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看见》
2、《一个人的朝圣》
3、《课本里的古诗词》
4、《精准努力》
5、《沉默的大多数》
6、《用一年时间重生》
7、《掌控习惯》
8、《我们仨》
9、《民谣》
10、《万历十五年》
11、《道德经说什么》
12、《闪闪发光的人生》
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写这个月的读书总结,所以又去看了一遍八月读的书,八月份的十二本书我只写了关于《用一年时间重生》的书评,其他就是看完就丢,有的书看完了真的不知道如何下笔。
有的书看了跟没看一样,例如《道德经说什么》,我还看了十多个小时,要我写书评,我真的是一个字都写不出。
《课本里的古诗词》是六月份七月份就看了很久了的,直到八月初才看完,真的也是足够久。
这里面有两本共读的书,《民谣》、《万历十五年》,八月上半月群里也许是没有共读吧,这两本书如果是我自己找书看的话,应该是会一直放书架上的那种,因为觉得会有点难,所有看的会慢,但是群里大家一起共读的话就有点不一样了,我说一说我的共读感受,每次群主共读了,大家都非常积极的,我也会马上去加入,然后我会在微信读书上找到同一个版本的书,翻看一下总共有多少页,总共有多少字,在微信读书上,我能根据页数大概了解书本的字数在多少万。我再去蜗牛读书,我就知道我大概需要读多少个小时才能读完,我的要求以前才开始共读时,我都是认为在前四天里读完就是最好。后来就慢慢的懈怠了,总是要到最后才能读完,我前两天读书喜欢用卷轴模式,可以一直拉一直拉,看不到排名,看不到时间,我就不会受影响,到了后来我会设置回左右模式,看一点就会有进度,每天看多少进度了,我就能预估还要几天才能看完,我就是在这样的心境中看完整本书的。总之在蜗牛读书上看完一本书的时间总比微信读书上要快。
这个月我也来推荐一下我印象最深刻的三本书吧。
第一本《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最初给我的感觉并不是特别好,最初有点看不下的感觉,情节有点普通,并且不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也是那两天逼着自己看下去,慢慢就有了感觉,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位退休的老人,有一天收到曾经一位女同事奎妮的信,她得了绝症,可能马上就要离开人世了,他写一封信打算投入邮筒,最后却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什么都没有带的他一直往前走一直走,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却没有停下来,最后他打算走路到奎妮住院的医院。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他觉得他应该这么做,好像是自我救赎,要做一点不一样的事情。
一开始我倒是觉得这个哈罗德有点做作,为什么要干这么无聊的事情。走在路上,哈罗德总是想起妻子,想起他们过去的日子,一开始又没有明确奎妮的身份,真的有点云里雾里的感觉,大家也是猜测奎妮与哈罗德曾经是不是情人的关系。
在哈罗德回忆妻子的过程中,总是会围绕着他们的儿子,儿子貌似是哈罗德与妻子感情变淡的因素,这期间关于很多儿子的回忆,好像写得太过于沉重,我心想为什么很多事情就不能挽回了,到了小说的最后,我才突然明白,哈罗德的儿子其实早已经不在人世了,这是一个失独的老人。
哈罗德在走过一半路程之后,成为了名人,有很多人都知道了他的事迹,也有很多人跟随者他的脚步,在这其中有一个年轻人为了名声,利用哈罗德的事迹为自己追名逐利,最后哈罗德还是自己独自一人朝着终点走去,他觉得只要自己坚持着,奎妮一定会等到他达到了那一天,奎妮会勇敢的活下去,很多次他都快坚持不下去了。他有一些基础性的疾病,最后一次,他的妻子莫琳给了他很大的支持。
曾经奎妮在酒厂时替哈罗德顶过罪,因此才离开了酒厂,那么多年过去了,他一直没能答谢,那么多年就浑浑噩噩的过,做着最普通的事,按部就班的工作,然后退休,什么都不敢想,什么都不敢做,奎妮的那一封信是一个契机,让他突然有了勇气,决定为别人,为自己做点什么。
我觉得我们都是哈罗德,我们都是一个普通人,不敢想不敢做,不敢打破现状。
是否有那样一个契机,突然就有了勇气,去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
第二本书是《我们仨》,这本书是钱钟书的妻子杨绛先生90多岁高龄写的书。
最开始写,有的魔幻,讲的是钱钟书被汽车载走去开会,其实是去医院了,开始没有看懂,我还以为是写年轻时候的事情,她写一家三口的生活写的平淡却情感深挚,她们的女儿钱瑗,称小瑗,老了以后也常在一起,我一直以为都是在写小时候,没成想杨绛先生笔下的小瑗其实也是一位年过半百的老人了。
钱钟书去了医院,她们母女俩去看病时,也写得很隐晦,没有直接写钱老的病情,倒是写了很多的回忆。后来钱瑗也生病住院了,她的女婿在另一边照顾着钱瑗,她照顾着钱老,还时常去看望女儿,两边跑,我不知道那么高龄的杨绛先生是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的这些事情,老伴和女儿相继住院,后来又相继离开人世,这样的悲痛大概也只能默默承受,这个曾经幸福的三口之家,突然就只剩下一个人。
她在90多岁高龄还执笔写下这样深情的文字,回忆了从前读书到结婚,但夫妻出国留学,生下钱瑗,相夫教子,一点一滴,让看了的人无不感动。
从这本书里,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她们三口之家的相处方式,钱钟书最爱看书,每天都沉浸在书中钻研,杨绛先生也是爱书之人,她的才华也是有目共睹,就算在困难时期,也坚持翻译《堂吉诃德》,她翻译的《堂吉诃德》是公认的最优秀的译本,钱瑗也深受家庭的影响,也是北京师范大学英语系教授,有过很多的成就,由此可见优秀的父母对子女的影响多大。
这本书应该也是值得一看的。
第三本书《民谣》。
我坐在码头上,太阳像一张薄薄的纸垫在屁股下。”时间拨回至一九七二年五月。依水而生的江南大队,漫长的雨水终于停歇,麦子发酵味道笼盖村...
开头这种叙事风格我就很喜欢,虽然我一直不太喜欢读中国当代文学作品,觉得总是与我所处的时代不相符,他们的遭遇与思想和我有很大的差距,但是这本《民谣》打破了我的看书速度,我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看完的全书,有一种通体舒畅的感觉。
《民谣》有点像自述,述说着一个家族一个时代的变迁,总有一些东西它会逝去,总有一些东西它变得不一样了,那些人那些事,都恍恍惚惚的就成为了记忆里的那些牵连不断又割舍不了的情感,内容写的是作者小时候的事情,有的是父母的记忆,只不过后来变成了他的记忆,我们总是能从父辈的口中得知家族的历史,时代的变迁,一些人情世故总会延续,然后又变成自己的亲身经历,当我们长大成人的时候,走出村庄,我们想割裂与父辈的联系,与村庄的联系,直到年事渐长,才发现乡土已经融入了我们的血液。
这个时候,我们逐渐能去理顺曾经的回忆,也能理性的审视祖辈的生活与血腥,时代造就的乡土记忆,时代造就的那一群人,他们曾鲜活的生活着斗争着,活得伟大也好,卑微也好,都成为了历史的缩影,而我们呢,只能背负着祖辈和家族的期望,努力的活得更好一点。
也许《民谣》的作品想给我们传达一些更深层次的我所无法理解无法表达的思想,都需要读者自己去体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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