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要儿子真不是愚昧,说件小事。
当年,我岳母岳父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了一个女儿。人比较老实,干活勤快,属于老好人型的,在工地上干活,他们木工组十几号人,尿急了都在一个未竣工的房间里小便,有一次他正在小便的时候被监工撞上了,就做了警告处罚,后来调查,木工组15个人都在这小便过,共计罚款4000元,罚款均摊,最后结账时,工头竟然把所有罚款全部按到我岳父一人头上了。一个月6000块钱,扣了4000,各种找人办,投诉,因为是工头的个人行为,政府部门只能建议起诉,找律师算了一下成本,不值当,时间精力都是成本,我多次想去该工头家理论,被丈母娘拦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且又不在他们身边,万一出现报复怎么办?我有自己的家庭,不能天天在家看着二老。“女婿不当事”,这是自古以来的古训也是中国农民千百年来的实践经验,纵使女婿无比孝敬,也赶不上一个在身边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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