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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前年准备考研的时候,在百科词条中第一次接触到《红与黑》这个书名。当时就非常好奇这两个颜色的寓意,但由于当时闲暇时间不多,就一直搁置了下来。最近在多抓鱼囤书的时候,又看见了这本书的推荐,于是便开始拜读。
正文: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它的故事来源于现实生活中的两起情杀案。一是1828年10月《司法公报》刊载的格勒诺布尔家庭教师安托万·贝尔德枪杀女雇主。二是他在《罗马漫步》中谈到的巴黎木匠拉法格杀死企图用金钱勾引他妻子的资产者。受这两起案件的影响,司汤达认为上层阶级的人们,似乎已失去了感情和行动的能力,而在下等阶级里,却保留了这一切。于是他决定将这两个案件融合起来,并加入自己的经历和感受,创作一部有深刻意义的长篇小说。
小说原名是《于连》,出版时改为更具象征意义的《红与黑》。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指的是拿破仑时期军服的颜色,象征着拿破仑时代。“黑”指的是王朝复辟时期僧侣衣服的颜色,象征着教会的黑暗统治。从于连的一生来看,红色还可以象征追求的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意义的样子。
该小说以法国弗朗什为时代背景,主人公于连是当地一个木匠的儿子,他自小聪颖好学,深受启蒙思想熏陶,具有反抗精神。19岁那年,他在市长德·瑞那家当家庭教师,因与市长夫人有暧昧关系,被迫离开小城,进了贝尚松神学院学习,后又因院内党派斗争离开省城来到巴黎,给德·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因才华出众,他颇受侯爵赏识,并博得其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但正当他沉醉于名利双收的美梦时,一封来自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之成为泡影。气愤之下,他试图枪杀夫人。但事后得知夫人的揭发信是在忏悔教士强迫下写的,他痛悔不已。在监狱里,他不愿申诉,而且拒绝接待探监的玛蒂尔德小姐,只喜欢与市长夫人相处,最后终于上了断头台。三天后,市长夫人也离开了人世。
于连是法国复辟时期个人奋斗的典型例子,他既不同于只求温饱的庸人,也不属于甘愿与上流社会同流合污。于连的一生都在努力追求幸福,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得到众人的钦羡。
但某种程度上,于连也是“性格分裂”的人物。他一方面渴望从平民阶层上升到神圣的受尊敬的地位,另一方面又充满着对上层阶级的仇视心理。他是一个理想、有抱负、不满现状、富有反抗精神的“理想型”青年。但于连最终失败了,他的悲剧告诉我们:在复辟时期,一个有进取心的平民青年,试图通过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却又不愿厚颜无耻地讨好主子,丧尽天良地利用他人的鲜血来染红自己的肩章,最终只能成为上流社会的“局外人”。
最后,于连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那犹如传奇故事般的短暂一生,看似经历了让普通人羡慕的人上人的贵族生活,到头来才明白,自己最想要的不过是以前他努力想要摆脱的普通人的生活。到他死的时候才恍然明悟:自己看似什么都拥有过,却什么也没有真正属于过自己。
无论生活在什么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都会遇见属于我们自己的红与黑,都会遇见两个自我,一个是外在坚强的自我,另一个是内心深处脆弱的自我。但每个人都会有一定的野心,如果控制不好,就会被社会的洪流卷走,迷失自我。就像于连一样,面临死亡的时刻才明白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结语:生命是充满缺陷的,消除所有的缺陷就等于夺取了故事的生命,一个有瑕疵但活生生的故事还比一个完美的故事更加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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