论是做什么事情,各行各业的工作都可以通过矛盾规律进行分析的。       

            我们说完这些基本的铺垫,就可以讲内外因的辩证关系了。前面说的一件事情的发展是有矛盾推动的,更深入的讲就是事物内在矛盾与外在矛盾的共同结果,其中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这个该怎么表现呢?下面我们就用人的功利心来做一个简单的阐述。我想这个世上的绝大部分人都是想成事的,也就是想以自主意志去改造世界,从而获得有价值(对自己有用或者自己感到愉悦)的东西,正是因为人有这方面的需求,所以便诞生了很多关于人怎么能成事的哲学理念,但是反观这些从古到今以来的哲学理念,它们当中有很少的理论才能抓住事物的本质,可是让不少人却信以为真,并且付出错误的实践,而真正能阐述事物真理的著作,如毛泽东的《矛盾论》、《实践论》却很少有人真正的去读,读者少,能理解者更是寥寥无几。一个人要成事,是自身(内因)对外界条件(外因)的所产生的结果,两者缺一不可。就好比一块铁要想成为一把宝剑,与自身就是锻造宝剑的材料和经过外部的锻造一样,缺了哪一样,都不可能成为一把宝剑。但为什么说是内因是根据,是决定性的条件呢?原因是在于内因是所具有的自身能动性的,是自我意志的实践。我们常说事在人为,本质就是人是具有自发的动力的,这个自发的动力就是人自身的内在矛盾。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也对物质产生指导作用。比如我想要挣钱,那么内因就在于我的计划性、目的性与我自身所具备的能力,通过一个社会关系,资源平台最终产生的实践结果。很多人说的社会关系、单位平台去成就一个人,忽略人自身的能动性,这种说法无疑是错误的,它的错误之处就是搞反了内外因的辩证关系。

            人的本质就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如果脱离其社会性,那么只能算是独立自然的生物,不符合哲学上对人的定义。所以人的出生就会产生各种社会关系,每个人的社会关系都是不同的,这些社会关系就构成了一个人所要发展的外部条件,当然有的人的外部条件很好,也很多,所以更容易通过自身而对外部条件起作用,反之也是一样的的道理。但是每个人都有其成事的方式,比如一个家庭穷苦的小孩,能对他起作用的外部条件少之又少,但是他可以不断的去学习,通过量变可以达到质变的规律,使自己的内因产生更多的能使他周围不断变化的外部条件起作用的机会,随着他的认知和层次的提高,那么他便具有了更多的选择外部条件的机会,对于他而言是非常利好的。人们常说要抓住机会,原因就在于外部的客观条件是以相对运动的形式存在的,它不会一成不变的,当内因条件成熟时,那么外因条件的成熟就是机会,没有抓住这个机会,那么它就很可能以运动的方式离去。所以这个规律对人生发展的指导意义在于两点:一、不断学习,提升自己;二、抓住机会、大胆实践。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接收批评与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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