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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央随笔:有一种闺蜜叫沈大风。

宛央随笔:有一种闺蜜叫沈大风。

作者: 梁宛央 | 来源:发表于2016-10-26 04:10 被阅读0次

    如果一个穷得跟鬼一样的女人决意要用钱砸出跟你的感情,请一定要珍惜她,她用生命在爱你。沈大风就是那种动不动拿钱羞辱我的妈癌晚期闺蜜。

    认识她8年了,她从一个大龄剩女变成今天的大妈,我从一个妙龄少女变成了年龄稍微大了点的妙龄少女。记得当时年纪小,看见好工作就想要,我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在大四期间就力压群雄从20多个人里面脱颖而出进了安徽金鹃国际广告公司下属的伙伴媒介。

    在校期间就叱咤风云的我,这下更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了,从象牙塔被放出来的小恶魔,分分钟被外面的大魔王们拍倒在地爬不起来,从不懂收敛的我在这样的国企里逐渐被遗弃,没有人理我,除了一个30岁还没嫁出去的大龄剩女,她就是沈大风。

    第一次见到沈大风时,眼睛可能正好在发炎,好死不死地觉得人家长得像胡杏儿,然后死皮赖脸跑去搭讪,种下了这段阴魂不散的“孽缘”。两个女人要成为闺蜜,往往都有一个人很不要脸一个人很二百五。我就是不要脸地天天缠着大风这个二百五。

    公司要办年会,我们部门正好跟他们部门被安排在一起表演节目,我和大风很“幸运”地被安排打杂,没有上场机会。正因为这一次配合完美的打杂,让沈大风同学从讨厌我的人群中杀出了一条血路,坚定地站在了我的身边。

    很多年以后,回忆起这段相识相知的时光,大风总是一本正经地告诉别人,我那个时候就是看她可怜没人搭理,母爱泛滥。另外就是看过她qq空间的文章,我总觉得能写出这样文字的姑娘,是个好姑娘。

    瞧瞧这评价,好姑娘!首先承认我是个姑娘,然后还觉得我是个好姑娘,这比我觉得她长得像胡杏儿的时候眼睛还要瞎。

    后来离开合肥到了北京,又从北京回了合肥,再到上海到广西再回北京,始终不曾断了联系,这联系就像一条钓鱼线,看起来很细很细,但绝不会有断的一天,并且说不准什么时候,就钓上来一条大鱼。

    这不,有一天我写了一篇文章《我想写一篇走心的招聘启事》,行业无数人帮忙转发,阅读量从我的朋友圈扩散出去就接近4000人次,然并卵,我一个人也没有招到。但意外之喜是竟然把大风忽悠来了北京。

    也只有这个二百五会被我的正能量感染抛夫弃子地在近40岁高龄的时候选择了北漂。

    来到北京以后,死皮赖脸地把箱子往地上一扔,赖在了宿舍的沙发上就不走了,并且用了短短一周的时间就征服了宿舍的大龄文艺女中年和小龄2B女青年,乖乖给她腾出了床,恭请她从一楼登上了二楼。

    从此,我的宿舍女王地位一落千丈,对我死心塌地效忠的跟屁虫闺蜜有心事第一时间也不跟我说了,都是跟她妈沈大风说,沈大风还顺便嫌弃地把我也纳入麾下收成了闺女。我特么也不知道怎么就从闺蜜变成了闺女。

    见我狠心咬牙跺脚买了一条5000多块的裙子却没钱买手包搭,忍不下去的大风妈一怒之下斥资2000元巨款给我海淘了一个圣罗兰的正品手包,一个月以后终于到货,所谓“手包”竟然是一个装一张百元大钞都得折叠一下才能装进去的小钱包。

    被全宿舍痛斥了一顿的大风妈,此时展现出了多年前跟我学会的不要脸的高贵品质,指着我鼻子对我说,老娘送的,是狗屎你都得用!

    从那以后我就坚持只用这一个狗屎钱包再也舍不得换了,毕竟在这之前,我的钱包是一百多块钱的袋鼠牌。

    从三亚回来的飞机晚点了近三个小时才起飞,我洗漱完关灯上床时已经凌晨三点多了,上床时竟然不知道被什么硌了膝盖,困的要命的我怒火中烧地大力掀开了被子,看见一个小小的周大福的袋子静静地躺在我的床上,这时我才想起这个死女人昨天跟我说,礼物在家里,自己找。而我早就忘到了九霄云外。

    一对四叶草的金耳钉,象征幸福。

    可是沈大风,你难道不知道有你这样的闺蜜,有没有四叶草我都已经占尽了世间幸福了吗?

    这就是我们宿舍的大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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