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hn Grisham (美国))
出版:Century Random House, 英国伦敦 1989 (第一版)
小说背景设在一个虚构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美国南方小城。解除黑奴的南北战争过去已经几十年,然而在南方,依然到处都弥漫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种族偏见和对立。两个只会吃喝嫖赌毒的白人青年垃圾,惨无人道地劫持、轮奸、毒打、虐待了一位十岁的黑人小女孩,致其差点毙命并终生不能生育。警察很快在这个谁都认识谁的小城里找到凶手,并收入监牢准备审判。然而,在立案的出庭日,在什么审判都没开始的情况下,女孩的父亲Carl Lee冷静的经过几天的谋划和准备,手持一把违禁枪,在法院后堂连珠炮式的把两个混混射杀得死无全尸,连带误伤了后面押犯的白人警官,累其截肢。
射杀证据太过明显,亲眼看见现场的人也多。黑人父亲也很快收归在案,但在黑人警官头目的照顾下受到了良好待遇。然则美国南方是还有死刑的,一旦判决谋杀成立,等待黑人父亲的将是死刑。此案惊动全郡乃至全国。他们家是典型的穷苦黑人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就靠Carl Lee的微博薪水。他入狱后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也无法支付很高的律师费用。本地出身的青年小城律师Jake果断接下这个根本不赚钱的案子,期盼可以靠案子的名气让自己出名。
以上只是本书开头的一小部分,接下来故事情节还有惊人的发展。从黑帮御用律师,到全美非洲裔法律援助会的大律师,都来争夺这个案子的辩护权,都认为自己才能有机会让黑人父亲死里逃生。Jake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才堪堪保住了自己的本案律师地位。而另一方面,仇视黑人的美国3K党也来到了小城,以把Carl Lee送进毒气室为目的,同时不择手段誓要给试图帮助Carl Lee的律师和他身边的人血的教训。最后,Carl Lee的案子终于开审了,他的命运就在12位在全市随机选出的群众裁判员手上。。。。这12个人是怎么选出的,审判是怎么进行的,小说里对美国的这一制度给出了详尽描述。
小说的文字风格沉稳平缓,然而情节却能勾画得惊心动魄。围绕在主角Jake身边的出场人物很多,但作者也能做到每一个角色的塑造都非常鲜明和立体,以致看小说也能体验出电影的感觉,感觉人物就在面前。
好的作品从来不会非黑即白。本书也是,虽然是通俗小说,却引人深思。白人混混确实罪该万死,但如果司法程序可以被任意僭越,以私刑代替,则法律和正义岂不是有失公信。所以本案的政府检察官,Jake的死对头,也是干劲十足的起诉Carl Lee,此案无论谁赢,经案人都能享有巨大的名气和地位。黑人杀死白人,在美国南方和北方之间的民间舆论存在巨大差异。如果是白人杀死黑人强奸犯如何?民众的关注让此案陷入了狂热的气氛。随着开庭日的解决,暴力、血腥、奇异的事件一一发生,无辜的生命也被卷进旋涡。
我不禁慨叹,黑人被强力镇压在社会的底层,上学、坐车不可以坐在白人区,这样的事情在区区几十年前居然被认为是天经地义。我们的人类社会在这一百多年里经历了很多变化,这些变化是怎样从量变到质变的?是什么决定了变化?当下的世界里,平等权已经是主旋律,是“正常”,可曾想,这“正常”以前却是根本“不正常”?
另外阅读本书给我的一个体验是,美国的这个抽选人民审判员的制度,也太玄了吧?随随便便在街上抽些群众出来,让他们来审判。以前也在影视作品里了解过,但本书写的非常详细,怎么选,律师有几次机会选人或者删除某些人,怎么暗暗查候选人背景,最后的抓马,写的很有趣。
最后讲一下我觉得本书不足的地方。主要人物实在太多了,加上都要兼顾刻画,最后有些人的结局有不了了之的感觉。题材刻画上好像偏向电影爽片制作,重故事情节起承转合,人性没有深挖。看完了就是觉得“故事很引人入胜,很好看”,也就如此了,不会非常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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