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收到一条微信,问我“非暴力沟通”书上的案例怎么理解?什么是自我责任。
案例:一位母亲认为很多时候我们有很多不得不做的事情,比如给家人做早饭。她早就不想做早饭了,一做就是20多年。孩子们还没有感激之情。
这位学生问我,这个母亲的自我责任是什么?是不做早饭忠于自己?还是忠于自己的角色做早饭?
昨天利用课堂前几分钟跟班里的小伙伴们一起探讨了一下。
很欣喜,看到我的孩子们知道什么是对自己的感受负责人。母亲不愿意做早饭,或者做早饭的负面感受自己不愿意承担,想让孩子们对她感激进行补偿。换句话说,就是自己的感受想让孩子们买单。这就是孩子们说不出感谢的话的原因。
但孩子们还很小的时候,大多数母亲都是心甘情愿做早饭的。后来觉得孩子们大了,自己继续做早饭,心里有怨言,但由于自己没有对自我行为和感受负责,就期待别人为自己的感受买单,所以关系进入不良循环。
结果是,当这位母亲忠于自己的感受,说出不想做早饭的时候,她的两个儿子很感谢她忠于不在吃饭的时候抱怨和唠叨了!
这个案例特别有代表性,不知道你中招了没有呢?
比如你做了好吃的饭菜,孩子们并不领情,你觉得他们不懂感恩;比如你觉得朋友做了不好的事情,冲上去帮忙,最后对方不领情,你觉得对方不识好人心;再比如你期待你的丈夫、你的妻子、你的孩子、你的父母看到你的委屈,其实这都是你期待别人为你的感受买单....因为成人世界里没有委屈二字。如果你感到委屈,那需要学会对自己负责!
这仅代表我个人观点!欢迎真心聆听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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