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宗教面面观(8)
八、宜昌的兴起(下)
其实,鸦片贸易才是开埠后宜昌水运发达的重要特色。和《宜昌市志》概述的那样:“从清末到宜昌解放的半个世纪,宜昌成为全国鸦片贸易的集散地。”
早在鸦片战争之前,宜昌周边就已经到处都种有鸦片,每年收获鸦片“总共不下数千箱。”据《宣统通志》载:早在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满清就在“宜昌于平善坝设立总卡,由厘金局另行设柜分办,每月收税若干,分册分报。”由此可见,宜昌在开埠前就已有了鸦片交易。而到了光绪十五年(公元1889年),宜昌鸦片厘金局成立,除海关征收鸦片关税外,厘金局又征收一道落地税。第二年,宜昌的鸦片贸易公开化、合法化;到了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宜昌成了八省总局,云贵川所产鸦片全都从宜昌外运。
所以自宜昌鸦片贸易公开化的光绪十七年(公元1891年)至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将总局迁往武昌的这段时间里,就是宜昌鸦片贸易兴盛的第一时期。正如宜昌海关署税务司李约德在光绪十八年(公元1891年)12月31日的那篇很长、很详尽的《宜昌十年报告》中指出的那样:“如果宜昌失去土药的税收,该港的财政收入将会减少到一个很小的数目”。
到了民国初期(公元1920-1921年)宜昌两次发生兵变,全城商户被兵变士兵哄抢,房屋被烧毁,致使宜昌市场一蹶不振。当时的宜昌商会会长韩慎之在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秋,专程赴河南郑州拜见吴佩孚,请求开禁鸦片,公开征税,活跃商场,以济军饷。韩慎之献策说:“沿清末旧例,不设征税机关,由商会成立济宜公司代收烟税,正税上交北洋政府,地方收取附加捐。”这等既树牌坊、又当婊子的事情自然会使得军阀吴佩孚欣然同意。于是,“济宜公司”浮现宜昌,由韩慎之充任经理。“自是杀人越货之风泯,烟土遂由军阀包运。”
于是,宜昌又成为云贵川鸦片行销内地的主要通道,各省烟商云集于此进行公开的鸦片贸易,有资料表明,宜昌再次成为全国最大的贩烟中心之一,每年可收烟土税1000多万银元,最多年份征税居然高达3000多万银元。这不仅标志着开埠后的宜昌鸦片贸易达到了巅峰,也被称为是宜昌的“黄金时代”。而规模巨大的鸦片贸易,也刺激着宜昌城市消费的畸形发展。城中大街小巷,烟馆林立,多达百余家;青楼堂班,公娼私妓应时而生。每逢傍晚,到处灯红酒绿,饮酒豁拳,陪酒清唱,声达户外,通宵达旦。
不过,鸦片对于宜昌民众身心的摧残也是显而易见的。时任国民政府内政部监察委员的周利生在1933年12月上书的《视察湖北报告》中写得十分明白:“湖北有一特殊现象使人目击心痛者,即鸦片烟毒弥漫全省也。”“仅宜昌一市,烟馆将及千数……其烟铺林立,烟客拥挤,男女老少应有尽有,四五岁小孩吸烟并不视为奇事,甚有一二岁婴儿亦须父母呵以鸦片者。所以鄂西人民大多数烟容满面,车夫苦力固无论矣,即社会领袖、学校学生亦多面黄骨瘦,一望而知为瘾君子者。一切的一切,无不建筑于鸦片之上,保安队也,公安局也,固以鸦片税捐为其经营,甚至法院、党部以及中小学校,亦赖鸦片捐以为补助,可说若无鸦片即无世界。此种情形,闻者决不相信,见者莫不痛心。”
不过,虽然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寓禁于征”的政策,对烟土征收重税,但羊毛出在羊身上,贩卖烟土的贸易在宜昌依然红火。然而,随着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征税机关移设汉口,宜昌的鸦片贸易日落千丈,宜昌商埠的税收顿减大半,宜昌的转口贸易一蹶不振。到抗战爆发前,宜昌全年贸易总额由20世纪初高居长江12大商埠第四已经跌至最后一位,直至解放前夕,宜昌仍是一座百业凋敝的消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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