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看过冯小刚导演的《芳华》后,当时按耐不住自己内心的冲动,写了一篇影评。其中对电影中的主人公,何小萍以及刘峰做了比较简单的书写,和一些粗鄙的看法。经历了刹那之间的青春懵懂,一直到改革开放后的从容面对。世人没有接纳这一对人,他们却用自己的宽容去接纳社会。虽然电影和严歌苓的原著出入较大,但符合我们对于人性的一点点奢望,还有本身的柔弱部分被满足的心理。写过之后,仍然觉得写的太片面,缺乏了一些血与肉,所以就想狗尾续貂,接上自己还较为空洞的文字和看法。
电影《芳华》中,小萍第一次到文工团的时候,除了刘峰以外,第一次出现了一幅画和一个人,画是主席画像,人是萧穗子。代表了当时在偶像时代的背景下,一群活在文工团这个世外桃源的干部子弟生活。萧穗子是外向性格的何小萍,一个能够融入集体,又不敢做出自己决定的女孩:她能够产生同情,因为小萍和她拥有类似的出身;她又能随波逐流,在战争中成为记者,在改革开放后成为作家;她却没有能力放大自身性格中的善,在小萍被搜身的时候作为看客,刘峰被发配的时候她连送都不敢。这是一个干部子弟,却没有改变能够命运的圈子。刘峰和小萍可以回到战场看望烈士,萧穗子却不能,因为这是两个世界的人物—缔造者和享受者。也许这个作家可以写出过去的故事,拥有自己的看法,但是她写不出那个十六岁孩子战死沙场是因为怎么的背景和心理,能有的更多是歌功颂德和依依不舍,其本身是在“烈士墓前无人知,戏子家事天下闻”那一群人里的。
其实我是认为萧穗子是悲哀的,总是被惦记,又一次次的放下原则融入另外一个世界。原著中郝淑雯用“简单而粗暴”的办法,就成功把萧穗子的恋人抢了过来,并且有效的陷害了穗子。但是穗子还是留在了文工团,因为她有“融入”的能力。这与小萍去战地从医是有本质上区别的,一个是生存,一个是生活。电影中,隐瞒了多年的军区司令子弟陈灿在离开文工团时和郝淑雯成为了一对,让寒风中的萧穗子撕碎了情书,恰如小萍撕碎了自己的照片一般,揉在了记忆里的深处。
郝淑雯用“我和陈灿好了,我们家庭也类似,属于门当户对”的一句话就成功的把萧穗子击倒了,击败萧穗子的人却不是郝淑雯,而是那个军区的革命家。她和郝淑雯在海口见到刘峰后,还可以接着开这个劳模的玩笑,还是高高在上,踩着这些基层的小人物,两个人谁都不会为刘峰想改变生活的办法,一是了解这个人的自尊,二是生活和世界没有交集,甚至会有无所谓的想法。革命的友谊在某些时候其实脆弱不堪,一如生活,一如生命。萧穗子的金项链被陈灿咬在了牙槽上,陈灿却再没有吹过小号。或许这样高大威猛的人给予萧穗子最美好的回忆,更多的是从厨房偷了西红柿送给她的笑容,而不是千里迢迢从北京顶着腰疼捎来家书的劳模,这也许是对于青春异性的美好想象,也许还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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