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他确实别有原因,但爱上他却不需要任何外因。初识他,只是因为有人喜欢。十多年前的中国,他的名气,不如麦迪大。但爱上他并不难,他像是一颗耀眼的星星,在众人中,总是能第一眼看到他。心动,或许就是爱的初始信号。从此以后,我便无法自拔。
那个时候的我,总是喜欢和别人不同。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喜欢着别人不敢喜欢的人,可那个时候的喜欢,很简单、很纯粹。就像是喜欢听的歌,可以一直单曲循环,永远不需要下一首。
那个时候的杰伦,还没有成为现在意义上的“周董”,桀骜不驯,特立独行,他还是一个酷酷的帅气男孩,他的歌,仿佛有魔力般,奏响起我人生里浪漫的夜曲。
该怎么去形容,那个时候,所有的喜欢都能串成一个圆的喜悦?该怎么去表达,那个时候,看到他赢一场比赛时的心情?该怎么去证明,那段时光,是可以融化在棉花糖里的甜蜜?
时光总是短暂,却让人留恋。岁月走过,总是带走了一些美好,却也能定格住最初的喜欢。人总是要为长大付出什么,才会让你,后知后觉,假设,一切没有发生过,后来,会不会变了样子。
可是,没有如果。后来的我,放弃了很多,包括看他的比赛,包括收起杰伦的海报……我以为,时光会冲淡所有的喜欢,所有的快乐和不快乐。可是,只是我以为。
记忆会淡忘,喜欢会褪色吗?当知道他成为最闪耀的人,当知道他被负面新闻压垮又重新登上神坛……他的一切,似乎与我有关,又与我无关。只是还是忍不住,为自己骄傲,看,你当初的眼光,多好。你喜欢过的人,都成为他们想成为的人了。
又后来,我慢慢发现,原来人是很容易喜欢上一个人,又很容易不喜欢一个人的。命运兜兜转转,你的生命里,很多人,来的快,散的也快。时光永远不老,只是喜欢会变了样子。我开始喜欢很多人,又遗忘很多人。直到现在,他已经去了另一个世界,我才恍然……
总是要有一种力量,才能触痛被忽视已久的神经,才能揭下伪装已久的面具,发现,一切,似乎如你所愿,又不尽你愿。这世上,多的是,你无力的事。
就好像知道他去世的那天,我想装作没事一样,努力煮着我心爱的奶茶,可我发现,我怎么闻也闻不到奶茶的香气……原来,纯粹的喜欢是,不会褪色的,它只会让你的心,更疼,而且会提醒你,一直提醒你:它来过,并且将一直存在你的生命里,伴你老去。或许,还会在某天,陪你赴那场不见不散的约,等你,重新爱上它。
原来,有些歌,不只会单曲循环一阵子,还会一辈子。你准备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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